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桌球第4點注意事項的問題
就規則賽制是這樣看的,我覺得是1.
假設主辦單位的答案是1.好了,那是否三場完以後可以另一位女生算兼點?
如果不行的話,就會變成打三場以後,一定要有四個女生才打的完五點
拜託,不是每個學校都有那麼多女生在打桌球的好嗎
請讓我來換算
照去年文化大地盃桌球規則(假設女生不兼男生點) 女單 女雙 混雙
只要兩位女生即可
照第一點看法
最少要三位女生 三場打完以後要四位女生
照第二點看法
只要兩位女生即可 然後讓某位夠強的女生秀球技秀兩天
然後回去累到沒辦法上課
這比賽的目的是?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會以提倡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及學術交流,敦睦會員感情
,發揮團隊合作為宗旨。
※ 引述《OLDPIPIPIPI (老皮)》之銘言:
: 第4點寫到:一場比賽,僅一個女生可以兼兩點(最多打3場),女生可兼男生點。
: 我想請問一下,這意思是 1.只有這女生可兼兩點,然後最多3場兼點。
: 還是, 2.這女生可以單場兼點3個位置?
: 我記得去年是每個女生都可以兼2點
: 為什麼要改成這樣
: 如果是第2點就真的很誇張了,只要一個女生強,那其他人不就看他表演就好了?
: 如果是第一點,那只有2個女生的學校是要搞笑嘛?
: 不就打完3場就開始準備棄點?
: 可以麻煩解釋一下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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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00: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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