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ub_Strategy 組長 rainnawind 行為失當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Mr. 男子漢)時間5年前 (2018/08/26 22: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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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 請指出過往案例是哪一案 : 檢舉人非本案當事人,為何說「強迫 LOL 板主 Inngee 來改變說詞」 :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過往案例 #1QUQurP5 (Sub_Strategy) 內文小組長明言 禁止當事人對板主之言論提出釋疑要求 卻在本人的申訴案審理途中,以職權要求板主同意其見解 (在這之前板主已經改過兩次水桶緣由的說明) 而判決內文,rainnawind 又私自擴大認定、作出"文章複數人以上反對即為引戰"的陳述 與本案原先四位板主合議認定之原因與解釋,相差甚遠 板務之管理權限、引戰認定,應為板主自主權限;而非小組長可越權自行認定 此舉明顯不妥 打個比方,即使是群組長,現在也沒有資格去 LOL 板判定哪一篇文章引戰<9行> ─────────────────────────────────────── 問題(2) : 熟不熟為個人主觀意見,為何以此論述「徇私妄為意圖明顯」 因為同類型之申訴案件半年內在 Sub_Strategy 出現過兩次 同為 「LOL無關板旨之文章」的水桶申訴,而 rainnawind 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 一件在三月,申訴人為 rainnawind 同期前任 LOL 板主 Yamcha 於下午 13:20 提出申訴 rainnawind 直接於同日 15:27 給出宣判 #1QcFph9b (Sub_Strategy) 更以案件已結案為由,拒絕板主在事後提出的說明要求。 而同類型的案件,在八月也有一件 rainnawind 卻又在 #1RQpQfYG (Sub_Strategy) 之中要求板主進行板規認定說明 整個案件拖了快六天 類似的案件、同一個板主判的、同一條板規、同一個小組長,不一樣的只有申訴人的差別 審案時間差了將近數十倍,原因顯見一斑 rainnawind 會根據檢舉人的不同,而改變對案件的處理方式。 ─────────────────────────────────────── 問題(3) : 為何檢舉人要在半年後提出「宣判主文,卻沒有針對 po11po11 的相關論處」 :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因為判決概要內容這兩個禮拜才出來 rainnawind 宣布隔日判決,隔日未給判決;發文詢問,便被以警告亂版為由,遭到恐嚇 而判決沒出來前,私信請求群組長介入協調,又以有逾越職權及程序問題而被拒 如今等到判決書完整公布,才來提出檢舉;卻要又問為啥半年後才提出疑問? 真要我回答,我想應該是因為組務上下管理缺乏積極性而導致的結果吧。<5行> ─────────────────────────────────────── 問題(4) : 不好意思,rainnawind 審判時的(5/26)發文內容點進去為什麼是5/30的文章@@? 怪了,我點進去是正常的阿 5/26 的文章沒錯阿....<囧 ┌─────────────────────────────────────┐ │ 文章代碼(AID): #1R27l3kt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282627.A.BB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0 Ptt幣 │ └─────────────────────────────────────┘ 我看到的內文 : https://i.imgur.com/SEW4AIV.png
內文 "本組判定對兩造雙方再無詢答之必要。" (5/26) 鎖文依據則是認定當事人文章是基於無限猴子理論而生成 (小組長拒絕解釋這句話到底在說什麼,所以我實質上也不知道他的鎖文依據是啥) ─────────────────────────────────────── 問題(5) :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再寫明確一點嗎,我看了三次還是看不太懂 : 比方說哪一篇鎖文了,何時鎖文等時間軸 : 哪一篇跟哪一篇矛盾之類的...如此列舉 : 另外用詞可能要統一一下 : 比方說小組跟群組(包含最上面第一點,請了解小組跟群組之區別),宣判跟審判等等 審判是過程,宣判是最後一步;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哪邊寫法有混淆的疑慮? 我再看看要怎麼表達,抱歉,表達能力欠佳 至於時間軸矛盾,最簡單的部分是: 5/26 #1R27l3kt (Sub_Strategy) rainnawind 稱此案已無答辯必要而鎖文。 5/27 #1R2VhVEW (Sub_Strategy) 我認為此案從頭到尾,缺乏合理溝通內容而發文 5/27 #1R2ZBYlo (Sub_Strategy) 我因為上文而被警告 (該文被視為擾亂組務) 5/30 #1R3Oc3Ch (Sub_Strategy) 公告宣判文,卻又出現上述被警告的文章內容 並作為判決主文引用的作為判決主體 8/10 rainnawind 的案件概述補上,更是出現了本案審判過程中,從未出現敘述內容。 (ex: 變態戀童癖.......云云) 也就是說 8/10 拿到 rainnawind 於 5/26 聲稱已無答辯必要而準備發布的完整判決書 卻充滿了 5/27 號之後,甚至與申訴案本身過程無關,的內容在上面 可見「結果」早就確定, rainnawind 僅只在合理化自己的宣判 而非根據真正審理過程的答辯內容。 至於其他的內容矛盾之處,若需要舉證,我再另外一一說明。 ─────────────────────────────────────── 問題(6) : 可以簡略說明此點小組長矛盾的部分在哪裡嗎 : 因為你的附件都是好幾個附件集合起來的東西 : 這樣審理起來可能曠日廢時且無法切中檢舉人的論點 : 比方說你附一個fkc警告處分,裡面牽扯將近10篇文章 :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給予部分引文,減少審閱時間 : 謝謝 案件概述補件內容第12點 12.此後當事人雖停止私信和於組務板之干擾,本組仍接獲消息,其在其他公開討論板大 肆以不堪入目之字眼謾罵本組、詆毀組務之公正審理,甚至將本組之公告格式戲仿改 作為「本組是想●●男童的變態戀童癖」等內容,惡毒之情況孰難接受。 完全與本案審理之案件內容、答辯過程都無關 甚至,連引用證據證明出處、與本案之連結都沒有 rainnawind 自己都聲稱本人在他板和他的爭執,不影響審理的公正性 更指稱當事人說我是被害妄想症 判決書卻又寫出如此情緒性的內容,刻意栽贓抹黑 這樣夠矛盾了吧 如果群組還有更多的審閱時間,我再補上其他的部分 或者,可否告知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審閱,我再幫您挑選適當長度的內容? ─────────────────────────────────────── 問題(7) : 本篇看起來是解釋為何要給你警告 : 為什麼說是警告內容用作判決依據@@? #1RPo0IGI (ComGame-Plan) "且同案的警告公告中也已初步整理過本案審理流程" 這問題你應該是要問他,不是問我吧 也是 rainnawind 陳述為何當初不寫案件概要的理由之一 文章回覆於本板,群組長理應也有看到 難道看完都不會覺得這理由很奇怪嗎? "<囧 ─────────────────────────────────────── 抱歉,最近比較忙。回覆時間會慢一點。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94.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535294643.A.C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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