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看板DPP作者 (中肯無益於中出)時間17年前 (2008/08/04 19: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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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佩服n兄的文筆與耐心,因此再提出幾點 : → nightcatman:若是認為法條不公要修改也可以,只要在 : → nightcatman:立法院提案表決通過就行,但在此之前就 : → nightcatman:是得遵守現行法律來行政,我以為這是很 : → nightcatman:基本的觀念才對... : 如果您還記得的話, : 我前文並沒有說不遵守法律,我也認同陳犯了錯。 : 我也沒有在設法為"台灣郵政"護航; : 事實上,我一直在找第三條路。 : 為何我們需要第三條路 : 請n兄用同理心想想: : KMT依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 : 如果您認為是正面的,那就不必再多想了,您也不必回復,就讓這文乾涸。 : 如果您認為是負面的,那是為什麼呢? : 為何作了對的事,卻導致不好的後果。 : 為了馬順利連任,您若是他的支持者 不妨嘗試為他想一條路。 : 如果您想到第三條路,還請不吝post上來讓我參考。 那我先問最簡單的問題好了。請問: 當陳水扁不惜違法、花費1200萬也要閃電地將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 ,而泛藍在反對的時候,第三條路在哪裡? 如果你能回答這個問題,這個討論勉強還有些意義。實際上,你所謂「 KMT依 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根本不是該考 慮的問題。正因為這是違法的舉動,所以修正回來根本不應該有你說的這些政治 考量才對,依法辦事是最底線的要求:這使得這件事情回到法律行動,而不是政 治行動。 當初改名時這是一個有違法事實的政治動作,這不意味再改回來必然有政治考 量:它可以只是一個法律行為。真的要討論你的問題,那恐怕是桃園機場的正名 案。至少這個案子我還沒聽到涉及違法的問題,因此若還爆發改名回來的風波, 你的討論才有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28.246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8.228.246 (08/04 19:37)

08/04 20:55, , 1F
少數服從DPP多數服從DPP 才是台灣民主真締
08/04 20:55, 1F
文章代碼(AID): #18bkSi53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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