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華民國連同其國號及其一切權利屬于中國
根據根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主權國家的要件有:
永久的人口
固定的領土
有效的政府
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並且, 該公約特別指出,一個國家的存在是事實問題,不須要他國的承認。
一定界限的領土是國家 不可欠缺的基本要素;
雖然國家的領土範圍不一定可以完全界定清楚,甚至會有糾紛,
但是再加上固定的人口,等於是一個相當穩定的地域共同體。
國際法對於政府 的形式雖然沒有作特別的規定,
但要求該政府有意願與能力承擔國際法的責任與義務,並與其他國家進行國際互動關係。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BB%E6%9D%83%E5%9B%BD%E5%AE%B6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guo-ji-fa-yu-tai-w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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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符合前三項我想勿庸置疑
有爭議的會是最後一項
但請記住, 所謂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並不是具體參加國際組織, 更不是要他國承認
而是該政府有意願與能力承擔國際法的責任與義務,並與其他國家進行國際互動關係者
否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受到各主要國家
除共產國家外, 承認最早的是印度瑞士等, 那就是1950年代才建國
如果以參加UN為標準, 那更是要到1976
台灣擁有邦交國, 台灣有意願與能力承擔國際法的責任與義務
並且可以以國家身分與他國進行諸如商貿談判, 航權談判等事項
從而...台灣跟中國一點關係也沒有
台灣就是一個獨立國家
名稱叫做中華民國
換言之, 台灣頂多有正名修憲問題, 沒有獨立問題
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何須獨立??
而台灣更沒有義務讓中國人相信台灣是獨立國家
因為中國人是外國人,甚至是敵國人民
跟台灣主權是沒甚麼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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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派名言截錄
1.
推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只有殺光所有主張轉型正
→ ......:義之人 外省族群才能免於全部屠殺
2.
若問我,馬英九執政 我願意挺中華民國,若DPP執政 我去當第五縱隊+解放軍內應+嚮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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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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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二個除了搬出自以為, 只有部分中國精英相信的叢林法則以外
還能講出甚麼呢?
現在國際學界,以及實務界
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還是按照這個原則
好像還沒有聽說這個公約被世界國家廢棄哦
※ 編輯: TERRIST 來自: 111.184.20.52 (07/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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