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GFW的法律依據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Vett)時間9年前 (2017/02/26 19: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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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 引述《Vett (Vett)》之銘言: : : 差多了 : : 代議政治是公民授權機關代表公民 不是讓渡 : : 回歸到根本問題上 : : 人大的組成有開放公民自由參選嗎? : : 如果沒有 何來公民授權人大? 跟立法院比還差遠了 : 咱們一點一點捋清楚。 : 請你詳細講講到底差多在哪里? : 代議政治和讓渡差在哪里? : 既然你一口就說差多了,想必是對此有深刻研究的,請教我。 讓渡 - 我給你後 就是你的 我要拿回來要你同意 : 人大的構成有法律規定的,我講有開放公民自由參選。 : 所以人大在國家層面是代表人民的。 有開放公民自由參選? 你開玩笑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62.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8109701.A.33D.html

02/26 19:5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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