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DPP ]
討論串[討論] 小夫的性/謊言/錄音帶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chimonde (archimonde)時間16年前 (2008/04/16 01:01),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八十七年底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吳敦義支持度原本領先謝長廷,但當年十一月十八日,. 陳春生舉行記者會,公布一卷男女曖昧對話的錄音帶,指吳敦義有緋聞。吳極力闢謠,. 但真相一時難以釐清,最後以四千五百六十五票的些微差距落敗。. 不料謝長廷於九十五年底與郝龍斌競選台北市長時,陳春生在立法院踢爆「八年前. 吳
(還有252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0→)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ckydai (衝衝衝!!!)時間16年前 (2008/04/16 01:1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 吳敦義落選真的是因為那捲緋聞錄音帶嗎?????????????!!!!!!. 一開始緋聞錄音帶出來,我也絕得是謝長廷陣營他們在抹黑吳敦義. 吳敦義是真的沒做
(還有267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0→)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uri (八卦版版主五個六加油!!)時間16年前 (2008/04/16 08:16),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我始終很不了解, 也很不能接受的是,. 白冰冰和那則廣告錯在哪裡??????. 如果一個社會有基本的良心和道德觀的話. 就應該知道有些人是根本沒有資格獲得辯護權的!!. 法律 和 道德 應該分開來談. 在法律上 張志輝有人權. 在道德上 張志輝不該有人權. 任何依法律賦予他人權的人. 都應該受到最嚴

推噓6(6推 0噓 3→)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pleone (mapleone)時間16年前 (2008/04/16 10:4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道德沒有強制力也沒有明文,而我國法律有強制力也有明文。. 一個人可以不遵守道德,但是不能不遵守法律,. 否則國家機器就會以強制力處罰這個不遵守法律的人。. 張有辯護的權力,此乃法律明文所定,不可被衛道人士所剝奪。. 當法律和道德有衝突的時候,大多數狀況下應該以遵守法律為主。. 為了遵守法律而被迫違反
(還有14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ndo26 (kendo26)時間16年前 (2008/04/16 15:0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是認為嘖難一個辯護律師沒啥意思!!. 但是~~重點是~~~謝又不是張志輝的辯護律師~~. 他是張智輝妹妹(陳進興太太)的辯護律師. 啊~~~你們到底在炒啥??.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96.234.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