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華民國連同其國號及其一切權利屬于中國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時間14年前 (2011/07/13 0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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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zhou (菰城公子)》之銘言: : 從國際法上看,聯合國2758號決議就是對這種繼承賦予法律承認。“恢復中華人民共 : 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蔣 : 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根 : 據這一條聯合國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的繼任者,并有權主張中華民國擁有 : 的一切權利。現今的國際現實就是,正如大陸境內所認識到的,中華民國已經喪失合法 : 性,他不被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和聯合國所承認,其實是一個非法政權。馬英九常常說“ : 互補承認,互不否認”,其實,不被廣泛承認的只有“中華民國”,即使中國大陸不否 : 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其實也是遭到世界各國,以及各種國際組織的“廣泛否 : 認”的。當然中國大陸的這種“不否認”其實只能是對當局事實存在的不否認,對當局 : 的合法性是絕對否認的。 : “中華民國”他不是臺灣,把中華民國和臺灣劃等號,那是對歷史的無知,還是對現 : 實的逃避? 常常聽到有人說,我是中華民國人,不是中國人。這是把國號跟國籍混淆, : 有如說自己是美利堅合眾國人不是美國人。 : 中華民國連同他的國號都屬于中國,中華民國所有的權利都屬于中國,脫離中國講 : 中華民國毫無意義,正如我上面所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一切權利的繼承 : 是得到國際法的支持的。 : 雖然和海峽兩岸具有相同的特征:互相主張對方所有領土,但是朝鮮人民民主共和 : 國和大韓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關系無法進行類比。前者不存在前后、繼 : 承關系,并且都是得到聯合國承認的國際法人,后者具有嚴格的繼承關系。前者對對方 : 的領土主張僅僅是主張,并未得到聯合國的承認,后者一方是合法的、承認的,一方是 : 非法的、不予承認的。一方有主張另一方所有權利的權利。 : 所以除非宣布脫離中國獨立,否則臺灣無法取得國際人格,無法得到國際承認。中 : 華人民共和國當然可以基于2758號決議主張所有權利。“中華民國”更勿妄想加入聯合 : 國的任何組織,否則聯合國將自我矛盾。 : 正如全世界各國獨立歷史一樣,獨立意味著戰爭,尤其臺灣這樣缺乏獨立的合法理 : 由的地區,而且面臨的將是世界級的大國,一場惡戰在所難免。想獨立又不想打仗?天 : 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再妄想了。 腦補文? PRC能到台灣收稅嗎? PRC能派軍隊到台灣? PRC能管的到台灣的公共事務? 地方事務? 現實就是台灣獨立於PRC之外 台灣獨立於PRC的另外一個國家 若已經承認ROC被繼承了 那就是台灣該改為其他名號 也就是你所謂的台獨 若是認為ROC還保留一部份沒被PRC繼承 那就該尊重ROC作為一個國家的國號才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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