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4-7#1P4IMhw2 (C_Chat)

看板C_ChatBM作者 (低調之神)時間7年前 (2017/05/09 19:18), 7年前編輯推噓12(1209)
留言2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0 (看更多)
※ 引述《mykey8585 (噁心宅男)》之銘言: :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你這樣有點曲解我修文的意義了 : 我一一回答妳問題 : 感覺你有點不懂我的想法 我懂你的話就不用問了... 你懂我的話也不會被我問了... : : 呃...可以換成誰都沒問題,原來這烏拉拉援不援這麼不重要? : : 那你前面跟我解釋那老半天做什麼... : 那個 這個是你問我的 : #1P4O8WTS (C_ChatBM) : 這句 : : 首先我是不知道烏拉拉到底哪邊援力十足,而且我根本不知道烏拉拉是誰... : 我本來就沒把原當作重點 我不懂為甚麼你們要圍繞這個 : 那只是單純的腳色介紹而已 : 我上篇也有說明為何用援不用可愛 : 因為直覺 說援的烏拉拉 第一印象是戰女的 抱歉,我可沒有這種直覺...所以你只要跟我說烏拉拉援不援不重要就好了... 我以為那個援跟你該文的延伸領導力還有講德國議題有相關而已。 : : 你真的不懂的話,幹嘛修文...囧 : : 就算確實是他們過度扭曲聯想,既然你修文也懂要修哪邊就知道為什麼會聯想了吧? : : 沒什麼需要反問的。 : 因為有人檢舉阿... : 我是被檢舉之後 依他的檢舉理由修改的 OK。 : 並對德國婦女有極為不尊重之言詞 : 我只皆改掉主詞 因為我不知道哪裡有問題 : 如果我知道問題點 我會修掉問題點而不是主詞 : 如果是用修文來判斷也太奇怪了... : 我是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而選擇直接修光 : 並逕我又不是不知道版主能看編輯紀錄.. 不奇怪啊...因為我除了問你之外,就是只能看修文歷史判斷。 我覺得修改前原文雖可能會讓人不當聯想,而發文者有去修改可能爭議內容, 也願意於我去信後即刻解釋,可視為並非有心蓄意引起爭議, 這篇我個人判無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8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94328698.A.358.html

05/09 19:21, , 1F
問個問題 違規文章被判決違規前刪掉
05/09 19:21, 1F

05/09 19:21, , 2F
就視作違規事實不存在嗎?
05/09 19:21, 2F
並不是,我覺得我們只該對足夠重大的違規情節做追加處理, 3-5就是一個公開留給板友能自己修正違規的寬容,而不是什麼情節都需要處罰, 而視情況,如果板主能夠在某些狀況親自S文控制爭議的話, 除了那種太故意而影響秩序的,也沒有一定要強硬處罰的理由。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19:25:31

05/09 19:22, , 3F
看違規甚麼吧
05/09 19:22, 3F

05/09 19:23, , 4F
引戰呢?
05/09 19:23, 4F
引戰這邊明顯比起其他18禁、版權、防雷這邊更難有大家都接受的標準, 而有時候爭議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問題只是板主能不能當時盡快維持秩序, 不行就是之後如何處理檢舉,很難明確告訴你什麼會追什麼不會追...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19:28:52

05/09 19:26, , 5F
解套了
05/09 19:26, 5F

05/09 19:27, , 6F
那引戰後修文刪文迴避罰則
05/09 19:27, 6F
我們的用意只是不要像以前板主在收到檢舉還私下通知改哪再說無違規, 這程序上有問題,聽說以前Sawg群組長跟C_Chat板主們說了很多次, 所以這是正式的規定,而情節疑慮足夠嚴重的,我們也不會縱容, 問題是...我們覺得該追的,跟一般板友覺得該追的,有可能不同,也很難說清。

05/09 19:28, , 7F
得減輕或免除 那自然也可以不減輕
05/09 19:28, 7F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19:32:46

05/09 19:29, , 8F
了解
05/09 19:29, 8F

05/09 19:29, , 9F
辛苦了
05/09 19:29, 9F

05/09 19:35, , 10F
基本上依照你們的判斷為基準吧
05/09 19:35, 10F

05/09 19:35, , 11F
先禁烏拉拉這角色好嗎
05/09 19:35, 11F
之前一堆人在黑拉拉蒂娜我也沒怎樣啊zzz

05/09 19:35, , 12F
不太可能一套標準所有人滿意
05/09 19:35, 12F

05/09 19:35, , 13F
但是也要有案例才有參考 調整空間
05/09 19:35, 13F
我盡力。

05/09 19:36, , 14F
換作其他人會不會就沒答辯換無違規權力
05/09 19:36, 14F
此次用到這條,所以我開先例表示一定要有足夠的溝通才能用, 因為這條分項是沒標準的全心證,不經過溝通是不合理的, 上一項還有個S文,代表板主有在場看,姑且還能公告直接勸告, 需要來答辯的我就主動寄信,看了還是不回,我會寄第二封到第三封, 許久還是不回我信或不來回文的,那種情況我才只好直接判了... 3-5是直接看情節與刪改的動作,這次是因為可能4-7引戰我才找來問的。

05/09 19:39, , 15F
謝謝 我之後不瓜田李下了
05/09 19:39, 15F
你跟我謝謝做什麼?你的永桶還在申訴中喔...可是房子人說要回我就給他回了...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19:47:57

05/09 19:40, , 16F
剛剛有人私信我說 是援聯想到的==
05/09 19:40, 16F

05/09 19:46, , 17F
太神啦逆轉裁判
05/09 19:46, 17F
還沒結案,我不保證最後結果。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19:49:19

05/09 19:48, , 18F
你用這隻回 之後怎麼反駁兩個不同人==
05/09 19:48, 18F

05/09 19:50, , 19F
為什麼還沒結案 你話中有話ㄛ
05/09 19:50, 19F
我覺得這案我該做的已經做了...這條特別規定要多數決,所以剩下是其他板主的事情。

05/09 19:52, , 20F
@@ 上來看一下 真可怕
05/09 19:52, 20F
你請假就乾脆不要在板務板出現了...你這樣真的有忙到需要請假嗎?

05/09 19:53, , 21F
埋埋別睡了 好爆
05/09 19:53, 21F
※ 編輯: pp1877 (36.228.186.8), 05/09/2017 20:02:31
文章代碼(AID): #1P4QLwDO (C_Chat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4QLwDO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