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陸客 v.s 國賠

看板DPP作者 (YoY)時間15年前 (2010/11/05 11: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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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CqiJGOu ] : 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該條例及「國家賠償法」,並無禁止 這點我有很大的問題了, 大陸地區"中華民國的國民"當然是人民 可是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算是人民嗎? 這就像是, 很多美國人住台灣, 也是用部分美國法律 但是在台灣的人, 不是人人可以適用那些法律 這是白馬非馬的問題, 我認為, 目前不把大陸當外國的法律 都是降低台灣的主權行為, 如陸勞和外勞不同, 陸配和外配不同 都是民進黨執政期把台灣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的低劣行為 現在應該修改 我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應該視同外國人 不該有特別的法律和待遇 ※ 編輯: sealoe 來自: 220.128.252.130 (11/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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