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符應真理觀vs見證真理觀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表達你我的信仰~)時間7年前 (2017/01/31 19:00), 7年前編輯推噓11(110190)
留言20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1OYasyZv (Christianity)的討論拉出來談:

01/31 18:10,
用「見證」,而非經院哲學/科學主義的「永恆不變客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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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0,
理」來理解基督信仰,才能掌握到這個信仰的本質。
01/31 18:10

01/31 18:11,
有些時代、有些教派的某時某刻,「見證」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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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2,
因為基督信仰的真正客觀核心,是耶穌基督,不可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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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3,
那種經院哲學/科學主義的「符應真理觀」來認識之,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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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5,
約14-16的「見證真理觀」--「聖經-聖靈-聖徒」是三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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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6,
證的機制/元素。這部份東正/天主稱為「宗徒統緒/使徒傳
01/31 18:16

01/31 18:16,
承」,新教稱為「唯獨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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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8,
故自陷於「真理符應觀」的基督徒,就會一直有「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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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9,
或規條主義的「鑽漏洞/妥協主義/剪剪貼貼」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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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21,
從教會歷史中的「見證」或「聖靈軌跡」,我們有可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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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22,
一點「符應真理觀」或「永恆/系統/基要神學」的素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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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22,
就只是「一點」XD 客觀化、系統化等等,都只是為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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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23,
軟弱,真正的信仰,還是要回到宗徒統緒/唯獨聖經的「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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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01/31 18:23,
證」不斷生發的道路。
01/31 18:23
我在板上去年累積的一堆文章,就是這個系統化努力的遺跡/過程,不是結果; 因為我的真理觀就是以上的「見證真理觀」。 神學是需要自我不斷「革新」的--找到「這個時代教會集體」, 以及「我自己」的錯誤並革新之,就是神學工作的目標。

01/31 18:24,
新教所謂的「宗教改革」,就是一個「不斷改革」的道路。
01/31 18:24

01/31 18:24,
最重要的「改革」,就是改革自己的心以能夠見證神。
01/31 18:24

01/31 18:25,
把宗教改革變成「向外」的「異端裁判」,根本搞錯方向。
01/31 18:25

01/31 18:25,
這部份路德、加爾文等人也都有迷惘與錯誤。
01/31 18:25
先知傳統、耶穌-保羅-雅各-約翰等,將信仰扭轉為「向內」的「保守你心勝過一切」, 其實與東方佛教對於印度教傳統的革新,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代表人類的問題是共通的--都要往內在去處理; 只是佛教跟基督教對人類共通問題的理解與處理方法不同罷了。 -- 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0.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5860416.A.5A6.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1/31/2017 19:03:17

02/02 23:19, , 1F
不知道你為何一定要跟佛教連在一起?你很久以前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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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23:19, , 2F
你是佛教徒嗎?
02/02 23:19, 2F

02/02 23:20, , 3F
還是想把佛教的觀點套進基督教裡面?
02/02 23:20, 3F
中文看不懂?又想要「隔空抓罪名」? "這代表人類的問題是共通的--都要往內在去處理; 只是佛教跟基督教對人類共通問題的理解與處理方法不同罷了。" 二檔你要學習用對方的話去理解對方, 不要天馬行空想一堆論斷別人的話, 否則對你自己、對別人、對於信仰的見證而言, 就是一個破口。誠心地提醒你。

02/03 01:07, , 4F
錯! 傳統基督教和佛教很多東西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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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08, , 5F
是很多西方基督教的精神潔癖者想搞文化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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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47, , 6F
所以如果對同性戀行為是否是罪是存而不論,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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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48, , 7F
可以支持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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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48, , 8F
這不符合傳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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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也不符合千年累積的使徒教導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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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49, , 10F
你真的要「向內」,首先要回答的應該是同性戀行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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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罪的問題。所以到底是不是罪? 論點證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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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內」就是你自問,「同性戀」對你的生命狀況而言,是不是罪; 別人也同樣自問。但你不能干涉聖靈對他的帶領,正如他不能干涉聖靈對你的帶領一樣。 你跟他可以「互相提醒」,但也僅此而已,各人的主不是你跟他彼此,而是聖靈。 同志/酷兒神學有他們自己的經文跟神學根據乃至聖靈帶領的經歷、見證 (中文世界,同光教會起碼也出了兩本還是幾本的見證集了); 而你若專注於反同神學,就把聖靈在歷史中如此帶領的經歷辨識、解析、實踐出來。 所以我才問你們反方,「同性性傾向」的轉變,其機制為何、如何操作? 那些案例可以放大、推廣到所有同志族群嗎? "但於2012年4月11日,Robert Spitzer 博士決定把他當時2001年所做的研究及其結論 收回,其後在網上發表一短片,指當時他在研究的過程中犯下頗嚴重的錯失,引致錯 誤理解所得的研究數據,並得出錯誤的結論,所以決定收回當年的研究,並公開致歉。" https://goo.gl/G2gh67 「因信稱義」就是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存而不論」, 上帝看基督徒只看耶穌基督的義,而不是看我們的罪。 我們的老我如何被更新、轉變,那是聖靈對各人帶領的事情, 聖徒間相通、互相提醒,也是在一個限度裡面 (不然就不用「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了), 不可能把自己背不起的軛加在他人身上。 (加5:13「放縱情慾」談的具體案例,是「要求別人守割禮」喔XD)

02/03 07:18, , 12F
一個完全靠外力(基督教)和一個完全靠己力(佛教),幾乎是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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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完全不會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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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力」跟「己力」的區分對基督徒或佛教徒,都沒有意義。 對基督徒而言:一切不都是上帝造的嗎? 「己力」就是上帝造給我們的知情意跟各樣恩賜。 故「己力」也是「外力」。 對佛教徒而言:「自己」也是「因緣」造成的,算「己力」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2/03/2017 09:29:29

02/03 11:51, , 14F
我自己這段時間看下來,覺得佛教跟基督信仰很多地方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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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0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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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我(我執的有漏因緣)您也不太理解,自我的存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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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是心意識才能起作用的,也就是智慧的運行處。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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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他者,只是光說佛的部分,並沒有說到其他因緣的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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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者的出現是不同的。簡單來說,要有佛陀親自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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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教,和護覆(畢竟人在初果階段依然有漏,要助人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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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全面可以知其因果,但已可與佛初步相應,直到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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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佛親自賜教。還有,佛陀並不能“給予”弟子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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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指導弟子和世間因果及苦集滅道之理罷了,佛充其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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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老師和醫生),但要有佛的引導,也需要有修行到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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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一定的技能才行,在此的長久歲月裡,自己都在此階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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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得靠己力的精進不懈怠(之前要遇見深知正確佛理的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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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為師,也需要先有十善之底方可感召到好因緣,依序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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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行,善因緣才能漸具足,智慧功力才能漸開),這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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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我覺得討論到這就好,不宜深入。最後,特別註明,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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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不是宗教,它只是佛陀教育的簡稱,您必須先理解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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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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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和原始基督教有那麼多共通點,難道不是起因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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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就只有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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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接觸過儒和道家的薰陶,西方和東方的某些大哲和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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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經過擦拭過程顯露智慧,推理或找尋到相似的求道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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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只有真相的一小角,也實屬不易了。世界怎麼會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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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等派別的不同而有所區分呢?那僅是人所畫出來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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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這才是讓我不理解之處,我跟您或眾人,眾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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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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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1:25, , 189F
這一串的討論 不就是我上面的疑問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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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1:27, , 190F
如果這也可以聯想到"隔空抓罪名" 大概你心裏就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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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1:28, , 191F
我沒有要定你的罪 是你的良心譴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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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1:29, , 192F
所以後來還要反過來講甚麼"破口" 還是別造口業喔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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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人類的問題是共通的--都要往內在去處理; 只是佛教跟基督教對人類共通問題的理解與處理方法不同罷了。" 中文真的看不懂?

02/07 15:18, , 193F
把這兩個宗教放在一起做比較還滿正常的啊...不懂spee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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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5:19, , 194F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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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4:55, , 195F
我超有誠意的好不好,但是你都沒有回問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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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4:55, , 196F
而且你回的根本沒人接受,怎麼自己就認證討論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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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4:56, , 197F
自己隨便鄒的論述自己拍板認證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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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9:18, , 198F
就你說是胡說八道然後不接受而已阿XD 其他人有參與討論?
02/09 19:18, 198F
^你我對話議題之

02/09 19:19, , 199F
「自己隨便鄒的論述」你這叫做討論的「誠意」?XD
02/09 19:19, 199F

02/09 19:20, , 200F
你若認為我隨便謅的,我們還討論這麼多做什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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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9:21, , 201F
這種討論的「誠意」,我真的是第一次看到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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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對,「自我」在佛法中最終應該是消融、破除或揚棄的, 故我想你應該能夠理解我講的,或引用的聖嚴法師等等意見中, 「自力-他力」的區分是有問題的。 (無論什麼「良師」、「十善之底」的因緣,都是在各種「他者」的作用下運作著; 當然我知道你要強調修行者的主體性;但這個主體與他者間的密不可分, 說實在讓我們不用把佛法用康德或觀念論的框架去套吧...; 另一方面,基督徒的「信」雖然是「恩典」,但誰說裡面沒有「主體性」的作用?) 而我認為佛教與基督教的很重要共通處,就是在於「自我-他者」間的融合。 佛性/菩提、智慧/般若,存在於自己裡面,但也不在自己裡面, 正如你所說,「自己」是幻象; 故佛性/菩提、智慧/般若等等對於基督教而言,會以獨立於創造界的三一神來認識, 用基督教的語言,會分別替換為「信/稱義」與「智慧/道/真理/成聖」等等。 我以前跟一位淨土宗的比丘談話時, 就認為淨土宗跟保羅的「因信稱義」是有共通處的, 不過那位比丘不太認同XD--因為他認為「守戒」(保羅批評的「守律法」)仍是重要的 (但或許兩教都還有「翻案」的空間:p); 故我想我認為的共通處跟你認為的或許未必相同。 而另一方面,「差異」仍然是存在的; 在「自我-他者」的光譜或融合之視角轉換/定錨中, 基督教的「他者」是更有「獨立性」,以及「可交往性」, 也就是所謂的「位格」概念。 那佛教就是偏向於「自我的狀態」這個層面。 我目前為止的皮毛理解是如此。 對了,佛教「自力-他力」的區分或「教判」之法, 後來估狗是說出於南北朝的曇鸞(476年-542年) http://www.fozang.org.tw/mag_article.php-id=340.htm 故前面寫隋唐是錯誤的, 這邊再補充一下。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09/2017 21:27:49
文章代碼(AID): #1Oa6v0Mc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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