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何駁倒千年國理論
約一 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約一 5: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某「白白恩典派」認為至於死的罪是指肉體.
所以「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指的不是肉體,而是永生.
基督教的信仰是這樣解經的嗎?
還是某「白白恩典派」認為「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是指長生不老?肉體不會死?
某「白白恩典派」還拿出了某網友小小羊的文章說嘴.
看看小小羊對於『至於死的罪』的看法: ~~~~~~~~~~~~~~~~~~~~~~~~~~~~~~~~~~~~~~~~~~~~
回應三(小小羊) 關於『至於死的罪』,解經上有很多種解法。
詳細列出各種解法過於複雜,所以我略過不列舉。
但我認為最合理,也比較屬於歸正神學的解法,就是『至死的罪』,是屬於『靈魂死罪』,不是『肉體死罪』。
大致有兩類:
褻瀆聖靈的罪!-----對未信者
叛教背道的罪!-----對已信者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31)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來6:4-6)
~~~~~~~~~~~~~~~~~~~~~~~~~~~~~~~~~~~~~~~~~~~~~
你有沒有看到小小羊引用的經文就是 來6:4-6
某「白白恩典派」遇到經文與自己見解不同時,他的作法是修改聖經的意思,曲解聖經的意思.
聖經的意思是,曾經短暫於聖靈有分,而後來沒有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83.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5263580.A.58D.html
→
09/13 08:54, , 1F
09/13 08:54, 1F
→
09/13 08:57, , 2F
09/13 08:57, 2F
→
09/13 09:03, , 3F
09/13 09:03, 3F
→
09/13 09:04, , 4F
09/13 09:04, 4F
→
09/13 09:07, , 5F
09/13 09:07, 5F
→
09/13 09:07, , 6F
09/13 09:07, 6F
→
09/13 09:07, , 7F
09/13 09:07,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