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假設台灣開放槍枝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呆呆小狼)時間8年前 (2016/03/27 23:22), 8年前編輯推噓37(37064)
留言101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32 (看更多)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推 ronray7799: 版主把我一開始想提卻忘了提的事講出來了 03/25 02:29 : : → ronray7799: 台灣黑道是否有槍? 是 惡龍張錫銘圍捕畫面想必大家一 03/25 02:29 : : → ronray7799: 想就能想起 既然黑道能用非法管道搞到槍 為何一般人不 03/25 02:30 : : → ronray7799: 能用合法管道買槍? 03/25 02:31 : : → innominate: 以特例來討論通則,如果要說特例 03/25 03:26 : : → donkilu: 反制不就是NRA那套,結果校園槍擊案也沒人拿槍出來 03/25 : 我提的不是特例喔,槍枝嚇阻犯罪的事是通則,美國沒幾天就會發生一兩件 : NRA當然都會講擁槍的好話,但也不用以人廢言,有很多他們說的事是真的 : 拿槍瘋狂掃射才是久久發生一次的特例,但請注意, 一般來講,中學以降進入校園攜帶槍枝是會被壓制的。所以正常來講,就算父母贈槍 小孩也不會公然攜槍進入校園的。至於大學,有的學校會管有的學校不會管。因為美 國司法很重視私人(人格、財產、私領域自由),只要你成年,能自行負責,學校管太 多通常自找麻煩。 但是有一點在美國也很能左右一般人是否隨身攜帶槍械的意願;真的很倒楣你被別人 打了,而你有槍卻沒有自衛。以及,你開槍打了一個擺明沒攜帶槍械的人。最後的司 法結果常常會很不一樣的。 結果,雖然法令准許,但大部分人在人口密集地區大多選擇不帶槍。最多就是車裡有 槍,以及晚上行經空曠處才帶槍。 : 當天一早7點兇手就先幹掉2人,警方卻當成獨立案件,9點兇手進入教學大樓大屠殺 : 9點45校警才接到報案,趕往現場時,兇手已經舉槍自盡... : ...也就是這種事件靠警察根本沒用 碰上瘋子的當下,保命最重要。想當英雄要先掂自己能耐,否則死了人家還主張是自 衛(兇手)。校警也是人,通常也很少有校警跟電影一樣神勇勤練槍法的。所以囉~~當 然還是呼叫職業(PD)的來咩~~ : : → innominate: 美國有一堆小孩誤觸槍枝走火的例子 03/25 03:26 其實,美國的家用槍枝有一些輕量化的小槍的確是沒有保險的。這個部份很爭議,但 就是有人主張輕型的防身口紅槍枝類的裝的也只是 WAX彈頭沒關係,然後就有死小孩 眼睛看著槍管去把玩..... : 彭博就抓著這點猛打廣告,拍說小朋友玩躲貓貓發現爸媽藏在衣櫃中的手槍 : 拿起來把玩還很厲害的會打開保險,我第一次領到槍時連保險在哪都不曉得... 其實,就算上了安全指紋鎖你也無法保證死小孩會怎麼破壞。把槍收好才是正道。 : 鄭捷要砍人,就算武術大師空手也不敢冒險去對付他,一不留神還是可能被砍成重傷 : 但如果有槍就不一樣,2公尺內有受過訓練者可很確實的制服鄭捷,而鄭捷砍不到他 老實說,如果不是WAX彈頭,在車廂內開槍就算你神槍手還是很可能會官司打不完.... : 前面說過美國發生很多持刀砍人搶劫,剛好有老先生有攜槍的路過,轟殺歹徒阻止 : 的案例,可別以為這是克林伊斯威特電影中才有的情節... U2B裡面由有一個妹仔看到搶劫當街拔槍助一槍之力然後淡定走掉,搞得德州警方懸 賞要找人.....頒發熱心公益獎狀跟獎金.... 這要是在台灣,就算開放槍枝警察肯定還是找去問話找麻煩的。 : : → innominate: 路上遇到擦撞,流氓下來嗆聲,你就掄拳頭打回去? 03/25 03:35 : 以台灣真實案件,路上被叭喇叭,下來嗆聲,雙方先各自掄出冷兵器互打 : 打到其中一方的夥伴以為是對手黑道來尋仇的,嚇一跳才拿槍出來,打中之後 : 致命一擊其實是冷兵器補刀 : 所以你認為合法槍後隨時會拿槍對轟是不對的,就算黑道拿黑槍也沒有這樣做 其實,在美國。因為大家都可能有槍,不要說亂按喇叭啦! 連閃遠光燈大家都很 小心的。雖然很少跟俄國佬一樣直接打人,但是修車燈水箱輪胎還是很貴很麻煩 的(美國地大物博,修車一脫往往不只一百公里) : : → innominate: 重點從來不是武器,而是一般人不會隨身攜帶槍械 03/25 03:37 : 開放合法攜槍之後就會有 : 美國有很多一般老頭、普通大叔隨身攜槍,譬如前文的柯茲 其實要看場合欸,在都會區就很少人隨身攜槍的(大多放車上) : : → innominate: 我到美國坐朋友車,碰到黑人亮槍也是先求饒而不是找槍 03/25 03:39 : 廢話,你都被槍指著了當然先求饒 : 是要看有沒有路過的柯茲之士幫你把對方轟掉 : 你提到加州,加州是特例,加州是全美9個需要政府單位批准才可攜帶槍支的州之一, : 法規特別嚴格,還要槍鎖跟槍彈分離咧,搞的買槍真的只是軍武宅買回家把玩, : 根本沒啥實用嚇阻能力XD 沒辦法,套句我美國朋友的說法:全美國最壞的條子都集中在加州,尤其是洛杉磯。 然後還很悠哉告訴我:這裡治安很好,只是晚上不要出門,因為會有槍戰。但是他們 不會打進屋內的XDD : : 推 donkilu: 反制對這種lone wolf無效,他會挑沒人拿槍的地方下手 03/25 03:43 : 隱蔽攜槍誰知有沒有人拿槍? 這種孤狼神經病就算管制槍械他還是會生出槍械然後犯案的,這時候如果人人有槍就 有機會在受害人數擴張之前予以制止。 其實台灣想開放槍械是很困難的(法理),因為台灣的法律根本不重視人的生命安全以 及私有權。台灣的法律是天國法令,一切都是以上帝觀點在看待,然後法官就是上帝 。你要自衛你得先證明對方一定會殺死你,不然你就算弄要了兇手一根頭髮都可能被 判重傷害。然後小偷跑進你家你得證明他除了偷東西之外一定而且也能殺死你,不然 你打了他你就是蓄意傷害犯,不小心打死了就是謀殺犯 (我以前在美國住時,房東很 堅持只要有不明人事物入侵要我一定要開槍,而且先打散彈再說,然後倒地一定要再 補幾槍來福槍。說只要人是死在圍籬內就不是你的錯,人跑了就可能隨他說了。) 。 鬼島這種鬼法律真的要開放槍枝,我看啊~~搞不好小偷強盜更猖狂....反正他豁出去 了,但你打掉他一根頭髮他就告死你。 -- 春花聞杜鵑,秋月看歸燕。人情薄似雲,風景疾如箭。 留下買花錢,趲入種桑園。茅苫三間廈,秧肥數頃田。 床邊,放一冊冷淡淵明傳;窗前,鈔幾聯清新杜甫篇。 ~WolfLo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44.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59092166.A.65F.html

03/27 23:43, , 1F
最後一段才是一切的重點 你想當英雄 下場就是賠死你
03/27 23:43, 1F

03/27 23:44, , 2F
沒錯 該改的先搞好 再來談槍枝合法這種枝微末節的事
03/27 23:44, 2F

03/27 23:45, , 3F
台灣法官所謂正常防衛是你要在當下做出"剛好"制止對手
03/27 23:45, 3F

03/27 23:46, , 4F
的作為保護自己 過多就會被判過當 過少你受傷甚至死亡
03/27 23:46, 4F

03/27 23:47, , 5F
法官還會站在犯罪者那方 拼命保護他們的人權
03/27 23:47, 5F

03/27 23:51, , 6F
要達到台灣法官要求的正常防衛 你可能要先練成獨孤九劍
03/27 23:51, 6F

03/27 23:52, , 7F
別人出招之後在那一瞬間看出敵人破綻 後發先至擊中對方
03/27 23:52, 7F

03/27 23:53, , 8F
不過九劍招招致命 非死即殘 你照樣會被判防衛過當
03/27 23:53, 8F

03/28 00:28, , 9F
問依據 台灣真的有人非法闖入他人住宅 被屋主打傷
03/28 00:28, 9F

03/28 00:28, , 10F
後 卻被反告傷害最成功的嗎?
03/28 00:28, 10F

03/28 01:40, , 11F
想想統治台灣的政府是什麼身分 怎麼會讓人民強調地盤觀念
03/28 01:40, 11F

03/28 02:43, , 12F
有沒有盜匪告屋主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很多例檢查官把
03/28 02:43, 12F

03/28 02:44, , 13F
受害者告到家破人亡坐牢坐到死,但是小偷只關幾個月的
03/28 02:44, 13F

03/28 02:56, , 14F
推檢察官對受害者提起公訴家破人亡坐牢坐到死
03/28 02:56, 14F

03/28 03:30, , 15F
回ronray7799:有 印象中真的有 有上新聞有鬧點小風波
03/28 03:30, 15F

03/28 05:38, , 16F
03/28 05:38, 16F

03/28 09:17, , 17F
槍械開放 我個人覺得 最麻煩是大量提高了持有武器
03/28 09:17, 17F

03/28 09:18, , 18F
者與未持武器者的殺傷力差距 本來冷兵器時代 一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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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9:19, , 19F
持械對空手 還有一搏之力 換成槍械 這一搏之力就成
03/28 09:19, 19F

03/28 09:20, , 20F
螞蟻捍象 所以農民起義在未來幾乎不可能再出現了
03/28 09:20, 20F

03/28 09:28, , 21F
雖然也有百年了,蘇聯也“似乎”跟者共產主義入土了,但近
03/28 09:28, 21F

03/28 09:28, , 22F
現代的農民革命的範例就在你眼前,只是被認為他已經死了
03/28 09:28, 22F

03/28 11:06, , 23F
直覺也是想到meredith001貼的那篇...超無言
03/28 11:06, 23F

03/28 12:01, , 24F
沒辦法 因為我們沒有不退讓法, 不過你們真的先想清楚台
03/28 12:01, 24F

03/28 12:02, , 25F
灣適不適合不退讓法, 這法在美國也是問題一大堆 還被拿
03/28 12:02, 25F

03/28 12:03, , 26F
來惡用(反正死無對證)
03/28 12:03, 26F

03/28 13:15, , 27F
我也是想到meredith001那篇 但後續是怎樣不知道
03/28 13:15, 27F

03/28 14:58, , 28F
M那篇我個人認為確實防衛過當 要戰嗎?
03/28 14:58, 28F
既然都這麼大方標註要從這裡開始戰,那我就以此為起點。後面兩位的推 文都打掃打掃嚕。

03/28 15:39, , 29F
防衛過當喔 台灣還是別開放槍枝的好 槍開下去隨便都
03/28 15:39, 29F

03/28 15:39, , 30F
過當防衛
03/28 15:39, 30F

03/28 15:41, , 31F
今天台灣能跟美國一樣殺死入侵者無罪再來談槍枝開放
03/28 15:41, 31F

03/28 15:42, , 32F
強盜入侵你家還要分有人沒人喔 誰知道他是不是預先埋
03/28 15:42, 32F

03/28 15:42, , 33F
03/28 15:42, 33F

03/28 16:02, , 34F
而將人打死,又變成另一種想法, 現場的人, 誰敢保證
03/28 16:02, 34F

03/28 16:04, , 35F
就以上兩點, 如何不防衛過當好呢?
03/28 16:04, 35F
我前面就講了,我以前去美國工作時房東就很強調: 要確實把人打死,死人才不會跟你狡辯

03/28 16:10, , 36F
主要原因. 讓我想到,當年屏東(南部哪忘了)有個瘋子(?)
03/28 16:10, 36F
還有 25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3/30 19:48, , 62F
竟然全刪光了XD 這算消除記憶嗎???
03/30 19:48, 62F

03/30 20:26, , 63F
這個版被版大當個版在玩 習慣就好嘍
03/30 20:26, 63F

03/30 21:53, , 64F
多發文 少推文 推文就是把自己的東西交在別人手上
03/30 21:53, 64F

03/30 21:54, , 65F
要殺要剮都操之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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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0:16, , 66F
最後一段話好寫實
03/31 10:16, 66F

03/31 12:09, , 67F
這句話由一個狂發推文文章卻只有一兩篇的人來說
03/31 12:09, 67F

03/31 12:09, , 68F
實在有夠沒有說服力
03/31 12:09, 68F

03/31 15:14, , 69F
別指名叫陣吧,不然又要戰起來了
03/31 15:14, 69F

03/31 19:38, , 70F
我看了這篇才知道普藍可允許本版刪推文,本來我少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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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9:39, , 71F
文就是因為會有一堆與文章無關的人來盧,以後我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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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9:39, , 72F
更多動力在本版發文了。
03/31 19:39, 72F

04/02 11:22, , 73F
製造業新聞可信度多高 科
04/02 11:22, 73F

04/02 11:25, , 74F
小偷闖空門案件明明才剛開始調查 一堆鍵盤檢察官出現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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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1:25, , 75F
有連檢察官跟法官都搞不懂的一群
04/02 11:25, 75F

04/02 12:49, , 76F
樓上是說下面這篇?
04/02 12:49, 76F


04/02 12:51, , 78F
依呂律師的說法 這案件應該是傷害致死 不是過失致死
04/02 12:51, 78F

04/02 12:52, , 79F
更不可能算是正常防衛 回到這個討論串的原意來講
04/02 12:52, 79F

04/02 12:53, , 80F
真的開放槍枝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下 你真的敢對人開槍嗎
04/02 12:53, 80F

04/02 12:54, , 81F
會不會開放的結果 一般老百姓怕吃官司根本不敢開
04/02 12:54, 81F

04/02 12:56, , 82F
反而讓逞兇鬥狠之輩輕易弄到槍枝
04/02 12:56, 82F

04/02 12:57, , 83F
不同意呂秋遠的看法 因為賊在浴室 還被門擋住 誰知道
04/02 12:57, 83F

04/02 12:57, , 84F
看樓上連結下的留言只能說 台灣的法律觀念還有得加強
04/02 12:57, 84F

04/02 12:58, , 85F
他有沒有武器 當下先全力制服為最首要 只是屋主是陸戰隊
04/02 12:58, 85F

04/02 12:58, , 86F
力道太大 所以過失致死是沒有問題的
04/02 12:58, 86F

04/02 12:59, , 87F
用傷害致死去判 那就太恐龍了
04/02 12:59, 87F

04/02 13:02, , 88F
所以才會說台灣法律是以上帝視角在看事情
04/02 13:02, 88F

04/02 13:15, , 89F
知道是離題 不過最近才發生鍵盤警察亂圍派出所 忍不住講
04/02 13:15, 89F

04/02 13:16, , 90F
知道是離題 不過最近才發生鍵盤警察亂圍派出所 忍不住講
04/02 13:16, 90F

04/02 13:16, , 91F
講製造業
04/02 13:16, 91F

04/02 13:18, , 92F
還有一堆自以為玩遊戲 明明還在調查用上帝視角自以為的鍵
04/02 13:18, 92F

04/02 13:19, , 93F
盤檢察官
04/02 13:19, 93F

04/02 15:39, , 94F
都已經有生命危險了還不敢開槍 上帝也幫不了你
04/02 15:39, 94F

04/02 15:40, , 95F
誰不是鍵盤檢察官 有多少信息就用多少信息評論案件
04/02 15:40, 95F

04/02 15:41, , 96F
主張屋主無罪不也是鍵盤檢察官
04/02 15:41, 96F

04/02 16:45, , 97F
上帝幫不了你 可是ronray7799可以 他會嘴砲助攻
04/02 16:45, 97F

04/02 16:46, , 98F
怎樣判斷有生命危險?上面那個案例不就是這問題?
04/02 16:46, 98F

04/02 16:46, , 99F
請相信ronray7799可以用嘴砲將加害人給炮死
04/02 16:46, 99F

04/02 17:06, , 100F
放心 H*T在現場 他會叫你不准跑 他要打幾百個都可以
04/02 17:06, 100F

04/02 20:09, , 101F
樓上兩位自己開篇文釘孤枝吧,不然忙了半天又被砍文
04/02 20:09,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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