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樣處理會出事嗎???
※ 引述《AHELF (工作 QQ)》之銘言:
前文吃光光....
之前跟一位已經快退休的公務員討論到這件事
他覺得法規一定要念 要有基本的概念才不會被牽著鼻子走
他周末的時候也會到學校修一些法律系的課程
但是... 當他跑法院的時候... 因為機關竟然不提供請律師的相關費用
所以他試著自己寫訟狀(應該叫訟狀吧!?)
結果被法官大人退回去重寫... 請他找"法律相關專業人士"來寫
所以囉~ 我們的語言跟法律人的語言還是有落差的...
就像法官來現場監造的感覺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96.101
推
09/18 23:00, , 1F
09/18 23:00,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
閒聊
16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