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看來有人患了選擇性失智症,沒關係,我來讓他醒醒,請看下面笑話幾則
: 好像沒什麼笑點。
你笑不出來?那幹嘛還打那麼多笑話出來娛樂大家呢?
: : 我從頭到尾在打的是,
: : 你把國民黨回復法制的作法跟民進黨"改名"混為一談!
: : 甚至還有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多數決"呢,你說幽不幽默?
: : 我的文章應該沒那麼難懂吧,我看大家都看懂了,怎麼就你不懂?繼續無視?
: 我的文章應該也沒那麼難懂吧。怎麼你還是不懂?
了不起,矇著頭把關鍵文章部分刪掉,就以為沒發生過啦?
以為大家都會跟你一起當鴕鳥?
你的文章我當然懂啊,笑話不斷嘛,就連這篇文章也一樣
: 我是不知道你電到哪裡去?
: 我不是早說過民進黨沒有顧及到法律的做法是有問題?
: 而國民黨要改回中華郵政當然法律上更是沒問題。
: 我都這樣說了,結果你還那講什麼"避談法制"?
『不過如果簡單跟你說:「是!民進黨之前改名程序不完備,的確有強暴的味道。」
不代表現在國民黨把名字改回去就不強暴了。
換言之,這叫半斤八兩,國民黨在做跟民進黨一樣的事。』
『如果說民進黨是用民主暴力把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
那國民黨同樣也是用民主暴力把台灣郵政改回中華郵政。』
選擇性失智症又犯囉,年紀輕輕就這樣不好吧?
來,我給你機會讓你回去找你自己的文章
看看哪裡有說過「國民黨要改回中華郵政當然法律上更是沒問題」
不好意思,我個人認為在這板上裝瞎,跳針,說謊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
現在知道我哪裡電到你了嗎?
: 要真是避談法制,我乾脆跟你說「執政黨最大,想改就改,不然是要怎樣」
: 如果我這樣叫做避談法制,那我在乎郵政法幹嘛?真是奇了。
: 沒錯,民進黨徑自改名,是違反法制,國民黨復名,法制上也的確是站的住腳。
: 但是同樣的地方在於,都是意識型態,都是浪費錢,
: 所以我大有理由可說:都是在暴力改名。國民黨在做跟民進黨一樣的事。
我笑了 XD
改名復名傻傻分不清楚後被打爆後,馬上改口說"我覺得都是意識型態,所以都一樣!"
小朋友,知恥近乎勇啊。
來來來,給你機會說明一下為何將不合法的黑機關回歸合法的行為叫「意識形態」?
那法官判殺人犯無期徒刑你要不要說
我合理推斷法官是在搞意識形態,因為很明顯他看殺人犯不爽!
來,給你機會說明一下,我等著看到更多笑話 XD
: 中華郵政改名可以透過修法等一套程序為之,
: 但是請問你在民主法治國家可以透過任何程序把人民的私財強制轉為他人所有嗎?
是可以啊,你要不要考慮清楚再問這個兒童問題 XD
: 你這例子的不恰當顯而易見。
: 更別說小明後來又變成了國家,然後國民黨變成國家之外的另一個個體。
: 小華又要怎麼辦?誰比誰問題都很大。
哇,那我也可以說你閱讀能力上的"不充分"真是顯而易見,要指控都不用理由的囉?
廢話嘛,小明是國家,警察是國民黨,小華又怎麼辦?
我倒想先問問你把民進黨擺哪裡去了?
「然後國民黨變成國家之外的另一個個體」
這你也有意見?不然國民黨在你心中等於國家是不是?
你接下來是不是要問我國家為何可以變成小明啊?
: : 我後面三句話在告訴你,提出這理論的A.Ranney是這麼定義他自己的理論的
: : 所以你要控訴這位政治學者自己閹了自己,無妨
: : 台灣政治學界一堆大頭都是拜Ranney長大的,你可以把這些話拿到他們面前講
: 我不是念政治的,你要掉書袋沒關係。
: 不過每個學說都有他的一套理論,我卻沒看到你的那一套在哪裡。
: 自己提出大眾諮商,自己又把大眾諮商閹割。請問內容呢?
: 如果大眾諮商就等於多數決,那你何必還寫那四點,
: 就刪掉大眾諮商變成三點就好啦。
17987篇
「大眾諮商有兩個重要內涵,一為具備民意表達途徑,二為決策者斟酌採用
沒錯,少數和多數同樣都要有表達的機會,但意見那麼多,決策者如何斟酌?
這問題就回歸到多數統治上了,理解了嗎」
請問一下你是真的視力有問題,還是記憶力上出了什麼毛病?
又或者因為閱讀能力的"不充足"所以認為上面那段話叫做"沒有內容"?
請問我們還要為你的搞笑浪費多少時間?
笑話又一
「如果大眾諮商就等於多數決,那你何必還寫那四點,
就刪掉大眾諮商變成三點就好啦。」
太酷了,真的太酷了,有沒有老師說過你真的很難教啊?
你沒有大眾諮商,又怎麼知道誰是多數啊?
XDDDD
: : 沒有人說不行吶,你大可投書國民黨反應這問題,說服他們廣大民意如此
: : 至於成與不成,那就是你和國民黨的問題了
: : 去做吧,雖然我不認為你有這個行動力。
: 連投書國民黨都來了。
: 原來對國民黨有意見就投書國民黨,對民進黨有意見就投書民進黨,
: PTT相關類版都關門,你也不用來這抬摃了不是?
以下沒意義的文字我就刪掉了
來,讓我們看看你之前是怎麼說的。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數的國民黨可以修改郵政法等相關法令,
讓台灣郵政法律地位更確立。」
嗯,所以我請你投書國民黨反應問題,說服他們去執行這樣政策
好像就有一個人很容易忘了自己說過的話,一天到晚在鬧笑話
搞半天PTT相關類板對你來說有政策執行的功能就是了?
你在這邊發文國民黨就自動去修改郵政法了?
是你太天才還是我太孤陋寡聞啊?
: : 繼續無視?前面自己才剛提到「依法行政」,現在又把法律忘了?
: 我哪裡把法律忘了?哪段哪句?
我引文都很貼心的引給你了,你把它刪掉再來問我哪段哪句,駝鳥乎?
可否請你停止這種自欺欺人的作法?我覺得很浪費時間。
: : 當然有啊,就是你嘛!
: : 別人在講國民黨回歸法制序跟"多數決"無關
: : 你被踢爆了就硬扯說國民黨可以修法改名跟多數決有關
: : 怪了?我什麼時候跟你談到"國民黨要不要修法改名"的問題了?
: 這就是問題了。
: 人家要跟你談的就是後面那個,結果你現在才終於承認你根本就不是在談這個
請問人家是誰?如果你指的是RIFF
那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去找他文章,看他哪裡有提到"國民黨要不要修法改名"的問題了
然後請你思考一下,你到底還要鬧多少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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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33.237 (08/0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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