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炸測引發地震 中央大學致歉
其實這件事戰到後來,真的不知所謂…
很簡單的,可以把問題分兩部分~~
1. 作業過程的問題:
由於事先並無預想到的震動規模,且未事先公開及通報相關單位。
當然沒有通報這點絕對有錯,但並不是不可原諒的大錯
而爆炸的規模和震動程度,錯估也是影響的關鍵
因為錯估規模較小,所以可能也沒想到要通報
如果藉由這次的事件學到教訓,希望之後也能多加注意
如果要說是傲慢的話~~我倒認為是欲加之罪了
人家不是都道歉說明了嗎?(某些人亂說話就能被原諒??)
2. 研究本身:
這個部分,我是覺的不了解這個計畫的人,可以一點批評的資格都沒有
有時間查公文法規,怎麼不花點時間Google一下TAIGER
舉個例子http://www.geo.cornell.edu/instoc/TAIGER.htm
或是多了解一下震測~~TAIGER是要看很深部的構造
所以才需要使用大量的炸藥
話說回來~~有人知道真正的地震是那些炸藥的多少倍能量嗎^^
之前也有參與過陸上震測的實驗~~
會選在清晨或半夜~~多半是考慮人為的雜訊影響
而選點的話~~已經儘量選在人少的地方了
而且點不是說換就換的~~換了個地方,結果不在理論測線上也沒用
我們也曾被阻止過,那怎麼辦?沒辦法~~誰叫台灣地狹人稠
如果是驚嚇到附近的民眾,當然更是需要道歉….
而事先的公布這一方面,我個人認為在台灣,是更難實行的
光是從一系列的戰文和噓文來看,基礎地科教育的成果在哪?
早點公布,大概只是早點被抗爭吧~~然後就不能做了
有人舉了日本的例子,有人考慮到日本的民情、日本的地科教育
日本的地震防災系統及宣導,日本政府對地震的注意程度
甚至日本一般民眾對地震的認知,就不難發現
台灣的狀況根本就是惡性循環
學者說不清楚,民眾聽不明白,妓者亂報一通,結果就成了
學者不想說,民眾不想懂,妓者不想聽~~
其實這門學科你說不重要嗎?或許是吧~~
地調所這個單位聽說都快沒有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或許不適合做這樣的學術研究
可能等到幾十年後,大家能夠接受了再來做吧~~
可能有人說,不關他的事,如果你炸出問題就關你的事
那有人一直在山上開發結果土石流一直來,又要怪誰?
TAIGER本來就是個難得的計畫~~
雖然是美方合作的,但是在美國大力推行的人還不是自己人?
知道國科會的規則就知道
計畫是有年限的~~做不出來就是做不出來
很不容易整合起來的計畫,難道不迫切?不重要?
有的人一生都在做台灣底下的構造、地震等研究
或許他們的熱情激動,沒有多餘的心力考慮到每個環節
只希望大家都能為對方多了解一些~~多一點交流~~少一點相對
總而言之,對於施作方式有問題的~~
沒錯~~方式不夠好,需要道歉,也需要和政府、民眾有適當的管道
但對這項研究有問題的~~
科學研究和貢獻,不是現在的人能做絕對的評斷的
不曉得是花了多久的時間才知道「地球是圓的」
當初第一個提出的人~~不是被笑個半死,但現在呢?
--
學術研究是一條孤獨的路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而你也沒辦法跟大家解釋你在做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82.38
推
03/10 01:05, , 1F
03/10 01:05, 1F
推
03/10 01:05, , 2F
03/10 01:05, 2F
推
03/10 01:06, , 3F
03/10 01:06, 3F
推
03/10 01:06, , 4F
03/10 01:06, 4F
推
03/10 01:08, , 5F
03/10 01:08, 5F
推
03/10 01:09, , 6F
03/10 01:09, 6F
推
03/10 01:08, , 7F
03/10 01:08, 7F
推
03/10 01:11, , 8F
03/10 01:11, 8F
→
03/10 01:12, , 9F
03/10 01:12, 9F
→
03/10 01:12, , 10F
03/10 01:12, 10F
推
03/10 01:13, , 11F
03/10 01:13, 11F
推
03/10 01:15, , 12F
03/10 01:15, 12F
→
03/10 01:14, , 13F
03/10 01:14, 13F
推
03/10 01:15, , 14F
03/10 01:15, 14F
推
03/10 01:15, , 15F
03/10 01:15, 15F
推
03/10 01:17, , 16F
03/10 01:17, 16F
→
03/10 01:15, , 17F
03/10 01:15, 17F
→
03/10 01:18, , 18F
03/10 01:18, 18F
→
03/10 01:20, , 19F
03/10 01:20, 19F
→
03/10 01:21, , 20F
03/10 01:21, 20F
→
03/10 01:24, , 21F
03/10 01:24, 21F
→
03/10 01:26, , 22F
03/10 01:26, 22F
推
03/10 01:30, , 23F
03/10 01:30, 23F
→
03/10 01:30, , 24F
03/10 01:30, 24F
→
03/10 01:31, , 25F
03/10 01:31, 25F
推
03/10 01:44, , 26F
03/10 01:44, 26F
推
03/10 02:07, , 27F
03/10 02:07, 27F
推
03/10 02:07, , 28F
03/10 02:07, 28F
→
03/10 02:08, , 29F
03/10 02:08, 29F
→
03/10 02:09, , 30F
03/10 02:09, 30F
推
03/10 02:21, , 31F
03/10 02:21, 31F
推
03/10 03:23, , 32F
03/10 03:23, 32F
→
03/11 16:48, , 33F
03/11 16:48,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22 篇):
新聞
13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