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福利經濟學
不好意思最近在讀政治學時
有念到邊沁的功利主義
中間有一段內容是如此說的
「功利主義的中心思想,即每個人都應該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促進幸福,並避免不幸」
「一種行為如有助於增進幸福,則為正確的;若導致產生和幸福相反的東西,則為錯誤的。
幸福不僅涉及行為的當事人,也涉及受該行為影響的每一個人。」
而在福利經濟學中也表現出功利主義的基本神精神
用「比較愛好」取代表「比較效用」
但在羅爾斯的正義論中提出
「最大滿足社會之總體偏好,並不表示社會不公必然得到矯正」
「滿足社會的總福利,有能同時以犧牲個人之利益為代價,甚至踐踏少數人 之自由」
「當功利主義將個人選擇模式擴展到全社會的範圍時,這說明了功利主義不重視個人之
間的差別,當社會之偏好凌駕於個人偏好之上時,個人被當成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而我的問題是說
在我的印象之中所謂的社會利益最大化,在除去樓上己位回覆者外部性、資訊不對稱的
原因之後奠立在個人追尋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但就羅爾斯的主張滿足社會利益,會犧牲掉少部分人的利益
這兩者的「社會利益」代表的意義是否不同呢??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律依舊能成立嗎?
老實說打到這裡我自己都不太能確定在問什麼了
不過實在認為中間的邏輯推理過程不太能清楚了解
希望各位版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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