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元成家允許變相的近親婚姻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Tony)時間10年前 (2013/11/02 14:53),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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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多元成家草案強調任何人之間可以組成家庭 : 因此並不排除近親間組成家庭 : 目前表兄妹間的婚姻面臨巨大的道德和法律壓力 : 但是一旦多元成家方案通過後,這樣的法律和道德壓力得以解套 : 表兄妹可以組成家庭,並因此生兒育女 ^^^^^^^^^^^^^^^^^^^^^^^^^^^^^^^^^^^ : 合理推論,台灣社會未來因此可能會有很多缺陷嬰兒產生 : 請問這樣的社會成本要誰來負擔? 《中華民國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可沒有人說要改掉 所以請你收起想要跟自己的表兄妹生小孩的幻想 回去跟你的右手(或左手)相處吧 只要這刑法第230條沒廢掉 不管你是跟誰成為多人家屬還是伴侶都不可能同意你亂倫的 -- 順便談一下伴侶制度的"無性忠貞義務" 有聽過電視劇"兩個爸爸"吧 這兩個感情深厚~有愛心的異性戀男子共同扶養小孩 如果他們生活於現實社會,並期望給這個家庭一個保障 請問你希望兩個異性戀男子為彼此負何種"性忠貞義務" !!???? 我以後找不到情人,想跟我的好兄弟扶持一生好不好?? 我妹萬一不想婚嫁,想跟她的手帕交扶持一生好不好?? 你說相知相惜就好不必伴侶制, 那萬一只有我好兄弟在我身旁時, 他沒有法律上的地位幫我簽手術同意書怎麼辦? 這還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其他很多權利義務有興趣可以自己找找。 你說如果是一對戀人進入伴侶制..... 那你知道進入伴侶制前得簽"伴侶契約"嗎? 若你覺得相戀者之間的性忠貞如此重要, 請在簽契約時寫入,違反契約者謂之違約違法! -- 再聊聊伴侶制或多人家屬造成"多夫多妻"!!?? 草案的第985條寫得很清楚: 有配偶、伴侶者,不得重婚或締結伴侶。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或締結伴侶。 "配偶"(包含異性或非異性婚姻)或者"伴侶"都是一對一關係 任何人(不論是否與多少人成為多人家屬) 都只能擁有單一個配偶或伴侶,不能同時擁有兩個(以上)的配偶或伴侶 也不可以同時與某人擁有配偶關係,又與另一人擁有伴侶關係 伴侶或配偶都是一對一關係 所以每個小孩依然只會擁有一對家長 (而非啥鬼好幾個爸爸媽媽...最多是好幾個阿姨叔叔姑姑舅舅......) -- 請停止你的腦補,主會感謝你善用祂賜予你的智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14 我承認我在針對某些住海邊管很大的人 儘管有人認為沒有人有資格以任何理由說他人有罪 但我其實某程度地同意,你我有資格說"依據信仰,我認為______有罪" 許多佛教徒也認為享用葷食是有罪的咩 但拜託你搞清楚信仰跟法律、事理或公眾議題之間的落差 信仰是拿來規範非相同信仰者的嗎? 還是反正世界是你的主創造的就好? 我看過有人因為信仰反對演化論出現在課本 我聽過有人因為信仰反對多元性別進入教材 我遇過有人因為信仰反對非異性的法律結合 但還好......我還沒碰過有人因為信仰反對健康教育講授蛋豆魚肉類 ^_^ 明天,你是否選擇依據信仰反對法律同意夫妻離婚? ※ 編輯: liparis 來自: 140.112.213.114 (11/02 16:02)

11/02 17:06, , 1F
這都已經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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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07, , 2F
就有人一直認為用伴侶法就可以跨越那條法律,選擇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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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58, , 3F
他只會跳針與選擇性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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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3:50, , 4F
我覺得擁同派得先拋棄掉人家戀愛礙到你了嗎這種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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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3:51, , 5F
省得讓反同的人可以對持中立態度的人做什麼都除罪化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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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14, , 6F
樓上那完全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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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34, , 7F
「同志=罪」。除了另一派對聖經有不同解釋的人無條件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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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35, , 8F
同志以外,你在任何一間教會都會看到反同。那就跟我們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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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36, , 9F
在大多數人不能接受亂倫和人獸交一樣。我的教會對同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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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36, , 10F
形容,以我親身聽到的,他們認定:同志=亂倫=人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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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2:38, , 11F
教會不可能持中立態度對待同志…這是眼睜睜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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