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關於基督徒的婚姻
※ 引述《cosmo2256 (號暱稱)》之銘言:
: ※ 引述《JI1 (HauHau)》之銘言:
: : 先講講造男造女的問題:
: : 造男人是要工作,要人能生存,
: : 男人需要工作。
: : 造女人是男人的助手,給予心靈上的支持,力量。
: : 所以我們會很明顯地看到:男人身體力氣大;
: : 女人心裡韌性強。
: :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是在男方與女方
: : 能夠完全犧牲自己,成全對方的情況下結為夫妻。
: : 但是男人的本性會愛一個或多個女人,女人的本性是完完全全愛,
: : 或屬於一個男人。所以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都是符合聖經的。
: 雖然我不確定一夫多妻是不是符合聖經(神心意)
應該說 神從未反對過一夫多妻
不論舊約新約都有對許多 人類不該做的行為
給以律法的規範 先知的曉喻 及主耶穌的傳道告誡
而舊約更是有一堆關於淫亂相關的律法
其中就從不以一夫多妻為惡
因為猶太人是一夫多妻制
摩西後來也娶了另一個妻子(是否多妻?)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民12:1-2;9-11)
從亞伯拉罕以來 一夫多妻的義人非常多
亞伯拉罕本身除了莎拉、夏甲外還有其他妻子
以撒 因為利百加 妻管嚴 所以成為沒有多妻的特例
雅各也有多妻
而大衛、所羅門等國王 妻妾數以千計 神從未因此發過怒
神從未因此責備他們! 或視之為惡!
因此,合理的推論是:
也許神以為一夫一妻是最理想的狀態,但神從未以一夫多妻為惡,
幾千年來,這是從未改變的。若神以為一夫多妻是惡的,律法必有規範,
基督必告誡人們切不可行。先知也會告知君主 耶和華不喜多妻,以之為惡。
結論是,耶和華我們的神 從未以多妻為惡,卻以淫亂為惡(如一夜情、同性戀、
婚外情)。
: 不過您說因為男人本性如此 所以符合聖經
: 這樣的因果關係 我絕得有點怪^^"
: : 我們也必須承認,我們會對我們心靈沒有愛的男人或女人
: : 產生生理上的需求。當你會他生理上的需求大到一定要
: : 發生實際性行為的時候,(但心靈卻沒友愛上他),
: : 可以用納妾的方式。納妾的方式,純粹是性方面的需求,
: : 並沒有心靈的交會。但是也必須在男女都同意的情況下做。
: 這.....這裡更怪了
: 可以只為肉體的話 我真的覺得怪
: 況且 假如如您說女人本性是完完全全的愛
: 那麼試問他怎麼可能同意丈夫納妾呢??
: 也就是說他心裡面絕對不可能完完全全同意 他的丈夫去納妾吧
: (無論任何原因納妾 他心中是不可能毫無芥蒂 遺憾的吧?)
一般女人當然會在意,但古代基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以為男尊女卑是天經地義,
加上女人沒有工作能力,就會較能接受。如現今的中東婦女。
: 另外就是 如果女人也想有另一個性伴侶 丈夫同意的話 也可以囉?
聖經很少有這種例子,不過,這在中東可能會被視為淫亂...
而且男人比較不會同意,一個女人要控制兩個男人比較難。
這就會造成一妻多夫不可能維持,男的會去偷吃
產生婚外情或雜配的淫亂問題
: : 再講到結婚以後:丈夫是家裡的頭,是妻子的頭,
: : 家中的大事,由丈夫決定。大事諸如孩子的未來,
: : 老人家的供養,家裡選擇的教會等等,由丈夫決定。
: : 家中的小事,一概由太太決定。小事諸如孩子每晚上作功課,
: : 煮飯,整理家,清理房間,送孩子上學等等。
: : 丈夫要愛妻子,而後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是所有決定的最終定案者。
: 個人一點意見跟疑惑 :)
男人的思維模式適合大方向 女人思維模式適合一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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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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