Re: [考題] 民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橘子鯨魚)時間12年前 (2011/11/24 18:42), 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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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iety888 (gaiety)》之銘言: : 出處: 千華民法 : 一、甲收藏某畫家畫作「奔馬圖」一幅,其同好兼好友藝術鑑賞家乙明知該畫為真品, : 卻向甲聲稱該畫為.品,甲信其所言, : 因而將該畫以新臺幣10萬元之低價賣給乙。 : 嗣後,乙稱該畫為真品而以新臺幣200萬元轉售給不知上情之丙, : 該畫經鑑定係為真品。甲知悉該畫為真品後,試問甲得分別向乙和丙為如何之主張? 本題甲對丙沒有權利可以主張 因為依題意丙為善意,故取得名畫所有權(948+801) 故甲不得向丙主張767(甲非所有權人) 也不得主張179(丙係有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 亦不得主張184(善意推定無過失) 甲對乙得主張184(侵害表意自由權), 損害賠償範圍係甲因此受損之數額(通常是畫之價值) 甲對乙亦得主張179(先依92撤銷意思表示),數額為200萬價金和甲所受損害相比之下 較小之金額 甲亦得對乙主張177II(或是類推適用177II?),主張享有不法管理之利益200萬元 177I:管理人對不適法管理(不合於本人意思之管理)之承認 因為不適法管理本人有承認與否的權利 比方你的電腦市價10000元,他人擅自幫你用15000賣出 因為賣高了,你就可以承認而獲得利益 如果賣低了(例如賣8000),你就可以選擇不承認 177II:「不法管理」可以準用177I 因為不法管理是為自己利益而管理,與無因管理之「為他人管理」不合, 並不屬於無因管理,因此必須透過177II準用177I來達到相同法律效果 以上個人見解~ 有錯還請指正<(_ _)> : 請問這題 甲可以用不當得利向乙請求返還200萬嗎 : 因為千華的解答上寫 : 179返還10萬 : 要用177才能返還200萬 : 有點搞不太懂 : 177的意思是~~~~.... : 煩請高手解答 謝謝 -- 「你不覺得這社會對御姊控很不公平嗎?」 「怎麼說?」 「蘿莉的數量一直都在增加。可是能夠當御姊的人,在你出生時就已經決定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72.37 ※ 編輯: whalekame 來自: 111.252.72.37 (11/24 18:46)

11/24 18:45, , 1F
解答完整 可惜 原PO不懂177I的意涵
11/24 18:45, 1F

11/24 18:46, , 2F
我說的 原PO 是指g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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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8:46, , 3F
稍微加上去了orz,不清楚的地方還請補充
11/24 18:46, 3F

11/24 18:47, , 4F
嗯~我打完之後也覺得太簡略了XDD
11/24 18:47, 4F
※ 編輯: whalekame 來自: 111.252.72.37 (11/24 18:49)

11/24 18:49, , 5F
我是看得懂啦~177I是講 無因管理 177II是 不法管理
11/24 18:49, 5F

11/24 18:53, , 6F
yes
11/24 18:53, 6F

11/24 18:57, , 7F
謝謝我快懂了~那請問177一的獲得利益
11/24 18:57, 7F

11/24 18:58, , 8F
是本人自己留著 還是要給管理人
11/24 18:58, 8F

11/24 18:58, , 9F
因為我看條文好像是要給管理人說~~還是我錯了
11/24 18:58, 9F

11/24 19:02, , 10F
利益給本人啊,因為本人承認了管理人為他做的管理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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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9:02, , 11F
只是相對的,管理人因此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等也可以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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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9:03, , 12F
要,這是一體兩面
11/24 19:03, 12F

11/24 19:21, , 13F
喔喔~~完全了解了~~感謝W大~~您民法真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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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9:21, , 14F
我要是你 我就不會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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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00, , 15F
我民法不強......板上能電我的人到處都是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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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01, , 16F
只是試著解一下,有幫上忙就好XD
11/24 20:01, 16F
※ 編輯: whalekame 來自: 111.252.72.37 (11/24 21:21)

11/24 21:44, , 17F
在補上競合論 具合論就完美了
11/24 21:44,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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