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陸客 v.s 國賠

看板DPP作者 (邪教徒)時間15年前 (2010/11/07 0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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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yinalive (當代對話 百年論述)》之銘言: :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 這點我有很大的問題了, 大陸地區"中華民國的國民"當然是人民 : : 可是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算是人民嗎? : : 這就像是, 很多美國人住台灣, 也是用部分美國法律 : : 但是在台灣的人, 不是人人可以適用那些法律 : : 這是白馬非馬的問題, 我認為, 目前不把大陸當外國的法律 : : 都是降低台灣的主權行為, 如陸勞和外勞不同, 陸配和外配不同 : : 都是民進黨執政期把台灣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的低劣行為 : : 現在應該修改 : : 我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應該視同外國人 不該有特別的法律和待遇 : 1. 不論是人民或國民,在法律裡都指稱擁有本國國籍之人 : 在我國居留的外國人,不能稱為中華民國人民 : 無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即非中華民國國民 : 此乃國籍原則通曉之理,不可例外,若此,則國家主權即成疑義. : 2. 修憲有其時空背景,絕不可將憲法解為涵納大陸地區 : 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謂大陸地區等語亦如上, : 此種光怪陸離之條文乃在保障2300萬人民生命自由財產不得已而言之 : 立法者絕非有意如此 : 4. 憲法及法律中有關大陸地區等指涉,目前不可更動. : 5. 中華民國之領土與人民,實然應然果然不包含大陸地區. : 我國憲法及法律為因應兩岸特殊情勢,存在些許妥協文字, : 回溯民主國家憲政諸原理原則,如何評價此類,條文不言自明. 為吵而吵為反而反.... 其實要處理很簡單 將對岸人士視同外國人 如果傷亡的有美國人或是歐洲地區的人士 民進黨哪個敢吱聲說不賠的 這種假議題夠沒水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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