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_Chat ]
討論串[討論]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共 11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很抱歉,二次元的如果旁邊有旁白說是 小學生,國中生等. 一樣違反兒少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條第1項:.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 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 碟、
(還有356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這個判決是有問題的。. 這邊的圖畫, 立法應該是指對一個真實的兒童少年臨摹、寫真、素描,. 而不是完全虛構的圖片。. 因為前提是「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那完全虛構的圖片, 何來兒童及少年的法益對象?. (說人話: 你對哪個兒童及少年有下列的行為了?). 法官(不限於台灣)會去超譯法
(還有1640個字)
內容預覽:
我是覺得.... 大家也太擔心了吧 有這麼害怕嗎. 不過就是稍為宣導一下法規而已. 版上一大堆人在貼二次元ㄌㄌ圖. 有看到哪個被抓的嗎?. 沒有嘛.... 能抓早就都抓光光惹. 公眾看板貼圖 就記得點要遮好就沒事惹. 有貼的幾乎都有做 沒遮好的板友也都會提醒遮一下 都相安無事. 今天過完馬照跑舞照跳
(還有284個字)
內容預覽:
感謝nicetree大找出相關判決讓大家參考. 不過法條好像引不太正確,後面討論有些歪掉. (我只有稍微看一下判決+相關條文,也可能是我眼殘XD,還請大家指正). 其實判決主要引用的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跟刑法235條公然陳列猥褻物品罪.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裡面我沒有看到
(還有57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