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人不適合民主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謝, 法蘭克)時間12年前 (2013/09/14 22:50),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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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venhahaha (喵 喵)》之銘言: : ※ 引述《HsiehFrank (謝, 法蘭克)》之銘言: : : 我以前不相信 現在我相信了 : : 台灣人果然不適合民主 : : 或者應該說中國人不適合民主 : : 因為骨子裡沒有法治觀念 : : 也不適合搞科學 : : 因為骨子裡的君臣思想去不掉 : : 代工 幫西方人做苦力倒是還可以的 : : 民主在台灣已經證實走不通 : : 早點擁抱共產黨 接受黨的領導與安排 : : 企業可以把代工業轉移到勞力便宜省份 : : 也不用折騰什麼轉型 什麼科研了 : : 走不通 就是走不通 : 那 : 我想大陸那邊沒看到王金平向法院申訴之後 :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暫緩撤除王金平黨籍的民事訴訟假處份為合理 : 因此現在王金平的黨籍 由台北地院認定暫時還是有效的這件事 : 他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 這件事的價值就在確立了台灣實質三權分立的民主法治的基本價值觀 : 行政權最大的是總統 : 立法權最大的是立法院院長 : 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權跟立法權之外 可以與行政權還有立法權抗衡 : 這次事件 : 是行政權最大的總統 動用KMT黨主席身份 要拔掉立法權最大的王金平院長 : 然後 法律上的爭議 由台北地方法院的三名女法官進行民事裁定 : 三名女法官討論的結果是 : : 王金平的抗告為有理 : 因此暫定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為暫時存在 : 因此就後續的法理上推導 : 王金平的立法院院長的職務當然也繼續存在 : 直到三審定讞為止 (一般來說 要兩到三年) : 講到這邊大家沒發現嗎? : 台灣的民主法治到此證明是完全成熟的 : 馬英九雖然是總統 : 但一樣要服從於法律 : 馬英九的國民黨黨主席身份 不能也無法管轄三個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 : 即使馬英九的官位比地方法院的法官的官位要高出很多也一樣 : 王金平雖然是立法院院長 : 但他的職務出問題時 : 台北地方法院卻有能力就法律上進行救濟 : 總統在法之下 職權為法律所給予 : 立法院在法之下 : 法卻又是立法院所定立 : 立法院的組成來自民意 :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 這就是民主法治的價值跟精神 : 三個地方法院的女法官並沒有怕馬英九 : 因為 馬英九的總統權 為行政權 無權號令司法權 ^^ : 說到此 : 誰說台灣不適合民主法治 XDDDDDD : 這次事件 正足以說明台灣的民主法治完全成熟 : 沒有任何一方可以濫權 : 行政權跟立法權發生爭議 由司法權進行裁定 : 台灣沒發生政變 沒有亂 也沒有發生軍事政變 : 這就是民主法治 : 當然 : 這是大陸人到現在 還是無法理解的價值觀 : 不過這不怪大陸 : 大陸那邊沒有民主法治 也缺乏這方面的基礎教育 : 因此不懂是正常 : 在大陸人眼中看來 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才是不正常的東西 : 因為大陸人真的不懂 : 在大陸那邊的制度 : 共產黨決定一切 : 黨決定行政權 : 黨決定司法權 : 黨決定立法權 : 三個地方法院的女法官 否決黨中央的決議這種事 : 在大陸不會也不可能發生 : 因此大陸那邊的人就是不懂這種事的價值在哪 : 所以才會以為民主法治是糟糕的東西 XDDDD 大錯特錯的自我安慰結論 三個女法官無視王金平黨籍已經喪失的事實 硬是幫王金平回復黨籍 此案與許舒博完全不同 許舒博申請假處分時 國民黨部分因為也在申訴中 依當時規定時仍保有黨籍 所以可以利用假處分保全黨籍 依照國民黨黨章 在考紀會做成決議的那一刻 王金平就失去黨籍 王金平申請假處分時為非黨員狀態 不是黨員你要如何保全他的黨員身分? 法官此舉無異是干預了國民黨開除黨員權力 這種判決 完全凸顯法官心證的荒謬與素養不足 但是這種法官卻沒有受到批評 加上王金平關說甚至被媒體普遍稱讚 一個沒有是非 沒有法治的地方 有什麼資格談民主? 監獄可以談民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31.120.23

09/14 22:55, , 1F
打過一次對方就乖乖洗了
09/14 22:55, 1F

09/14 22:56, , 2F
推錯 派謝~~
09/14 22:56, 2F

09/14 22:56, , 3F
這部份可能要打行政訴訟 或大法官解
09/14 22:56, 3F

09/14 22:57, , 4F
釋了 我的任何回答都不可能是正確的
09/14 22:57, 4F

09/14 22:57, , 5F
因為 我是老百姓 沒有法律解釋權
09/14 22:57, 5F

09/14 23:35, , 6F
王金平關說?證據呢?照你的想法 馬英九貪
09/14 23:35, 6F

09/14 23:35, , 7F
污證據可是一大堆
09/14 23:35, 7F

09/15 00:02, , 8F
樓上在講什麼?這回文只是在講黨員資格
09/15 00:02, 8F

09/15 00:02, , 9F
並未說他同不同意馬的指控或是關不關說
09/15 00:02, 9F

09/15 00:34, , 10F
喪失黨員資格的時點在於立法院註銷時,之
09/15 00:34, 10F

09/15 00:34, , 11F
前,當然可以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09/15 00:34,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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