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何駁倒千年國理論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jose)時間6年前 (2017/09/13 02:51), 6年前編輯推噓1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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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739545.html 小小羊很多人認識吧,比你那麥克阿瑟有名多了 在教會歷史上,一直有兩大類觀念被反覆提出來: 一是『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另一是『得救之後會喪失救恩』。 一樣是看重好行為,但以錯誤的『得救之後可以喪失救恩』當基礎,這樣的追求好行為, 能帶給人真正的平安嗎? 當然不行! 就像天主教徒有很多好行為,但終生沒平安,因為不知自己何時會被上帝丟棄。 聖經中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後從得救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其實有很合理的解通方 法, 也就是『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沒真正得救,哪來的救恩可以喪失? 如果把全本聖經相關經文拿出來解,不能不承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聖徒永蒙保 守』才是正確教義。 反過來,如果硬要以『得救者背道,變成不得救』來解經,會發現面對聖經裡那些保證『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難以合理解通。 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這不是單一問題,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組成,這些問題包括 因信稱義、上帝揀選、人類原罪……這裡先談談『因信稱義』。 一、因信稱義vs因行為稱義 馬丁路得是很敬虔、很努力的修士,而且對罪很敏感,每天都很認真認罪悔改,但是一直 活在被棄的恐懼裡,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上帝會不要他。 一直到他弄懂『因信稱義』的道理後,他終於獲得平安,知道自己不是靠行為來稱義,不 是靠行為來持守得救,而是靠信。 後來馬丁路得曾語出驚人:『因為我得救,所以我可以放心犯罪』。乍聽之下,這豈不是 鼓勵犯罪嗎?其實馬丁路得只是說法比較誇張,他想表達的是: 如果你因信稱義,那麼你所犯的罪,都已經蒙主耶穌寶血赦免。雖然你依然是個罪人,但 是當上帝審判時,祂已經判你無罪。所以即使你信主以後再犯罪,你也不用擔心會變成不 得救。 加爾文講的『因信稱義』也在描述這種『法庭式稱義』: 雖然你是罪人,雖然你還是會犯罪,但是法官已經判你無罪,你就無罪了。 你無罪,是因為你不會再被判死刑,而不是說你真的不會再犯任何罪。 二、『不認罪悔改也能得救』 vs 『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 因信稱義之後,還有漫長的追求好行為、也就是『成聖』的過程。 反對者認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也不會失去救恩』 ,這會使人放縱私慾。 但請注意以下兩者之間的差別。 反對者說: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加爾文主義講的是: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一定保守你會認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認 罪悔改』。 舉一個反對者的描述為例: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一個人在信耶穌之後,即使殺人、犯姦淫100次,還是不會 失去救恩』。 這樣的陳述可能有不同的意思,我分別講解: 1. 假使反對者意思是主張:只要你得救,就絕對不可能犯殺人、姦淫罪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一旦信耶穌,我們一切的罪,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在上帝面前都判無罪了,因為主 耶穌已經代贖,這是很基本的『因信稱義』教義。 假使有人認為『信耶穌還不夠,要在今生行為達到完全無罪才能上天堂』, 那麼,我必須說,沒有人能上天堂!包括主張者自己! 有誰能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從此絕對不再犯任何一個罪? 沒錯,很多基督徒信耶穌之後,都能達成終生不殺人、不犯姦淫的罪。 但是,單單這樣就能上天堂? 你敢說自己沒有生氣罵人?主耶穌說,這也是罪喔!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 不僅如此,說謊、沒愛心、嫉妒、嘲笑……都是罪,有這些罪,可以上天堂嗎?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簡單的說,任何一個企圖靠守律法來稱義或維持稱義位份的,都死定了! 一個人要上天堂,就必須完全無罪。這個人的完全無罪,要如何得到? 唯靠信耶穌而已。 2. 假使反對者要表達的是:只有認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一個人要在死前鉅細靡遺認完所有的罪,才算是認罪悔改,才能上天堂? 假使是這樣,那我也要講: 沒有人上得了天堂!因為沒有人做得到!包括反對者自己! 馬丁路得的信義宗非常重要的奧斯堡信條,針對認罪部分,就明確這樣講: 『數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罪是做不 到的』。 3. 假使反對者以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會變成放縱私慾、胡作非為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當初天主教聽到馬丁路得、加爾文在改教運動高喊『因信稱義』時,就是這樣批評基督教 的! 但是,在聖靈保守下,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不可能不結出成聖的果子,所以『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的意思是: 不管你犯再大的罪,上帝永遠不會丟棄你,祂會嚴厲管教你,甚至拿鞭子打得你遍體鱗傷 ,但祂絕不會任憑你犯罪犯到下地獄。 『稱義』是因,『成聖』是果,『稱義』就馬上得救,但『成聖』的功課有很多,而且是 一生都要努力學習的,但也是得救之後必然的結果。 我們確實承認有很多基督徒誤用錯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來胡作非為。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有人誤用錯用,就說這教義錯誤。 否則,難道因為有人拿刀殺人,就表示我們都不該使用刀子來切菜、切肉、動手術?難道 因為有人開車出車禍,就表示我們都不該開車,必須把車子廢棄不用? 三、得救者必然結果子 以聖經中人物為例,背棄神、犯罪且到死不悔改的人,即使曾有看似得救的行為,也表示 他自始未得救,如:賣主的猶大。 若背棄、犯罪是暫時的(有時時間會很久),但在死前真心悔改歸回,那就是真正重生的 基督徒。即便是到死前一刻才悔改,也一定不會被上帝棄絕,這就是『聖徒永蒙保守』的 教義,如: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成聖的歷程,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及的。在漫長的學習、跌倒、失敗、流淚、振奮、高峰、 低潮……裡,我們一步又一步,只能緊緊抓著那份『信』,即使那是何等渺小而微不足道 的信,但只要堅持下去,我們就不可能不結果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5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5242309.A.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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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點就是:如果你到死沒有悔改,那你原就不是預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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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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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死前有悔改,那麼你就是預定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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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有沒有得救是看你死前有沒有悔改,未到死前,看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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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其實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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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模糊焦點喔 有聖靈=得救 現在討論的是會不會失去這救恩 加爾文的沒有悔改是指從來沒有過聖靈的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08:25:34 何況要讀全文,不要隨便接一段 總之 有聖靈仍會失去救恩 絕對違反小小羊,加爾文,路德,奧古斯丁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0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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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其實裡面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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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至死不悔改的人一開始就沒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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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上帝會鞭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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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變成了如果鞭策還是沒用就是你一開始就沒受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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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模糊焦點,因為你不能確定是否有聖靈,除非他最後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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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甚至可以到信是假的,如果你最後沒悔改,那你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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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的信就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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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們舉的例子是,你們自己都肯定有聖靈喔 你們明明是強調儘管有聖靈,仍可能失去救恩 不是嗎?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10:58:25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1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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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有聖靈旁人無從得知,只能看後來有沒有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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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叛道有悔改,聖靈保守你。你叛道沒悔改,你本來就沒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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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fnop: 拿彼得救援不行喔,耶穌那時尚未得榮耀,彼得也還沒有聖靈 eneyes222: 白話來說,以前是基督徒(與聖靈有份)不保證以後也是 09/12 19:38 → ope neyes222: 基督徒。09/12 19:38 → openeyes222: 以前是神的兒女,不保證之後也是神 的兒女。 你們論證時,明明是要論證 有聖靈仍會失敗失去救恩 現在改立場了嗎?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1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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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神為何這麼希望大家相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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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個問題,如果一開始是基督徒後來改信其他宗教,救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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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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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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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非基督徒(我)的觀點來看,耶穌代償人的罪這理論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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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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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愛與神的公義雙重滿足下 似乎只有如此 ※ 編輯: pinjose (61.230.6.147), 09/13/2017 20:47:32

09/14 01:59, , 22F
小小羊在台灣的確比較有名,不過他爭議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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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0, , 23F
要以權威來論說服力,還是別提他比較好
09/14 02:00, 23F
文章代碼(AID): #1Pk2p5CZ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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