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你這種人,不配來這裡高談闊論

看板DPP作者 (觸身球專家)時間15年前 (2010/08/07 08:1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69 (看更多)
※ 引述《minstar (小星星)》之銘言: : ※ 引述《mapleone (mapleone)》之銘言: : : 先來看看大埔自救會訴求: : : 1.土地補償比照南科中科竹科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徵收辦法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 當初徵收時,如果依照規定,還會發生後續這些事情嗎? ^^^^^^^^^^^^^^^^^^^^^^^^^^^^^^ 呵欠~~~~ 哪邊沒照規定?沒照什麼規定?法律規定?人情規定?你認為規定? 沒照規定+這樣的違反有影響的話,那位詹律師大抵已經抓著猛攻了 就不用在那邊講什麼『情事變更原則』, 講說『既然可以為群創變更區域規劃,那為什麼不能為了農民少徵收五公頃?』 (話說『變更區域規劃』跟『更正徵收範圍』怎會被拿來當作一樣事情的?) 你不要在下面那邊嗎來嗎去的,先回答這點吧 一堆人口口聲聲說啥蠻橫徵地,看了都快笑死了 你以為這件事是2010年剷稻子才開始的呀? 多蠻橫? 你在乎的如果是剷稻子的事,那很抱歉,據說那是在國家的地皮上面剷稻子 國家現在要依照計畫整地了,不圈地不剷地難道給你繼續種啊? 權狀? 有部法律寫著,依本法所為登記有絕對效力 權狀跟該法律登記狀況一致才有意義,謝謝 不爽,去修法改變法律規定,修的動隨便你 : 土地徵收有土地徵收的規定,徵收價格也都有法源依據。就算現在要求比較高,不算 ^^^^^^^^^^^^^^^^^^^^^^^^^^^^^^^^ 的確,所以告訴我們哪邊違反規定? 『就算現在要求比較高』?那請問是哪一方在主張非常態處理? : 是精神賠償的價格嗎?官司賠償都有精神、名譽賠償。 ^^^^^^^^^^^^^^^^^^^^^^^^^^^^^^^^^^^^^^^^^^^^^ 真是笑話 不相關的事情也可以拿來佐證 那很好啊,請自救會大大聲的主張:『我多要的錢是因為我要精神賠償』! 看看能得到多少認同 : : 2.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 : 3.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 : 4.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 換成是你,你要墓地嗎? 你有沒有聽過插一塊牌子請這邊墳墓遷葬幹嘛的事? 如果有的話,請問你這是要幹什麼? 徵收圈好整好的地面上不會再有墳地這種事 : : 1是要更多補償,2也是要更多補償,3還是要更多補償, : : 4是要換更好更值錢的「建地」,請注意,自救會不要農地,想要建地。 : 自救會要建地是啥時提出來的?吳院長有說明"以地易地"嗎,怎麼換都沒有說明,農民 : 有不安全感。不是每一塊農地都可以種出相同、等量的農作物的。 : : 到處就是在講錢。 : : 這時候還談什麼生命啊、感情啊、要不要換什麼的,minstar不覺得臉紅嗎 :DD : 我不覺得臉紅。我抱持著同理心,站在農民立場想、站在政府立場想、站在科技業立場 : 想,我不偏頗哪一方,我不臉紅。 當然了,會臉紅你就不會出來講這些話了 人人出來講話當然都認為自己講的有道理 不過,『道理』不是只有會悲憤的一方說的算對吧? : 臺灣經濟發展,不能再完全靠農業了,要適時轉型成工業、服務業,而犧牲到許多 : 農地。蓋橋造路,必定要徵收私人土地;發展工業,也必定要徵收私人土地。不給徵 : 收會妨礙地方進步、國家經濟發展。為了大全體(地方進步、國家經濟發展),必要犧 : 牲小個體的利益(徵收土地),這是必然的。而是你徵收手法是如何?? ^^^^^^^^^^^^^^^^^^^^^^^^^ 手法是什麼?可以吃嗎? 再請問一次,這個在民進黨主政時期吵了幾年到馬英九上任前一個多月定案的東西 『手法』哪裡有問題? 國家依法行政,謝謝 : : 自救會的答案,從頭到尾都是:「要換地、要錢」。 : 要換地是吳院長提出來的,現在拿不回我原本的土地,我當然用金錢賠償,不然用什 : 麼賠償?? : 會發生後續這些事情,真的要回歸最原始的原因:蠻恨徵收農地 ^^^^^^^^^^^^^^^^^^^^^^^^^^^ 連字都打錯 你不會不知道『蠻x徵地』那個x字怎寫吧? : 事先能夠協調好,現在還會發生這些事情嗎??? ^^^^^^^^^^^^^^^^^^^^^^^^^^^^^^^^^^^^^^^^^^^^^^^ 『2:98』,你說呢?事先有沒有協調好? 你所謂『協調好』的標準是什麼? : 到要徵收了,農地上都還有農作物,怪手強行進入,農作物全沒了....(不是再生稻) : 到縣府抗議,縣府有理過農民嗎?? ^^^^^^^^^^^^^^^^^^^^^^^^^^^^^^^^^^^^ 為什麼要理他們?那塊地已經是國家的了 不是再生稻又怎樣,是你種的那也一樣剷 說難聽一點不是怕火災的話放火燒都可以 我不敢指控說這是不是以往常見的,搶種然後想多凹地上物補償的作法 如果有人可以把係爭地號都查出來,就可以去確認到底什麼時候變更登記的 變更登記以後就是國家的,在那之後種你就是紮紮實實的在國家地面上搶種 如果不是在變更登記後種,才有去進一步細究所謂溝通問題的空間 但不管怎樣,地皮已經是國家的,要依法執行徵收預定計畫,剷掉剛好而已 .....說出『農作物全沒了』這段話, 說明你根本都搞不清楚狀況,只是看到影片隨便聽兩句就開始議論了 以下凱道吳敦義什麼的都是廢話 先不說馬英九政府本就以耳根軟+骨頭軟聞名, 讓他老愛講的『依法行政』口號不時被打槍 今天有人願意在法律以外多付出一點東西,那是好心 不付出,你也不能咬他 有本事你進入行政爭訟程序去打,一樣八年遺毒的中科環評就被打槍了 如果大埔這件事瑕疵這麼大,大到你所指控的『違反土地徵收規定』,打不贏官司嗎? 法律就是民主國家最終的遊戲規則 當講理講情講不通時這就是最後的行事準則 要不修法,要不依法行政,謝謝 不爽你可以在行政爭訟程序中拿吳敦義的講話做證據,看有沒有用 真要修法的話, 我倒是想看看用所謂『大埔事件』當徵收條例修法的主張 這他打算怎麼寫修正條文(有人反對就不准徵,搶種也要賠?) 又能吸引多少人支持這樣的修正條文 說穿了即便在大埔也是個2:98的比例 : 到凱道,總統府派出什麼層級的人接待?? : (王大人一句桃園機場手推車不好推,有損國家形象,總統馬上說改) : 選前到鄉下long stay,選後攏是假 : 看到全國與論不可收拾,趕快派吳院長協調,提出了以地易地主張,但怎麼換都不知 : (不是全國的人都反對,但年底要選舉了,怕影響到選情,要平息免得事態擴大) : 事先已經做錯了,後續的處理方式又不夠好,連吳院長都說劉縣長當初做的不夠完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5.151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25.151 (08/07 08:44)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25.151 (08/07 08:47)
文章代碼(AID): #1CNAKrvF (DP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8 之 69 篇):
文章代碼(AID): #1CNAKrvF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