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看了上面的討論串
我只是今年小小的實習教師
以下不帶任何情緒字句
只是有幾個疑問想問問
1.現在所謂的體罰範圍所指很廣,定義也不清,連罰站都算了
(好像只有罰抄寫功課不算~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甚至連讓小朋友覺得精神受委屈的話也會挨告
據我所了解,在訓話的時候(不是無理的亂罵)
現在的小朋友並不覺得怎麼樣,因為就真的是錯了,
但是如果經有心人操作,那那個老師就倒大楣了!
只要他跟家長說老師傷害到我幼小的心靈(這對老師是不是太沒保障)
我並不是贊成老師就可以辱罵學生,
只是遇到惡性重大的特殊學生的時候,或是遇到小動作不斷的學生
又不能體罰與罵人的情形下,老師該怎麼解決???
2.撇開現在教育不管,我們從小被教導做錯事就會被懲罰
所以有法律,所以有牢獄
那現在我們要追循著零體罰的腳步
用愛與寬容去包涵他們
犯錯有老師諄諄教誨
那要該怎麼跟他們解釋,這個世界上有法律這個東西?
3.為什麼零體罰總是老師們被要求?
家長是不是也該一起成長?
但現代的家長似乎只跟著人本的"零體罰"表面3個字起舞
我喜歡森林小學的教育方式
我喜歡人本的基本理念
但是我不喜歡過於人本主義的思想
總覺得臺灣喜歡一個東西都太過了
不管好壞都帳單全收
政治、教育都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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