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駁斥伯拉糾主義的謬論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其實,聖經早就有明確的答案了:
: Heb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 Heb 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
: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 Heb 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 Heb 12:9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
: 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
我常說,我們解經不要用人的邏輯推論出聖經沒有的結論。
聖經說,神愛的必管教,但是聖經有說,管教必然有效?
「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
要看清楚這句話不是說「我們必順服他得生」
這句話是警告也是勉勵,就像摩西對以色列人宣佈律法時
也是祝福咒詛並陳。這句話勉勵我們順服神而生,
但也同時警告我們不順服必亡。
所以這段經文的意思是
1. 神愛的必管教
2. 但是硬著心不受管教(就會變成私子,不是兒子),不悔改的必然滅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29.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6689932.A.607.html
→
09/29 23:16, , 1F
09/29 23:16, 1F
推
09/29 23:23, , 2F
09/29 23:23, 2F
→
09/30 04:14, , 3F
09/30 04:14, 3F
→
09/30 04:15, , 4F
09/30 04:15, 4F
→
09/30 04:16, , 5F
09/30 04:16, 5F
→
09/30 04:16, , 6F
09/30 04:16,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