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上帝為什麼要用這些招式?
『本篇為無神論示範文章,各位後進要好好學習』
我說碩士啊,我上次復出的第一篇就是回應你的文章,沒想到被板主砍文水桶。
但我是這麼好心腸的,如以前一樣的主動來找你玩耍了。沒錯,我還是要提醒你
,我就是那個最明白且一邊批判上帝一邊說著:『主啊,我做什麼我知道』的那
位薩德先生。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在這裡,我並不打算解釋以下列舉的經文,
: 畢竟fyao已經提供了一個解釋的方向。
: 對任何真心請益,而不只是想證明自己的人來說,
: 那些資料已足以為他提供反思的指引。
: 在這裡我所要做的,
: 是要為基督徒展示一種護教學的進路,
: 亦即在進入提問者的理論框架去回答問題之前,
: 先去檢視他的預設或前提是否站得住腳,
: 分辨他所提的到底是一個值得嚴肅省思的真正的問題,
: 還是其實隱含了提問者未曾意識到的盲點。
: ※ 引述《Ensanguine (殘廢的理性)》之銘言:
: : 那鴻書
: : 3:5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skirts)、
: : 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 : 以賽亞書
: : 3: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
: : 申命記
: : 28:27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
: : 撒母耳記上
: : 5:9運到之後、耶和華的手攻擊那城、使那城的人大大驚慌.無論大小都生痔瘡。
: : 何西阿書
: : 13:16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他的 神、他必倒在刀下、
: : 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
: : 有沒有上帝擁有全能的力量,卻愛用這些下三濫招式的理由啊?
: 第一個問題是:
: 為什這些是所謂的「下三濫招式」?
: 也就是說,為何上帝不應當用這種方式施行審判,
: 即使祂的審判是公義的?
: 難道根據常理,
: 對於狂妄自大、喜愛羞辱別人的人或民族,
: 剝除他們自以為是的假象不可能是一個正當的處置?
喔喔,高學歷如你知道什麼叫做人權嗎?
我相信這裡每個人都知道人權的重要性,我們都知道生命的可貴和他獨一無二的重要性。
而且就連slang都知道人權的重要性,所以他一次警告了三個說『阿門、善哉』的人。可
是我覺得很奇怪,基督徒只要一牽扯到上帝的審判,人權和生命在你心目中彷彿就渺小了
起來,因為你先入為主的把你認為的高於一切的上帝給供奉上去。難道封建時代發明的宗
教會讓你把自己對存有的觀念也封建時代化了嗎? XD~
你今天做了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假設,試圖維護上帝進行審判的正當性,但是你不要忘記
了上面舊約的經文開的是地圖炮。譬如我們來看馬太福音12章39節 -『一個邪惡淫亂的世
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好啊請問碩士,你邪
惡又淫亂嗎?還是你只是邪惡?或是只有淫亂?你當然會說你邪惡淫亂都沒有,可是你偏
偏就被地圖炮炸到了啊。
而上面那串舊約的經文就叫做地圖炮,你的上帝是不是公義的,並不憑著你做的假設而成
立。如果品行優秀的你身處在上面那串舊約的其中一個城裡,那麼你也會被地圖炮開到的
,我不管你是得到了長痔瘡還是得鼠疫的懲罰,或許那時你再來做『上帝的審判是不是公
義』的思考吧 XD~
: 換句話說,這裡的癥結在於:
: 1. 他們是否是罪有應得?
問題不在『他們』是否罪有應得
而是『以上帝俯瞰的高度』去檢視『每一個存有』,看看是否每一個他的子民都罪有應
得。
: 以及,
: 2. 上帝是否有權向人施行審判?
: 到這裡,提問者的前提已經暴露出來:
: 他忽略或者根本不在意第一點(這攸關上帝是否是公義的),
: 並且無法接受第二點,無法忍受一位賞善罰惡的上帝存在。
: 如果他們確實是罪有應得,
: 如果上帝確實有權向惡人施行審判,
: 那麼這裏並不存在任何真正的控訴。
: : 有沒有上帝這麼殘忍,連嬰兒都要摔死、孕婦都要被剖開的原因啊?
: 對於此一質問,我前面說的仍然適用。
~~~~~~~~~~~~~~~~~~~~~~~~~~~~~~~~~~
並不適用。
假設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那麼它的判刑也必須是仁慈的。因為你們基督徒不是最喜歡講
上帝是愛?他喜愛義人,也要憐憫那些不義的。他愛基督徒,也要憐愛nidor這種不信神
的。因為『單愛那愛你的有什麼賞賜呢?稅吏不也如此行嗎?』那麼他的愛可以是天降火
球、殺光頭胎子、大洪水、長痔瘡那種地圖炮嗎?你如果再敢談上帝如此行是公義的,那
麻煩你回想一下『生命』是什麼,『存有』是什麼,我們這整個世界的最重要的價值因為
你的基督教而輕易的被你踩在腳下了,碩士啊 XD~
如果你認為所有生命在上帝面前都不重要,不代表別人也得肯定你那種頹喪的存在意義。
科科~
今天第三世界和中東國家還有所謂的『私刑』,譬如通姦罪要接受公眾以石頭砸死的刑罰
。而你活在現在的台灣,看到這種刑罰你一定會說:『這種刑罰該被廢除』,那麼你認為
以我們慈愛的上帝、超越人類六萬英尺高度以上俯瞰的上帝、全知全能的神、可以容許舊
約裡面那種不人道的懲罰嗎?還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人權問題,所以全知全能神也入境隨
俗的不需要考慮到人權問題?當然我們最後在舊約裡面看到的是『神這麼做了』,那麼是
不是如你所願的公義了呢?
還是你要我以無神論者的角度告訴你,上帝是落後時代手持落後刑罰的裁判者,只因為那
原本就是屬於古老猶太作家的天方夜譚?要談愛,我說的還比你深入點呢 XD~
: 然而需要補充的是:
: 這裡把嬰兒摔死、把孕婦剖開的到底是誰?
: 是上帝親手呢?還是某些人所做的呢?
: 即使是根據何西阿書13:16,
: 一個嚴謹的解讀也不會認為這慘劇是上帝一手造成的,
: 也不會推論得出上帝喜歡看到嬰兒或孕婦受苦。
: 當然,如果一個人想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推託給上帝,
: 同時又否認祂有權或有能力施行公義的審判(亦即祂無法負責),
: 那麼他當然會得出「上帝是殘忍的劊子手」的結論。
: 但這些前提都不是基督徒會接受的,
: 這樣的上帝也不是基督徒的上帝。
: : 推 freedomtw:痔瘡比較可能是現今說的鼠疫 61.218.3.138 10/15 13:18
: : → freedomtw:問問題之前原PO你前後文有讀過嗎? 61.218.3.138 10/15 13:21
: : 前後文多少有看啦,沒仔細看的欲望,整篇都是基督徒的黑特文誰想看?
: 舊約時代就有基督徒?
: 這顯然是一種時代的錯置。
: : 既然要解釋成鼠疫,那就談不上是神蹟了。
: 所以痔瘡是神蹟,鼠疫不是?
: 這論點還蠻有趣的,請問區分的標準是?
: : 當初要翻譯成痔瘡不就是要讓人認為這是上帝所施的嗎?
: : 再者真的放痔瘡這種招式我還以為他比較可愛,鼠疫若真的是他所為。
: : 只能以殘忍至極點來形容。
: 不是說鼠疫不是神蹟?
: 不是神蹟,但卻是上帝所為?
: 這樣的論述豈不是很矛盾嗎?
: 另外,我想跟「人對他心目中上帝的看法」比起來,
: 可能上帝對他的看法重要多了。
: : 推 jcellery:首先要瞭解時代背景,再來要瞭解以色列的 210.240.186.23 10/15 17:43
: : → jcellery:過去~而且不能只照字面去解釋~ 210.240.186.23 10/15 17:44
: : 不好意思喔,我不覺得該設身處地去為一個殘暴的殺人魔想甚麼...
: : 那麼很多被判無期徒刑、槍斃的殺人犯,你怎麼不設身處地為他想一下。
: : 你要我同理心去想上帝的所作所為,你怎麼不同理心去想一下這些被上帝虐待的人?
: : 會認同他的人根本是一種斯德哥爾摩症的想法。
: : 他殺人是事實,他不只殺人又虐待人也是事實,都記在聖經上面。
: : 你要是跟我說這些事上帝都沒做,是聖經污蔑他。那這篇文我就自D。
: 提問者對上帝的所有指控,
: 所根據的前提正是「祂不可能是公義的審判者」,
: 以及「祂必須為所有惡負責,如同人對親手所做之事負責一樣」。
: 當然這些前提是很難站得住腳的。
: 如果他能提出站得住腳的理據,
: 那這篇文我也自D~~
~~~~~~~~~~~~~~~~~~~~~~~
除了挪亞一家,那個時代真的沒有義人了嗎?
一定也有雖稱不上義人,卻也認真的去過每一天的人。有稱不上大賢,卻也孝順父母努力
使之衣食無缺的人。有根本不懂世事的孩童、正陷入相愛的戀人、強褓中的嬰孩....但這
些人也一起被淹掉了。如果你活在挪亞那個時代,以你的品行你覺得自己是不是被滅頂的
一員呢?寶貴的生命是不是真的可以那麼毫無價值的讓一場洪水下來就重新洗牌呢?
自D吧,我的朋友,公義的審判和生命的價值可不是照你那樣算的 XD~
: : 推 krisnight:你要徹底地理解聖經直到被感化,這樣才 61.227.188.99 10/16 11:16
: : → krisnight:能來戰。 61.227.188.99 10/16 11:16
: : 推 kulvnlcan:都被洗腦完畢了還會來翻上帝的桌 說笑嗎 122.121.99.116 10/16 12:49
: 當然不需要如此。
: 只是認真閱讀文本(包含上下文),
: 理解何為文學的筆法,
: 並且意識到自己的預設,
: 這應該是一個負責的提問者起碼該做到的吧?
--
我因為上帝的遠離而不斷繞著教堂奔跑大叫,直到筋疲力竭,我悲傷的跪在地上大喊: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新浪漫主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41.25
推
10/17 09:43, , 1F
10/17 09:43, 1F
→
10/17 09:44, , 2F
10/17 09:44, 2F
推
10/17 20:21, , 3F
10/17 20:21, 3F
→
10/18 14:28, , 4F
10/18 14:28, 4F
→
10/18 14:53, , 5F
10/18 14:53, 5F
※ 編輯: MarquisSADE 來自: 1.34.181.88 (01/02 15:4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