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團體對基督徒的追殺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時間7年前 (2016/12/04 08:22)推噓1(1推 0噓 52→)留言53則, 13人參與討論串5/11 (看更多)
我不太知道為甚麼風可吹每次回文都是講一堆不相關的東西,女性投票權和
同志可不可以結婚完全是兩件事。而且重點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
合理的論述,可以解釋說聖經沒有譴責同性戀行為、同性戀行為不是罪。所有
自由派神學的論述,要不就是切割新舊約、要不就是直接切割上下文、扭曲保羅
的話。說對同性戀的聖經詮釋會改變根本是癡心妄想,毫無根據。主流神學院完全
沒又在做這種解讀。
我這篇文章的重點是,美國這邊,同志正在對基督徒做出追殺,這是美國建國以來
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值得我們警惕。台灣的基督徒應該要有覺悟,我們所擁有
的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正在快速消失,在不遠的將來,你有可能會被逼要對同
婚表態,若是你不同意同婚,你非常有可能會失去你的工作。
所以台灣的基督徒們,時候已經到了,勇敢的站出來捍衛我們的言論自由和宗教
自由! 當然,我們應譴責暴力、並制止暴力,但我們不應該被同婚的謊言所迷惑,
並賠上我們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我們應該站出來,溫和但堅定的反對同志團體
對於基督徒弟兄姊妹所做出的迫害。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同權超危險,女權也曾經超危險
: http://www.mplus.com.tw/article/1292
: 一百年前的男人覺得一旦女人參政,他們將失去投票權
: http://tinyurl.com/hatwgs3
: http://tinyurl.com/z68fxj5
: 男人辛苦工作回家的結果
: http://tinyurl.com/gvwvqr4
: 一百年前多的是這種危言慫聽,女人要來統治你了,
: 女人要的就是你當她們的奴隸,你再不說話,永遠沒人替你說話。
: 一百多年前也的確有些suffragette非常激進,非常仇男。
: 一百年後的現在,這種聲音仍然有,這種人依然有,
: 但再也沒有人會說女人沒資格擁有投票權。
: 這跟基督信仰有什麼關係呢?
: 1895年出版的 The Woman's Bible對女權運動影響深遠
: Stanton直接挑戰當時聖經裡「女人應服從男人」的正統性
: 被視為離經叛道,也裂解了女權運動者
: 她沒有活著親眼看見女人得到投票權,這著作也飽受爭議。
: 但百年後她的地位重新被提升,如今基督信仰的自由教派們,
: 再無一人認為女人是男人的附屬。
: Stanton獲得最後的榮耀與勝利
: 這也證明人們對聖經的詮釋終究是與時俱變的,如果你相信它是真理,
: 如果你相信時間會證明它是對的,如果你覺得女權爭議,
: 是百年前人們錯讀了聖經...
: 那麼,你何不仔細思考,自己是否也是同樣錯讀了聖經,
: 而讓自己成為阻礙人們真正認識耶穌的愛,以及聖經呈現的公理正義的絆腳石,
: 就像百年前的人們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4.97.223.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0810940.A.F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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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一樣。宗教與言論自由是需要捍衛的,這兩件事與傳福音的使命息息相關
並且,以溫和但堅定的態度表達自己的立場有甚麼不對? 這不是我們雙方都應該有的
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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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歡迎且支持這種態度,希望板上其他支持同婚者也能有這種基本的風度
很無奈的是,在這個應該是基督教「學術板」的討論區,支持同婚板友的態度總是
無止盡的謾罵與謊言,還曾有支持同婚的板友寫私信問候我媽,非常的沒有風度
※ 編輯: neohippie (174.97.223.191), 12/04/2016 10:36:15
※ 編輯: neohippie (174.97.223.191), 12/04/2016 1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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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雙方都不該以偏概全,但本篇論述是在指出一個令人憂心的現象,並且是一個
一再發生、非個案、無停止跡象的現象。
我歡迎任何版友提出論述,說明同志在未來不會續意攻擊基督徒、並剝奪基督徒的
宗教和言論自由,並說明為甚麼這個假設有任何可靠性和可行性。
至於基督徒的部分,我可以直接說我們的中心教義包含「上帝按自己形象造人」,
因此雖然基督徒不同意同性戀「行為」但教義絕對是反對傷害同樣有著上帝形像的
任何一位同志。因此,雖然一定會有基督徒繼續做出脫序行為,但核心教義會強力的
約束並修正基督徒的形為。或許我們現在還是不夠好,但我相信將來會更好。
※ 編輯: neohippie (174.97.223.191), 12/04/2016 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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謾罵的部分我就不解釋了,我想常上這個版的支持同婚板友都可以大方承認。
謊言的部分可以分為扭曲他人論述、隨意紮稻草人、散播無理由支持論述
(ex. 同婚是人權)
謾罵的部分我想這個應該沒有異議,謊言的部分可以討論。如果要實例,請看
我前陣子發的,有關同婚的文章
※ 編輯: neohippie (174.97.223.191), 12/04/2016 1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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