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ub_Strategy 組長 rainnawind 行為失當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轟)時間5年前 (2018/08/26 11:10),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fkc (Mr. 男子漢)》之銘言: : 檢舉人:FKC : 被檢舉人:rainnawind : 看板/群組:Sub_Strategy : 檢舉訴求:盼群組長對小組長的行為加以規範監督,以避免其不當行為一再發生。 : 檢舉內容: : 提出檢舉之前,請先了解申訴與檢舉之區別,謝謝。 : 群組組務本應是理性討論的場所 : 小組長依群組長要求補齊有的資料(附件) : 卻仍刻意於文中惡意攻擊,這樣的作為實則不妥 : 本應依照各行為案例分作多案來進行檢舉,但為避免浪費時間 : 先就目前已知案件相關的行為部分,合併檢舉組長 rainnawind 行為處置失當 : (其他案件的相關具體失當作為,擇日後另行檢舉) : 包括以下事項: : ─ 怠職 : 組長 rainnawind 於前文表示"三個月前的案子已經定結已久,並且當事人也服完刑期出 : 桶,並無窒礙之處" : ┌─────────────────────────────────────┐ : │ 文章代碼(AID): #1RPo0IGI (ComGame-Plan) [ptt.cc] Re: [問題] 小組長失當行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533485074.A.41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28 Ptt幣 │ : └─────────────────────────────────────┘ : 然而,組長 rainnawind 亦於於判決文中承諾「由於本案審理過程龐雜繁瑣,判決要點隔 : 日補之。」 : ┌─────────────────────────────────────┐ : │ 文章代碼(AID): #1R3Oc3Ch (Sub_Strategy) [ptt.cc] [判決] fkc 5/23 申訴案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613827.A.32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803 Ptt幣 │ : └─────────────────────────────────────┘ : 卻在未補齊相關內容的情況下鎖文 : 加上根據群組相關規章,已判決文之內容,非組長不得回覆 : 而他人遭鎖文的內容,加以回覆,又會受到警告 (如本文文初所述情況) : 本人亦於過往提問中提到,相關的行政疏失,已對我的申訴流程造成疑問和延宕 : 小組長至今仍對此表示"無窒礙之處" : 更彰顯對其職務的怠忽,忽視其職務執行上對相關人等的權益影響,實屬不當 : 且組長 rainnawind 的相關回應,仍未解釋為何於群組板的問題兩位小組長均無故不處理 : ┌─────────────────────────────────────┐ : │ 文章代碼(AID): #1RJ5Iwff (Sub_Strategy) [ptt.cc] [提問] 申訴判決內容不完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31729082.A.A6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8 Ptt幣 │ : └─────────────────────────────────────┘ : 根據現行組長權力義務規範內容: : ║三、義務 : ║ :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提問時,體諒小組長也許職務繁忙,待其超過一週,卻仍刻意忽略 : 難道在小組板的問題都要比照辦理 : 必須到群組組務板來提問,才能獲得回應嗎? : 顯見怠職事實情節嚴重。 : ─ 審理方式荒誕無稽,刻意偏袒徇私、說法矛盾 : (附件)中仍缺乏引用之站規、組規及板規條例,及相關規範事項和準則 : 其對板規認定,完全和板主的公告說法有所出入、與過往判定標準不同 : 且至小組申訴階段,理應進行程序審理 : 卻仍強迫 LOL 板主 Inngee 來改變說詞,同意其意見;已由職權脅迫之事實 : 此舉更與過往案例 : 組長 rainnawind 自稱「案件到小組後,便不得要求板主解釋」的說法矛盾。 請指出過往案例是哪一案 檢舉人非本案當事人,為何說「強迫 LOL 板主 Inngee 來改變說詞」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 ┌─────────────────────────────────────┐ : │ 文章代碼(AID): #1QUQurP5 (Sub_Strategy) [ptt.cc] Re: [判決] Kingisland 1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17923893.A.645.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09 Ptt幣 │ : └─────────────────────────────────────┘ : 此外,另一名組長 po11po11 於本判決案實屬當事人板主,根據群組管理規則應進行迴避 : 然而,宣判主文,卻沒有針對 po11po11 的相關論處 : 形同,唯一被叫來改變說詞的板主卻被警告,而其他當事人板主的無作為,卻反而無事 : LOL 板主 Inngee 唯一跟其他人不同的點 : 就在於他是個菜鳥板主和過去擔任 LOL 板主的現任組長 rainnawind 不熟 : 組長 rainnawind 其徇私妄為意圖明顯,可見一斑 熟不熟為個人主觀意見,為何以此論述「徇私妄為意圖明顯」 另外 Kingisland這名使用者的判決有問題...理應由他本人來申訴的 為何檢舉人要在半年後提出「宣判主文,卻沒有針對 po11po11 的相關論處」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 ─ 判決援引資料缺失和矛盾 : (附件)時隔近三個月,即使補上相關要件,內容卻充滿與判決無關的文字,刻意用冗長 : 的敘述掩飾毫無重點的論述。 : 而判決主文的的援引資料的部分,則出現時間前後的矛盾 : ┌─────────────────────────────────────┐ : │ 文章代碼(AID): #1R3Oc3Ch (Sub_Strategy) [ptt.cc] [判決] fkc 5/23 申訴案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613827.A.32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803 Ptt幣 │ : └─────────────────────────────────────┘ : 與本人相關部分,為[註 1]~[註 3] : [註 1] 為水桶本文、[註 2] 為在群組板被警告的公告文 : [註 3] 也就是被判定擾亂審理而被警告的文章內容 : 既然 [註 3] 該文因在禁文後回覆而遭到警告 : 理應被視為無證據力、審理流程無關的文章 : 小組長卻又將其內容引用,並成[註 3],與常理不合。 : 再根據組長 rainnawind 審判時的(5/26)發文內容 : ┌─────────────────────────────────────┐ : │ 文章代碼(AID): #1R27l3kt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282627.A.BB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0 Ptt幣 │ : └─────────────────────────────────────┘ 不好意思,rainnawind 審判時的(5/26)發文內容點進去為什麼是5/30的文章@@? : 已明言全案無詢答之必要,並預計宣判。 : 卻在判決書中引用隔天的文章作為 [註 3](5/27 發文) 的內容 : 並以此作為宣判本本文陳述主體 : 若為有效證據,為何會受到警告? 若仍需當事人提出說明,又為何刻意鎖文? : 顯然組長 rainnawind 的宣判依據,在此前後形成矛盾,亦非如其所言無詢答之必要 : 而於(附件) 補件:案件概述(2018/8/10) 中,第 9、10、11 點,都是這種情況 : 加上距今三個月才提交的補件內容 : 顯見組長 rainnawind 從審判期間到今日,先射箭再畫靶的行為難以狡辯 : 已違反公正原則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再寫明確一點嗎,我看了三次還是看不太懂 比方說哪一篇鎖文了,何時鎖文等時間軸 哪一篇跟哪一篇矛盾之類的...如此列舉 另外用詞可能要統一一下 比方說小組跟群組(包含最上面第一點,請了解小組跟群組之區別),宣判跟審判等等 : ─ 情緒控管不當,說詞矛盾 : 於前文中,組長 rainnawind 表示 : "其中本組溝通技巧相對糟糕,也是本案纏訟複雜的原因之一" : 但卻在宣判書內表示 : ┌─────────────────────────────────────┐ : │ 文章代碼(AID): #1R3Oc3Ch (Sub_Strategy) [ptt.cc] [判決] fkc 5/23 申訴案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613827.A.32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803 Ptt幣 │ : └─────────────────────────────────────┘ : 在 PTT 上既已成承認自會有類似造成誤會的情況 : 言行更應謹慎注意,穩守正當評述分際所在,避免瓜田李下 : 然而起自己卻多次無視當事人多次詢答問題之內容、拒絕釋疑 : 造成當事人的權益受損 : 而審理期間當事人也多次表達其提問內容難以理解且與案件無關 : 遭到組長 rainnawind 刻意無視 : 相關行為被戳破後,僅以「比喻失當」帶過道歉,此舉顯見其在情緒控管上有待加強 : ┌─────────────────────────────────────┐ : │ 文章代碼(AID): #1R24vAGA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270986.A.40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89 Ptt幣 │ : └─────────────────────────────────────┘ : 甚至 (附件) 文其第 12 項之內容 : 甚至完全與案件無關,不知所云。 : 且我們都知道,群組長也已於過往案件中明確指示過,脫離看板發言便與案件無關 : ┌─────────────────────────────────────┐ : │ 文章代碼(AID): #1IjQKekJ (ComGame-Plan) [ptt.cc] [申訴] Sub_RolePlay組長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387636008.A.B93.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 └─────────────────────────────────────┘ : 組長 rainnawind 不但未列名引用出處,更以此做宣判依據,明顯不妥 : 其行為可謂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 又組長 rainnawind 於文中不斷在(附件)文中強調 : 他的精神壓力、以及他被謾罵、被詆毀,明顯自承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定 : 講老實話,按照組長 rainnawind 的說法 : 根據(附件)內容,組長本身才最有可能本身是被害妄想症的患者 : 如果是正常人,為什麼不想想當事人又沒收到任何利益去找他麻煩幹嘛,吃飽太閒? : 顯然已不適任相關職務,請群組長主動了解。 可以簡略說明此點小組長矛盾的部分在哪裡嗎 因為你的附件都是好幾個附件集合起來的東西 這樣審理起來可能曠日廢時且無法切中檢舉人的論點 比方說你附一個fkc警告處分,裡面牽扯將近10篇文章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給予部分引文,減少審閱時間 謝謝 : ─ 誤將警告內容用作判決依據,並認定此為正當舉措 : 同樣根據組長 rainnawind 前文內容 : "由於本案大部分判決要點已合併附於主文2點內容後方充分說明,且同案的警告公告中也 : 已初步整理過本案審理流程" : ┌─────────────────────────────────────┐ : │ 文章代碼(AID): #1R2ZBYlo (Sub_Strategy) [ptt.cc] [公告] fkc警告處分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395042.A.BF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697 Ptt幣 │ : └─────────────────────────────────────┘ 本篇看起來是解釋為何要給你警告 為什麼說是警告內容用作判決依據@@? : 綜觀的警告公告內文,小組長都在講修辭學,仍無引用相關法規 : 當時當事人也在推文中,闡述了雙方溝通有所窒礙,仍被無視。 : 而組長 rainnawind 卻認定這樣的處置合理,實屬不正常。 : 以上 : 為組長 rainnawind 於單一案件內的相關行為失當 : 其他案件的相關具體失當作為,擇日整理後再另行檢舉 : 引用群組長公告說的話 : 「身為小組長應更謹慎了解其身分;避免不適當或是讓使用者有過多聯想之行為」 : 盼群組長對小組長的行為加以規範監督,以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56.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535253007.A.C20.html ※ 編輯: a3225737 (111.184.156.14), 08/26/2018 11:19:56
文章代碼(AID): #1RWXeFmW (ComGame-Pl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WXeFmW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