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志婚姻合法對基督教造成何種衝擊影響?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表達你我的信仰~)時間7年前 (2016/12/11 17:40), 7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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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大家討論時對事不對人, 否則huanglove發這篇就有點像是在釣魚,而非真誠地討論。 https://goo.gl/zRquty 影片裡談到的「預兆性政治」 "亦即行動本身、行動的組織原則,就是成為未來社會的樣貌。" (https://goo.gl/3Bejmf) 正反方討論時的態度,其實就預示未來法案照這方想法通過時, 對待另一方的態度。 故正反方討論時的「態度」並不是與此議題完全無關的事情。 這個題目我之前在#1ODxtXef (Christianity)已經初步談過; 反方的擔憂主要在於: 1.改變婚姻的性別限制造成倫理的崩解(如tr等人所提的) 這部份我們必須區分「性別倫常」(男尊女卑、性別分工等等)跟 「關係倫常」(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的差異。 「性別倫常」說實在兩性平權運動已經解放很多,也都入法了, 也變成我們現在普遍的生活價值。 這次「同婚入法」的議題主要在於「性別倫常」的進一步解放, 而沒有動到「關係倫常」的解放。而二者間並沒有因果關係。 頂多可以說為什麼性別倫常可以解放、關係倫常就不可以? 但說實在還是兩件事,除非有人肆意要混水摸魚、見縫插針, 在大氣氛爭婚姻的性別平權時,順便攻擊傳統宗教與價值。 故我反對伴侶制(實質婚)偷偷或在反方某些人糊裡糊塗的狀態進來; 另外就是有些人要趁機隨意攻擊宗教、族群的, 我一定檢舉之。 正方主張同志要進入婚姻,就是想要跳到傳統關係倫常的束縛及其價值之中, 故用父子戀等亂倫去質疑正方,其實是忽略了正方主張的基本思路。 「關係倫常」在台灣,除了儒釋道外,西化過程中基督信仰的價值體系也參與其間。 故傳統價值的捍衛者,除了基督信仰外,事實上還有儒釋道的傳統根基; 我認為這是正反方都必須認知的部份。 不是只有基督信仰在捍衛倫常, 事實上台灣人深層的儒釋道文化,才是倫常更大的保衛者。 (有時基督信仰反而是鬆動倫常者呢! 畢竟在教會都稱弟兄姊妹、淡化了許多儒家倫常的次序與規範。) 台灣的同志、非同志當然都在儒釋道乃至基的奶水底下長大, 說實在除非要毀滅這些傳統價值、完全西化(指的是西方去基督傳統的世俗化), 否則基本上沒有這麼好擔憂的(就算大陸有文革, 其儒釋道傳統也不能說完全被清除--傳統的韌性是存在的)。 真的要討論,那就針對性別倫常去談, 不要扯到關係倫常, 除非有合理的推論指出二者有因果關係。 2.字面派或反同教會,是否失去了批判同性性的自由(如tf、neo等人所提的) 這部份接連著「性別倫常」的被挑戰而來。 問題在於教會為何要把自己跟「性別倫常」綁在一起? 信仰必須根植於「性別倫常」嗎? 我以為信仰一直都是不分性別、種族、地位等等的區別; 說實在是保羅提供我們男尊女卑、主奴區分、反對同性性的概念, 也是保羅提供我們不在乎主奴區分乃至性別區分的概念。 保羅本身也是岐義的,不是嗎? 腓利門書是支持奴隸制,還是反對奴隸制?兩方都可引用 (也是黑格爾-馬克思論「主奴關係」的根源)。 保羅講到在天上不娶也不嫁,林前7也同樣否定婚姻的優位價值, 講到基督裡的性別平等,事實上也是從保羅得到根據。 話說回來,教會本來就沒有攻擊或貶低族群的權力, 可以指出sin,但不能貶低人。 所以教會過去貶低、批判同志族群的權力本來就不存在, 至於指出sin的言論與宗教自由是否會被打壓? 那就要看字義派/反同教會是否真的能在不抹殺甚至去擁抱同志社會人格的基礎上, 去發展批判同性性之sin的論述。 基本上,把sin跟crime混淆的狀況,需要先處理吧。 ※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 引述《huanglove (SAM)》之銘言: : : 假設今天如果同志婚姻真的合法了 : : 請問對基督教或者基督教友,到底會造成何種衝擊或者實際的影響呢?? : : 我是說實際的衝擊或影響,不要那種"可能"、"即將"...那種模擬兩可自己猜測的結果 : : 另外國外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他們在合法化婚姻後 : : 對當地的基督教或者家庭,有造成那些普遍性的負面影響嗎?? : 簡單說:就是站在法律的對立面 : 同婚合法以後,教會不可避必須讓同婚進入,即使教會初期可以宣稱這不是聖婚,但後來 : 會變成同性性行為只違反清潔律而不再是罪,如果堅持教義的教會將直接被推向對立面。 : 認同同性婚姻也可以廣義的算為ㄧ種宗教,只是這個教條是依照潮流解釋的,另ㄧ個宗教 : 混雜在基督教,重點是法律認可。聖經中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信徒當然不希望教會俗化, : 教會是人的集合體,當潮流同意婚前性行為,這就成為一個選項;當潮流同意同婚,這也 : 會成為一個選項。當然教會還是可以堅持教義,只是被推到法律與潮流的對立面。 : 如果同婚爭取的是實質利益那沒什麼,如果爭取的是名為權益的價值觀,那普世價值就必 : 須改寫,所以雖然表面上宗教權益不受損,而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 社會需要宗教改革:宗教是社會活動的精神結構; 宗教需要社會改革:社會是宗教活動的物質結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6.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1449204.A.8B6.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239), 12/11/2016 17:41:55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239), 12/11/2016 17:44:43

12/11 21:04, , 1F
說天上不娶不嫁的是主耶穌吧?
12/11 21:04, 1F
嗯嗯 弄錯了, 保羅是說「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239), 12/11/2016 21:46:54
文章代碼(AID): #1OJHxqYs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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