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元成家允許變相的近親婚姻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火鳥哥 )時間10年前 (2013/11/19 21:47), 編輯推噓9(9032)
留言4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2/32 (看更多)
※ 引述《roccqqck (國父)》之銘言: : 以前的確是這樣沒錯 : 這是法律系上課都會講的老梗 : 隨便問法律系學生都知道現在已經改了 : http://ppt.cc/khQn : 今年案例 別再拿舊案例誤導大家囉 法律版版友的回應: 姦淫是男女於婚姻關係外合意之性器官接合行為。 民法88年到現在,刑法第239條還是沒修正為「性交」這個用詞 還有肛交是性交行為,但並不是姦淫行為 新聞那個判決很多人都覺得有問題,就繼續看後續發展 另外去臉書法律社團提問: 通姦之行為,不同於性交之涵義,即須有性器插入性器之行為。故口交與肛交及猥褻皆不 屬之。所以同性戀者性器不同,無法插入,自不屬之。也因此,很多通姦者會辯說:只有 口交或只有猥褻...而使通姦罪不成立。 查詢國考版也是相同的答案 最後http://ppt.cc/U3Ru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有人問了 他的答覆 簡單的說 就是廢除以後 異性婚姻跟同性婚姻都沒差 XD (他們覺得通姦罪早該廢除) 結論就是 同性婚姻可以結婚後到處打炮 無視通姦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33.48

11/19 21:54, , 1F
...就算沒有刑法的問題還是有民法的問題啊
11/19 21:54, 1F

11/19 21:56, , 2F
我上篇有說 還是有民法問題 是ro大說刑法也改了
11/19 21:56, 2F

11/19 21:56, , 3F
我才對刑法特別去找 有沒有修改過
11/19 21:56, 3F

11/19 22:04, , 4F
別人結婚怎麼過你也很愛管的意思?
11/19 22:04, 4F

11/19 22:15, , 5F
基督徒不是有更高尚的道德標準嗎 法律怎麼改很重要嗎
11/19 22:15, 5F

11/19 22:15, , 6F
我就不信基督徒走路都走斑馬線然後從來不紅燈右轉
11/19 22:15, 6F

11/19 22:16, , 7F
不用以往,現在已婚男肛人的話也不算通姦
11/19 22:16, 7F

11/19 22:17, , 8F
又不修又不廢,根本就是鴕鳥政策
11/19 22:17, 8F

11/19 22:31, , 9F
怎麼有人腦羞阿 XDD 討論法律也不行喔
11/19 22:31, 9F

11/19 22:38, , 10F
政府不好好立法管理,只會把頭埋在地理
11/19 22:38, 10F

11/19 22:43, , 11F
touchbird你踹共啊,現在是你腦羞還是誰腦羞?
11/19 22:43, 11F

11/19 22:46, , 12F
聖經也沒有說男女不能肛交,這是不能輕閉的救贖之道啊
11/19 22:46, 12F

11/19 22:46, , 13F
現在刑法的事實就是已婚男在不違反性自主下肛不屬亂倫
11/19 22:46, 13F

11/19 22:47, , 14F
之人就無通姦之責,明明就是肛別人也是違反性忠貞
11/19 22:47, 14F

11/19 22:49, , 15F
怎麼也不見人出來修法了,是怕激發政府應否變相承認男
11/19 22:49, 15F

11/19 22:50, , 16F
男之間也有合理愛情,並從而增加同性婚姻認受性
11/19 22:50, 16F

11/19 22:50, , 17F
的討論嗎?
11/19 22:50, 17F

11/19 22:51, , 18F
我問法律朋友了 好像是變得法官決定的感覺 沒修法沒錯
11/19 22:51, 18F

11/19 22:51, , 19F
應該是你對
11/19 22:51, 19F

11/19 22:53, , 20F
Fuck me in the ass because I love Jesus (中文字幕)
11/19 22:53, 20F

11/19 22:53, , 21F
聽首歌吧 基督徒應該不想聽
11/19 22:53, 21F

11/19 22:57, , 22F
照這首歌來看異性肛交在基督教的聖經應該是沒有罪的吧
11/19 22:57, 22F

11/20 00:27, , 23F
同志婚後都可無視通姦了 不解為何還很多同志支持
11/20 00:27, 23F

11/20 00:27, , 24F
通姦除罪 真奇怪
11/20 00:27, 24F

11/20 00:40, , 25F
因為一般而言,通姦最後罰較重的,是小三而不是受婚姻
11/20 00:40, 25F

11/20 00:41, , 26F
制約的人,故此不單權責不平均,且若果要做到權責平均
11/20 00:41, 26F

11/20 00:43, , 27F
的話,就會出現將被告通姦者的配偶不知應否告訴的兩難
11/20 00:43, 27F

11/20 00:43, , 28F
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告了即是要配偶坐牢,倒不如離婚。
11/20 00:43, 28F

11/20 00:44, , 29F
況且,通姦在世界上大部份地方已經除罪化,僅會成為離
11/20 00:44, 29F

11/20 00:44, , 30F
婚訴訟內使用的理由,而不需要因此坐牢。
11/20 00:44, 30F

11/20 00:47, , 31F
國外離婚 通姦雖然沒罪 但那方贍養費大概都是財產砍半...
11/20 00:47, 31F

11/20 00:48, , 32F
如果台灣也有辦法財產砍半當贍養費 那通姦除罪也沒差
11/20 00:48, 32F

11/20 00:48, , 33F
不行了話就別除罪吧
11/20 00:48, 33F

11/20 00:52, , 34F
倒不如硬性規定雙方財產相差過多的話不得採分別財產制
11/20 00:52, 34F

11/20 00:55, , 35F
不過也得說,台灣對贍養費規定,是只能在一方生存不了
11/20 00:55, 35F

11/20 00:56, , 36F
方得給供,台灣其實可參考離婚前相差太多就要給的做法
11/20 00:56, 36F

11/20 00:57, , 37F
最低限度,將通姦從刑法變成民法,規定受害人可以向通
11/20 00:57, 37F

11/20 00:58, , 38F
姦者拿賠償,作為贍養費外的補償方式,也是切實可行
11/20 00:58, 38F

11/20 01:13, , 39F
講法怪怪的?好像異性戀也可以用口/肛交 來無視通姦?
11/20 01:13, 39F

11/20 01:15, , 40F
應該說對通姦有疑慮,請修刑法。
11/20 01:15, 40F

11/21 10:30, , 41F
不知道為什麼基督教都很愛管別人的性器官 ?
11/21 10:30, 41F
文章代碼(AID): #1IYslrIw (Christianit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2 之 32 篇):
文章代碼(AID): #1IYslrIw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