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關於基督徒的婚姻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火流星!降臨!)時間14年前 (2010/07/11 20:5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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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en123 (扁迷)》之銘言: : ※ 引述《cosmo2256 (號暱稱)》之銘言: : : 雖然我不確定一夫多妻是不是符合聖經(神心意) : 應該說 神從未反對過一夫多妻 : 不論舊約新約都有對許多 人類不該做的行為 : 給以律法的規範 先知的曉喻 及主耶穌的傳道告誡 : 而舊約更是有一堆關於淫亂相關的律法 : 其中就從不以一夫多妻為惡 其實是有的,而且就在律法書 申命記17:14-20 提到關於立王的事有提到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 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 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 因為猶太人是一夫多妻制 : 摩西後來也娶了另一個妻子(是否多妻?) :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 :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 有雪那樣白。」(民12:1-2;9-11) : 從亞伯拉罕以來 一夫多妻的義人非常多 : 亞伯拉罕本身除了莎拉、夏甲外還有其他妻子 確實如此,但是被上帝認定能稱為亞伯拉罕後裔的,只有「從以撒生的」 保羅也如此解釋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 以撒 因為利百加 妻管嚴 所以成為沒有多妻的特例 : 雅各也有多妻 : 而大衛、所羅門等國王 妻妾數以千計 神從未因此發過怒 : 神從未因此責備他們! 或視之為惡! 很難說 至少律法書已經有記載「……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 : 因此,合理的推論是: : 也許神以為一夫一妻是最理想的狀態,但神從未以一夫多妻為惡, : 幾千年來,這是從未改變的。若神以為一夫多妻是惡的,律法必有規範, 是有 : 基督必告誡人們切不可行。先知也會告知君主 耶和華不喜多妻,以之為惡。 其實也是有…… 耶穌基督跟法利賽人論到休妻,是可以參考的經文 因為若強調不可休妻另娶(除非夫妻中有一方已經犯淫亂) 這代表著當時猶太人的狀況,比較可能是一夫一妻制(而非你主張的一夫多妻制) 若一夫多妻 根本就不需要這麼麻煩「先休妻」而為了「另娶」,直接多娶一個回來就好了 : 結論是,耶和華我們的神 從未以多妻為惡,卻以淫亂為惡(如一夜情、同性戀、 : 婚外情)。 我覺得你提出的經文證據,並不足以支持你的立論 : : 不過您說因為男人本性如此 所以符合聖經 : : 這樣的因果關係 我絕得有點怪^^" : : 這.....這裡更怪了 : : 可以只為肉體的話 我真的覺得怪 : : 況且 假如如您說女人本性是完完全全的愛 : : 那麼試問他怎麼可能同意丈夫納妾呢?? : : 也就是說他心裡面絕對不可能完完全全同意 他的丈夫去納妾吧 : : (無論任何原因納妾 他心中是不可能毫無芥蒂 遺憾的吧?) : 一般女人當然會在意,但古代基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以為男尊女卑是天經地義, : 加上女人沒有工作能力,就會較能接受。如現今的中東婦女。 : : 另外就是 如果女人也想有另一個性伴侶 丈夫同意的話 也可以囉? : 聖經很少有這種例子,不過,這在中東可能會被視為淫亂... : 而且男人比較不會同意,一個女人要控制兩個男人比較難。 : 這就會造成一妻多夫不可能維持,男的會去偷吃 : 產生婚外情或雜配的淫亂問題 : : 個人一點意見跟疑惑 :) : 男人的思維模式適合大方向 女人思維模式適合一些細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7.129

07/11 21:12, , 1F
那妳可以說一下"多"是大於幾嗎?
07/11 21:1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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