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佩服n兄的文筆與耐心,因此再提出幾點
: → nightcatman:若是認為法條不公要修改也可以,只要在
: → nightcatman:立法院提案表決通過就行,但在此之前就
: → nightcatman:是得遵守現行法律來行政,我以為這是很
: → nightcatman:基本的觀念才對...
: 如果您還記得的話,
: 我前文並沒有說不遵守法律,我也認同陳犯了錯。
: 我也沒有在設法為"台灣郵政"護航;
: 事實上,我一直在找第三條路。
: 為何我們需要第三條路
: 請n兄用同理心想想:
: KMT依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
: 如果您認為是正面的,那就不必再多想了,您也不必回復,就讓這文乾涸。
: 如果您認為是負面的,那是為什麼呢?
: 為何作了對的事,卻導致不好的後果。
: 為了馬順利連任,您若是他的支持者 不妨嘗試為他想一條路。
: 如果您想到第三條路,還請不吝post上來讓我參考。
那我先問最簡單的問題好了。請問:
當陳水扁不惜違法、花費1200萬也要閃電地將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
,而泛藍在反對的時候,第三條路在哪裡?
如果你能回答這個問題,這個討論勉強還有些意義。實際上,你所謂「 KMT依
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根本不是該考
慮的問題。正因為這是違法的舉動,所以修正回來根本不應該有你說的這些政治
考量才對,依法辦事是最底線的要求:這使得這件事情回到法律行動,而不是政
治行動。
當初改名時這是一個有違法事實的政治動作,這不意味再改回來必然有政治考
量:它可以只是一個法律行為。真的要討論你的問題,那恐怕是桃園機場的正名
案。至少這個案子我還沒聽到涉及違法的問題,因此若還爆發改名回來的風波,
你的討論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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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8.228.246 (08/04 19:37)
推
08/04 20:55, , 1F
08/04 20:5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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