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家在接案時會全部跟業主簽合約嗎?
沒發案應該是沒違規吧?
最近念著作權法,提到以外包型式的話 著作權是屬於作者 並非業主
除非合約上有特別講好...
那我的認知是,很多業主其實都懶得簽約...
意思是整個網站作品給業主後...事實上他們擁有的是只有"使用權"囉?
因為蠻多業主看學生就會覺得沒簽約的必要性...
所以我的認知是 等結案後我一樣可以繼續轉售這些作品?
尤其程式這種東西 其實涉及範圍有點廣...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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