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假設] 假如臺灣選制也為選舉人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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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日治時期基隆市和台北市本來就是台北縣(當時叫台北州)的一部份. 1920建置台北州的時候,只有台北市建市,其他都是郡. 台北州廳就放在台北市(今監察院),地理上管到汐止也還可以. 圍繞台北市的七星郡雖然沒管轄台北市,郡役所也設在台北市(今立法院青島第二會館). 1924基隆設市,基隆郡役所仍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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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提各縣市應有多少選舉人票. 你要先理解這種投票方式類似早期的國大代表,理論上普選只是選出一群可以. 投票的人,但是不代表這些人必須投給指定對像. 而已我們的尿性,很可能會出現蔡英文普選勝利,但是選舉人投給賴清德,然後. 賴清德可能還會莫名其妙多好幾票. 因此各黨派的操作除了普選勝選外主力將會放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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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統治全國的大總統採取選舉人治有一個基本重要的事實. 是,美國的全名意義是: 位於美洲那個聯合起來的州組成的國.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換言之,更好玩的假設是我國各縣市政府打內戰。. 因為美國各州選舉人票的基礎在於,初始沒有美國時,各州. 都是各管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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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依各縣市或同等區域各選一人,每增加五十萬增. 選代表一名. 沒有曲解,事實上美國就是這樣幹的,1823年維吉尼亞州23張票集體棄權差點. 搞掉副總統,事實上每一屆都有人這樣搞,上一屆是自1872年以來最多. 而上屆川普拿304 希拉蕊拿227 兩者總數是531張 有七張跑掉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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