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關於基督徒的婚姻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號暱稱)時間14年前 (2010/07/11 17:4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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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1 (HauHau)》之銘言: : 先講講造男造女的問題: : 造男人是要工作,要人能生存, : 男人需要工作。 : 造女人是男人的助手,給予心靈上的支持,力量。 : 所以我們會很明顯地看到:男人身體力氣大; : 女人心裡韌性強。 :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是在男方與女方 : 能夠完全犧牲自己,成全對方的情況下結為夫妻。 : 但是男人的本性會愛一個或多個女人,女人的本性是完完全全愛, : 或屬於一個男人。所以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都是符合聖經的。 雖然我不確定一夫多妻是不是符合聖經(神心意) 不過您說因為男人本性如此 所以符合聖經 這樣的因果關係 我絕得有點怪^^" : 我們也必須承認,我們會對我們心靈沒有愛的男人或女人 : 產生生理上的需求。當你會他生理上的需求大到一定要 : 發生實際性行為的時候,(但心靈卻沒友愛上他), : 可以用納妾的方式。納妾的方式,純粹是性方面的需求, : 並沒有心靈的交會。但是也必須在男女都同意的情況下做。 這.....這裡更怪了 可以只為肉體的話 我真的覺得怪 況且 假如如您說女人本性是完完全全的愛 那麼試問他怎麼可能同意丈夫納妾呢?? 也就是說他心裡面絕對不可能完完全全同意 他的丈夫去納妾吧 (無論任何原因納妾 他心中是不可能毫無芥蒂 遺憾的吧?) 另外就是 如果女人也想有另一個性伴侶 丈夫同意的話 也可以囉? : 再講到結婚以後:丈夫是家裡的頭,是妻子的頭, : 家中的大事,由丈夫決定。大事諸如孩子的未來, : 老人家的供養,家裡選擇的教會等等,由丈夫決定。 : 家中的小事,一概由太太決定。小事諸如孩子每晚上作功課, : 煮飯,整理家,清理房間,送孩子上學等等。 : 丈夫要愛妻子,而後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是所有決定的最終定案者。 個人一點意見跟疑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9.199

07/11 21:36, , 1F
我很想回,但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07/11 21:3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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