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革命-可能嗎?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4/03/19 23:46),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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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我不反對服貿 我也不贊成服貿 : 但是我痛恨這種無信之人 所謂的談判或協商必須在雙方具有對等的力量下才有所謂的協商可言 美國基本上不玩這套,他們在法案推出前就會評估彼此的力量差距, 當兩院都是一黨獨大總統也是同黨時,那就沒什麼好協商了,那叫做 天堂,直接投票結束 當然他們也有所謂的換票,今天我支持你明天你支持我 民進黨要怪只能怪他們立委太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37.68

03/19 23:48, , 1F
那這樣就讓在野黨全部退席辭職就好 不需要在野黨了
03/19 23:48, 1F
美國不會這樣幹,因為那是選民賦予你的權利,代行民主的權利

03/20 00:27, , 2F
美國的聽證會是很完整的喔!你真的深入研究過美國政治嗎?
03/20 00:27, 2F

03/20 00:28, , 3F
美國人很重視讓多元的意見、當然包括反對的意見充分陳述
03/20 00:28, 3F

03/20 00:29, , 4F
重大的爭議性法案,更是反覆磋商,總統還會邀請在野黨的
03/20 00:29, 4F

03/20 00:30, , 5F
領袖到白宮磋商。從歷史來看,從民權法案到歐氏健保都是
03/20 00:30, 5F
遠的我門不談,談歐巴馬健保,歐巴馬當時的國會民主黨並沒有達到絕對多數 所以他會需要和反對黨磋商 而在台灣其實也有聽證會,只是沒人敢開而已,而美國的做法是,你有意見可 以表達,也給你充分表達和了解事實的權利,但是不代表你必須同意,反過來 應該說,我並不一定需要你的同意法案才能通過,而台灣現在是相反的 反對黨就算是極少數,任何法案通過也都必須要反對黨同意,這就是所謂的政 黨協商 而服貿,並不是昨天才談好今天就通過的東西,他已經躺超過三個月在立法院 了 還有在美國跑票很正常的...不像台灣還有監票

03/20 00:31, , 6F
米國還有合法的癱瘓議事手段->冗長發言 台灣應該抄一下
03/20 00:31, 6F

03/20 00:31, , 7F
以後就不用霸占主席台, 一人上去講一天一個月一輪就好
03/20 00:31, 7F

03/20 00:33, , 8F
有個老頭不是講了快一天一夜 差點尿在台上
03/20 00:33, 8F
攏長發言有阿,不過老美的可不允許你吃飯喝水,你就要一直講一直講 ※ 編輯: mshuang 來自: 111.251.237.68 (03/20 01:26)

03/20 01:31, , 9F
人民水準不到,台灣並沒有發展到人民很尊重議事規則
03/20 01:31, 9F

03/20 01:31, , 10F
所以一堆亂七八糟,作秀,反而可以得到選票
03/20 01:31, 10F

03/20 01:33, , 11F
所以我說一個社會的發展極限還是取決於人民水準
03/20 01:33, 11F

03/20 01:34, , 12F
所謂的政黨協商事實上才是真正的黑箱作業...
03/20 01:34, 12F

03/20 10:52, , 13F
美國國會多數黨可以直接合法拿走所有委員會召委的位子
03/20 10:52, 13F

03/20 10:54, , 14F
,國外實行民主兩百年,對處理少數暴民政治很有經驗。
03/20 10:54, 14F

03/20 11:20, , 15F
美國黨意比其他民主國家弱很多,協商不是單純黨對黨
03/20 11:2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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