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M提出一個新觀點,基於尊重 回復幾點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佩服n兄的文筆與耐心,因此再提出幾點
: : → nightcatman:若是認為法條不公要修改也可以,只要在
: : → nightcatman:立法院提案表決通過就行,但在此之前就
: : → nightcatman:是得遵守現行法律來行政,我以為這是很
: : → nightcatman:基本的觀念才對...
: : 如果您還記得的話,
: : 我前文並沒有說不遵守法律,我也認同陳犯了錯。
: : 我也沒有在設法為"台灣郵政"護航;
: : 事實上,我一直在找第三條路。
: : 為何我們需要第三條路
: : 請n兄用同理心想想:
: : KMT依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
: : 如果您認為是正面的,那就不必再多想了,您也不必回復,就讓這文乾涸。
: : 如果您認為是負面的,那是為什麼呢?
: : 為何作了對的事,卻導致不好的後果。
: : 為了馬順利連任,您若是他的支持者 不妨嘗試為他想一條路。
: : 如果您想到第三條路,還請不吝post上來讓我參考。
: 那我先問最簡單的問題好了。請問:
: 當陳水扁不惜違法、花費1200萬也要閃電地將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
: ,而泛藍在反對的時候,第三條路在哪裡?
這是另一個問題,我還在思考。
不過,看兄台行文,貌似m兄不認為當時存在第三條路,
您是想說:當年沒有路,現在也沒有
假使您對體制的認知是如此,我不表示意見了
: 如果你能回答這個問題,這個討論勉強還有些意義。實際上,你所謂「 KMT依
: 法行事,然後台灣因此更和諧了嗎?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嗎?」根本不是該考
: 慮的問題。正因為這是違法的舉動,所以修正回來根本不應該有你說的這些政治
: 考量才對,依法辦事是最底線的要求:這使得這件事情回到法律行動,而不是政
: 治行動。
這裡m兄提到一個很好的說法--政治問題或法律行政問題
您認為這不是政治問題。
因為無法說服閣下,我也不表示更多的意見
: 當初改名時這是一個有違法事實的政治動作,這不意味再改回來必然有政治考
: 量:它可以只是一個法律行為。真的要討論你的問題,那恐怕是桃園機場的正名
: 案。至少這個案子我還沒聽到涉及違法的問題,因此若還爆發改名回來的風波,
: 你的討論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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