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iablo版版主quark判決偏袒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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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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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Ckmike
2. 被檢舉人/看板:quark / Diablo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 > G_Online
由於G_Online群組組長為當事人quark,因此越過此級
直接像小組長申訴。
4. 檢舉事由:
罪狀一、原告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二時二十四分五十秒,遭到quark
版主水桶處分,理由乃是違反兩項Diablo版的交易規定。原告坦承的確觸
犯了版上之規定,客觀構成要件該當。唯該版之規定,並未有明定若有觸
犯交易之規範者,將予以水桶處分,因此該版版主對於刑責處分上之給予
,並無正當性。若要以貫徹公權力,也似以警告一次之前提之下,再行處
罰,方為妥當。因此,該版版主長期執法均無符合法治精神,濫用版規予
以版友水桶處分。此其罪之一也。
舉證一、
◎ 關於交易及估價文的規定:
3. 交易/估價文加起來每個人一天限發表一篇(相同IP
視為同一人)張貼過交易文或估價文,則當天不得再發表競標文
,反之亦同。
其中完全沒有提到違反規定之後會遭到水桶處分。
罪狀二、承上所論,既然被告所執行水桶之處分,於法並無正當性。該判決實為無
效。又其判決水桶之期限有違比例原則。被告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
日、九月十一日,所做出3308、3315篇之判決,對於觸犯版規規定之版友
,先行以警告一次之處分。該數名版友,乃觸犯言語攻擊、引戰…等重大
版規。而原告僅有違反該版交易文發表篇數之規定,便給予以水桶一個月
以上之處罰。實難判斷被告心態為何?其認定標準為何?無明文規定懲處
卻又以強硬極端之手段來審查版友之言行,其罪之二也。
舉證二、Diablo版節錄3308、3315篇判決,對照原告被判決之19688篇。
3308︰
以下推文雖未指名道姓,但具有影射別人的意圖,且有引起板上紛爭之
嫌
bmw3633、darkemeth、lovewait、arthur7624、ENEP等人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
3315︰
MarsZS:雖然使用的是PTT各看板常見的推娃圖,唯已造成當事人不快
因此給予MarsZS警告一次,請大家使用推文娃時要注意
TheCrossRoad:使用具挑釁意味的簽名檔,有造成板上紛爭之嫌
禁止利用簽名檔對他人攻擊,如對板主不滿請寄信討
論 我之前已寄信警告過,仍不願改進,此文後如再
犯立即水桶!!
19688︰
名單:Ckmike
處分:水桶兩個月至 2010/02/12
罪狀三、被告於20489篇之回應中,對於某位版友之違規行為,刻意避重就輕,包
庇該版友之違規行為,並且不予以處罰。該名版友之行為,已經觸犯版規
對於發表競標文不得編輯之規定。版主卻刻意迴避其犯罪事實,輕描淡寫
帶過,執法不公平有有重大瑕疵,經由本人寄信反應後卻不予以理會,其
罪之三也。
舉證三、版友newbe2008於20442篇,發表競標文。
20442 412/15 newbe2008□ [競標] 任務丁全套兵解
版規規定,每篇競標文發表後10分鐘內可以允許編輯修改
(無論下標與否)之後不得再進行文章編輯(大E),因此newbe2008可編輯
之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12:38:29到2009年12月15日12:48:29。
被告卻於回應文20849篇中引用該競標文之回應,來作為時間起算之基準點,
被告回應︰20668你那篇發表的時間13:24,修文的時間13:25,在10分鐘內
而且底標、買斷條件、結標時間沒有更動,所以並沒有違規
試問,何謂沒有違規?而底標、買斷條件沒有更動等云云,版規中完全不見
此但書之規定。被告之行為實有包庇版友newbe2008之嫌疑,刻意避開版規
對於「發表」二字之規定,無視發表與回應兩種文章型態之差異。藉此免除
對於newbe2008之處分。而對於原告之投訴,又視若無睹。
結論︰
被告版主 quark 於看板執法上有重大瑕疵,其違背罪行法定之原則、罪責比例原則之精
神,又包庇特定人士,執法不公,有行為之重大瑕疵。
又,原告在向版主書信申訴後至今,已超過三天。被告皆有上線,亦有閱讀原告之信件,
卻對於原告之反應毫無回應、視若無睹,罪大惡極。
因而,在此對被告 quark 提出告訴,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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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__ ≡▌ ~~ Ckm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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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kmike 來自: 118.168.225.44 (12/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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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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