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阿扁無保釋放

看板DPP作者 (自由)時間17年前 (2008/12/30 02:51), 編輯推噓8(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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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然後再看他內文 : : 13年前,辛普森涉嫌犯下“殺妻”大罪…卻仍被宣判無罪; : : 13年後,卻因為“從兩名出售體育紀念品的人那裏強行取走據稱屬 : : 於辛普森自己的橄欖球和相冊”,而將面臨15年至終身監禁。 : : 這樣過於簡單歸結的因果關係本來就有問題。 : 廢話,人家這兩個事實中間是沒有交代因果歷程跟差別原因嗎? : 『有』『沒』『有』?你一句話回答就好 沒有。 : 你直接把人家的論述忽視掉,代入你腦袋中的『常理』 論述在哪裡? : 則當然你會認為 『這樣過於簡單歸結的因果關係本來就有問題。』 : : 你從哪裡看出我不知美國陪審團跟法官的權責? : : 我前面講過的話你也沒聽進去。 : : 我有說刑度長短是陪審團在判的嗎?還是我有說有罪無罪是法官在判的? : : 這一段的起頭是有推文說這次會這樣判是因為證據確鑿。 : : 而我才說即便證據確鑿,為何強佔他人物品就要判到終身監禁這麼重。 : ^^^^^^^^^^^^^^^^^^^^^^^^^^^^^^^^^^^^^^^^^^^^^^^^^^^^^^^^^^^^^^^^^ : 會有這種語句就是你把『證據確鑿』跟『量刑輕重』搞在一起 這是某J鬧的笑話,然後你套在我頭上。 : 那我只好提醒你說,證據確鑿關係到定不定罪 : 而在陪審團制度下,是否『證據確鑿』有時會受到辯方律師團能力的影響 : 這篇老共文也講的非常清楚了...................................... : 不管如何,證據確鑿與否與量刑輕重幾乎可以說是沒有關係 是沒關係。所以原文沒講沒楚。 : : 然後你就在那邊自顧自的講起有罪無罪、該判多久各是誰在負責決定。 : : 老實說我根本搞不懂你在講什麼。 : : 你怎麼不去質疑該推文的因果關係也是大有問題,卻跑來質疑我的質疑? : : 不過是黨同伐異,似乎沒高尚到哪裡去。 : 我幹嘛要管推文講什麼? : 我要教訓你之前還要先教訓別人不成? 所以說你教訓錯了。 : : 你要在這邊講什麼美國法庭如何如何,那是你講的,不是該文講的。 : : 你質疑我對辛普森案件瞭解多少,不過我似乎沒看出來閣下又瞭解多少。 : : 你講的多是法律學理上的東西,而那些又跟我講的內容頗不相關。 : : 你懶的查新聞我先查了,辛普森除了是以持槍的搶劫方式從別人那裡 : : 拿回自稱屬於他的物品,還事涉綁架,而根據法律,綁架者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 ^^^^^^^^^^^^^^^^^^^^^^^^^^^^^^^^^^^^^^^^^^^^^^^^^^^^^^^^^^^^^^^^^^^^ : 所以你寫了那麼多篇你終於知道去查新聞了?天阿!這就是你寫評論的方式嗎? : 你批評老共的話原封不動塞回給你自己吧 : 不但沒有論證用常理說話,連基礎事實都沒有查過就開口討論本案量刑? 法律跟生活經驗有關也是你同意的。 邏輯、常理如果沒用,那就不需要思考了。 : 進而用這個『常理』搞出來的『討論』去嫌老共寫文論證不清? 如果有人說他昨天去某家理髮店理了個漂亮髮型, 然後又提到他昨天一整天都在公司加班。 這不是有問題嗎。難道一定要先去調查清楚他昨天到底真的在哪裡 才能說他那樣的說法有問題? : : 電視評論上那麼多台那麼多節目都在講,言之鑿鑿。特偵組又跟這批人互為勾結, : 『特偵組與電視台互為勾結』?很嚴重的指控唷 : 有沒有真憑實據?還是說又是『常理』? : 常常在講這些事的,就是邱毅,蔡正元算520後新加入的、那個調查局的蘇xx : 陳揮文那個專門負責拿報紙放炮而已,不算 : 來,請證明這幾個人(其實主要就邱毅,其他都碼吃他口水)跟特偵組有勾結 偵查不公開啊。沒有互相通報的話,名嘴那麼深入的消息哪裡來。 下面套用你的一句話:「閒話一句」,不需要回這麼一大段,那不是本討論重點。 : 世界上這麼多人嘴巴這麼大,邱毅都還碰的到詐騙集團 : 你膽敢直接講『特偵組與名嘴勾結』,厲害厲害 : 是說起訴書一爆出來證明邱毅這混蛋的爆料居然至少都有擦到邊 : 那就沒啥可說了,若要人不知阿..... : : 結果弄出一個那麼粗糙的起訴書。是怎樣,到現在還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陳水扁有罪嗎? : 1.到現在?沒辦法阿,陳水扁今年五月二十號才卸任耶 : 閣下以為現在是幾年阿? : 而且他還是總統,從來權貴犯罪的偵查都比簡單殺人來的複雜多了 : 除了常理,你有沒有常識? : 2.粗糙? : 其實談不上粗糙,只是對價關係的因果鍊『頂多只能"有力"牽扯到吳淑珍』而已 : 現在的狀況是,以電影來比喻的話 : 山西布政的的五千兩給錢的過程,查到了,的確是廣州知縣的太太(吳淑珍)經手 : 山西布政的妹妹得其所願,也證實了,給這筆錢的商人都得其所願 : 但是電影中存在的山西布政寫給廣州知縣的信,沒有白紙黑字 : 有的只是廣州知縣的師爺(ex馬永成)等的供述證據甚至是推測之詞 : 亦即:吳淑珍到陳水扁的因果線,如前所述,在我看來是有點硬凹 : 沒有任何直接具體證據,只是根據一堆間接、供述證據去推導 : 要這樣推導當然是有原因的,畢竟陳水扁才是那個有權力搞對價的公務員 : 如果無法證明陳水扁是被『對價』了,比如說只是單純白癡去反對林信義等的反對 : 那根據刑法31條規定,火燒到吳淑珍也沒用,除非能證明吳淑珍自己教唆or幫助 : 這一點,你由鄭文龍等律師後續的一些發言就知道,肯定是攻防重點 : 我也以為在已曝光的這兩個弊案方面要定到陳水扁的罪會很拼 : 人家扁家也清清楚楚阿,一句政治獻金就推掉了,了不起聚賭給你罰三百 : 對國務機要費案就比較緊張,會跳針講馬英九案這樣 : 是說國機費的案子也是險的很,沒有陳鎮慧耍笨還真抓不到陳水扁的辮子 : 權貴犯罪,向來如此 : 不過你說常理,說『吳淑珍話事背後沒有陳水扁當靠山』才是違背常理 : 這一點倒不見爾等出來說什麼了,一句『起訴書粗糙』就帶了過去,科科 : : 在維基百科上的辛普森案件時序: : : 1994年6月12日 前妻與前妻男友被殺。 : : 1995年10月3日 OJ·辛普森 被判無罪。不足一年四個月。 : : 扁案是講多久了?這是顯示特偵組無能還是馬英九無能? : 簡單三點回應你上面那堆莫名其妙的自以為被迫害論證 : 1.馬英九2008年五月才上任 : 2.馬英九管不到司法(還是說陳水扁管的到所以你就認為馬英九管得到?) : 3.辛普森不是總統,他不會沒事講啥南線專案、15項機密外交、也沒有隨扈可以用 : 更沒有一個夫人在那邊當擋火牆 : 附帶一提,該辛普森案件時序又提到 : : 2008年12月5日因綁架。持槍搶劫,在拉斯維加斯被處以33年徒刑。 : : 這樣講才符合常理。 : : 該篇新華社的新聞故意渲染殺妻案的重大跟這次案件的渺小, : : 製造其間如此大的差異、不禁令人唏噓等意象, : : 本來就是莫名其妙的寫法,為了故意製造新聞性,模糊了焦點。 : : 你說綁架、持槍搶劫要判終身監禁,那還算符合常理。 : : 但"因為"從別人那裡取回自稱屬於他自己的東西,"所以"要"判15年到終身監禁, : : 就顯得過於簡化、誇張。 : 還好吧,說穿了不就跟你一樣而已阿 : 也沒實際去看看本案的法條寫了什麼就在那邊唉唉叫 : 所以我不是說了嗎?那篇文章的作者估計是跟你一樣外行,敘述需要重整一下 ^^^^^^^^^^^^^^^^^^^^^^^^^^^^^^^^^^^^^^^^^^^^^^^^^^ 該作者外行?該作者敘述需要重整?這不就是了嗎? 我可以說你為反對而反對嗎? : : 不過在揪別人錯誤時,先看看自己的扭曲: : : 人家是說有錢請好的律師組成夢幻律師團隊,這說的是陪審團受律師能力的影響。 : : 你卻說什麼該文陳述陪審團容易受金錢影響,這差很多好嗎,大哥。 : ^^^^^^^^^^^^^^^^^^^^^^^^^^^^^^^^^^^^^^ : 一個簡單的關係鍊回答你的問題:『金錢-律師-陪審團』 : 你老大的腦袋不是那麼單線吧 : 『陪審團受律師能力影響』,這個觀念我好像有提到很多次 : 而律師能力受什麼影響?『被告的錢』 : get it? 要get什麼? 『陪審團受律師能力影響』這句話當然能成立。 但是『陪審團受律師能力影響』跟「陪審團受金錢影響」是兩回事, 差很多。理由已講過。你這樣講問題本來就很大。 : : 花大錢聘用來的律師因為能力強,把自以為的真理灌輸給陪審團, : : 對陪審團來說這是服膺於真理。 : : 「陪審團容易受金錢影響」卻是在指控陪審團接受辛普森的賄賂,天差地別。 : : 這就是你所謂的知識?被扭曲的心態引用的知識也會成為無用的知識。 : 在腦袋扭曲的人眼中,什麼都是扭曲的,而且還會認為別人在扭曲他,句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73.75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2/30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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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回文的爛招出現,說明一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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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無限類比大法....嘖嘖,怎麼你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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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常跟小弟我交手的另外一個,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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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保證跟你迥異的人阿~偉哉~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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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扁某又被押,心情不好上來破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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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事實都沒搞清楚就先用『常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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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的方式也蠻像的,不過至少人家查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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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以後就不會再嗨了...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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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某被押我沒感覺。我早說了 該判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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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你連陪審團受錢影響這樣的話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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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2/30 04:19)

12/30 05:03, , 11F
我解釋的很清楚了,看不懂要跳針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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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連查證事實都沒有就先放話的傢伙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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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臉指責別人,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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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回文的爛招出現,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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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7:14, , 15F
是啊,連"股掌印章國會"都沒聽過的,不意外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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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判就判那反問一下你的這開場到現在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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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聊甚麼?對比對錯,案例也搞錯,還真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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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該判就判"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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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叫破碎回文?像你一樣會會刪除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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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段的文章?尤其你文章那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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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回文喔,就是已經沒本事正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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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每一段叫兩句這樣,此之謂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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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聊的就是該文作者外行 敘述需要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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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類比,就是亞利安辯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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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兩者兼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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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用簡短字句正經回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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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逛逛軍戰史類版,你會找到你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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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利安辯護法還真是正經,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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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閣下真是太恐佈了 不止回文馬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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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推文都能馬上回耶 好厲害! 網路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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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23, , 31F
我什麼時候要推文都知道 時時監控此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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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說監控爾等這種不查證事實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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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傢伙,一見就戳吧,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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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時監控我也是很厲害呀 黏在這版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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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佩服。 某些事似乎印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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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放著讓你裝中肯混淆視聽?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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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耶,你們的招還真的都一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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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隨口亂扯,然後破碎回文、無限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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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 看的出來你癮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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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31, , 40F
講到最後就開始說對手是什麼什麼的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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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31, , 41F
深藍深綠還真只是牙齒相對而已,腦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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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31, , 42F
本一致阿~哈哈哈哈
12/30 10:31, 42F

12/30 10:32, , 43F
你繼續癮吧  *我先逃了*
12/30 10:32, 43F

12/30 10:32, , 44F
閣下如果想印證什麼事實,先去查一下一
12/30 10:32, 44F

12/30 10:32, , 45F
些本台跟藍民吵的東西你看懂看不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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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2:18, , 46F
leeyilung至少對r大最後一句不敢還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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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2:19, , 47F
他還有自知之明,原po的水準和嘴臉如何在
12/31 12:19, 47F

12/31 12:20, , 48F
政治相關板是出了名的負面,r大有空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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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2:20, , 49F
他就好,不用太過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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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的文我下文已有回應,這裡就不提。 倒是妳,揪了我什麼論述上的問題、邏輯上的問題? 你的推文有哪一行是真正針對我內容在回答?沒有嘛 妳這種沒營養的吵架推文好意思說妳揪出我不勝枚舉的錯誤? 笑死人~~ 只會跟在別人屁股後面狐假虎威 真是小X三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01/0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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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避個幾天風頭後等到沒什麼人來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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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9:58, , 51F
或觀戰時才再加些廢話,怕輸就不要戰啊。
01/05 09:58,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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