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憲法、民總讀書會。
※ 引述《Horn (珍惜當下。知足感恩)》之銘言:
: 推 EdwardLin:請問為何特別排除買共筆者?? 140.112.212.111 01/12
: 推 EdwardLin:唸共筆也是可以認真向學啊 140.112.212.111 01/12
1. 私人讀書會原可限定各項條件,願者上鉤、不願者回頭。有意見的話,
很歡迎你批評。但,就像你要拉屎拉尿,我也管不著,對吧?
2. 在88年由臺灣學術網路管理委員會通過的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當中,
明訂在bbs的板面上不得公開發表商業性質的廣告。
: 推 CCC37:我有看過H大的解題 不但解析精闢且建言中꘠ 218.161.0.187 01/13
: → CCC37:肯 深位其法律素養感到敬佩 然不知H大為何 218.161.0.187 01/13
: → CCC37:如此排斥共筆且擺明了嗆賣共筆者 我也不用 218.161.0.187 01/13
: → CCC37:共筆 成績也有達到您的限制 但仍相信共筆 218.161.0.187 01/13
: → CCC37:對某些聽課能力不佳或不得已缺課者仍有幫꜠ 218.161.0.187 01/13
: → CCC37:助 就算您真的如此痛恨共筆 也請你稍微尊괠 218.161.0.187 01/13
: → CCC37:重其他版友 維持板上和諧^^ 218.161.0.187 01/13
1. 以上的推文是先給糖吃,再用鞭子打的意思嗎?
2. 私人讀書會要設這樣的門檻限制,會影響到雙修板的和諧?
3. 我不尊重哪位板友?賣共筆的?他要賣什麼我都未加干涉,那來的不尊重呢?
幾位熱心的朋友因著自己走過轉系或雙修這條路,願意在每年的下學期,
籌組一個小型的讀書會,一方面可以藉機複習基本課程,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將
本身的經驗及關於解題方面的心得跟大一、二的學生分享。
基於過往的經驗,我們希望找有修過課的同學,這樣比較容易溝通;我們
希望來參加的對象,能夠符合法律系辦所訂出的最低門檻;認真向學跟使不使
用共筆本來就沒有直接的相關性,但,我們希望找到的對象不是只會唸共筆的
人,這樣也會破壞板面和諧?
住男二的不要用你的眼光來評論,好歹別人男二也住過幾年,要講共筆,
審過的共筆都比你做過的共筆還要多。共筆文化在法學院跟醫學院是完全不同
的思考模式。要選擇唸共筆是個人的自由,本非我們所能左右。我們有我們的
運作模式,各位有各位的選擇。就像賣共筆的人最後還會出來謝幕,告訴大家
都賣完了一樣,會笑的還是會笑(還供不應求?!),會哭的還是會哭(真是
相見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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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就像大海一般,而樂器就像是海洋上的小島,要讓音樂演奏得動
聽,就必須深入了解音樂。
塞戈維亞(Andres Sego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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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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