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希萌被win了?

看板C_Chat作者 (象)時間2月前 (2024/02/22 19:16), 編輯推噓24(24022)
留言46則, 27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9/16 (看更多)
※ 引述《HarunoYukino ()》之銘言: 推 DANANPA: 合理要求加個防護機制卻一直滑坡上綱到思想犯,那很多議 他這邏輯非常好破 防護機制?請問你要防護什麼? 防護未成年人取得或接入這些圖像? ──那請問這跟把虛擬兒少列入性剝削有什麼關係? 一個是觀眾,一個是製作方,你分得清楚誰是誰嗎? 再說了,這不是分級制度的範疇嗎? 兒少法43條,任何人均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項第三款之內容或物品。 第一項第三款指,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同理還有文化部主責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這些成人內容未成年人本來就不得欣賞, 18禁成人暴力腥羶色內容未成年人不能看,酒未成年人不能喝,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那這跟你反過來恣意糾舉18禁成人內容的存在,有什麼宇宙邏輯關聯? 不是你冠創作人一頂「對兒童性幻想」的高帽, 你就能判它死罪欸。 白話,你要罰的是偷偷去抽菸喝酒的未成年人, 以及把菸酒賣給未成年人的人。 請問你現在跑去罰菸酒製造商,到底是在哈囉? 人家做菸酒礙到你了?? https://i.imgur.com/8VkXg5C.jpg
好,既然不可能是, 那你是要防護這個虛擬角色被性剝削囉? 引述法律豆知識頻道蔡律師影片字稿: 『…「保護法益」,也就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例如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這些專屬於我們個人的權利。…,「虛擬人物」需要被保護嗎? 虛擬角色有人權嗎?沒有。 它有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這些個人法益嗎?沒有。 既然沒有,虛擬兒少當然不會是我們保護的範圍。 所以不管是上述條文規範裡面的「影像」或是「圖畫」, 這些理所當然的是指「真實人物」而非虛擬人物。』 好又不是, 那不然你是要防護潛在的真實性剝削可能囉? 同樣引述, 『…,況且實際上, 「虛擬圖畫促使閱聽者傷害幼兒」這個理由, 完全是人為想像出來的。 沒錯,直到今天, 「沒有」因為看了虛擬人物的圖畫所產生的犯罪, 也「沒有」研究可以證明這個幻想的假設存在; 現實也跟這個假設完全相反。 台灣大學碩士論文研究明白指出, 「真實與虛擬難以分辨的情況實際上並不存在」。 相關的研究還不止一篇, 你去博碩士論文網拿虛擬兒童色情當關鍵字就找得到。 所以,今天根本就沒有「兒少保護優先於創作自由」這件事情, 「可以保護兒少」這個理由從頭到尾根本就不存在, 說白了只是在幻想而已。 現在是在規定「刑事責任」,是會有前科紀錄的, 結果居然完全沒有任何的根據; 而我們的國家居然用想像跟臆測來當作法律依據, 把國內外學者專家的研究當空氣, 創造一個從根本上違反憲法第23條跟刑法基本原則的「思想犯」。…』 沒錯,蔡律師這些痛擊字句, 我每看到一個邏輯破洞的IWIN支持者就要引用一次。 這些字句真的是把他們的臉打得愈來愈響亮。 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別急,我等你啊。慢慢想。 就一個從根本上直接違憲的可笑幻想, 也能胡扯到自己在為了孩子著想。 沒事,他這邏輯洞破得非常大, 慢慢等他看要怎麼乾辯即可。 : 抱歉喔,iwin方就是給你搞思想犯 : 誰跟你滑坡 : 高教授的發言:對兒童「性幻想」就是對兒童剝削 : 你覺得這不是思想犯的言論? : 連這種言論都出現了還說別人滑坡?不如說iwin方滑坡才更大吧? : 連實例都沒有就說別人會拿本本引誘兒童?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男孩回到了現在, 15年來,第一次成功地將自己對女孩的感情說了出口。 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3.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8600608.A.773.html

02/22 19:18, 2月前 , 1F
這幾個論點已經被打臉幾百年了 他們基本上都是過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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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18, 2月前 , 2F
子跳針重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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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1, 2月前 , 3F
真的不用急 違憲仔是能有什麼能打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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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1, 2月前 , 4F
換帳號重洗一波 反正就是要抹兒色 說這在先進國家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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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2, 2月前 , 5F
A完ID 又是同一群再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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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3, 2月前 , 6F
認真回他們還是會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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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3, 2月前 , 7F
防護機制這塊我覺得比較微妙,因為扯上兒少性剝削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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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3, 2月前 , 8F
下架沒有在防護就給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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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4, 2月前 , 9F
所以我是不認為添加防護機制這部分的要求跟兒少性剝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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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4, 2月前 , 10F
治條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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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5, 2月前 , 11F
但這部分沒有看到有人去問到更進一步的資訊反正都在開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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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5, 2月前 , 12F
出處是iWIN 根據一開始那個不演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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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5, 2月前 , 13F
聖經促使閱聽者雞姦小男童 這點倒是很多案例已經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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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5, 2月前 , 14F
還有展翅當年的邀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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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6, 2月前 , 15F
iwin 在幫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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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6, 2月前 , 16F
我覺得只是表面上無關 讓你覺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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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7, 2月前 , 17F
邏輯不是去罰菸酒製造商,他這是跑去罰,看抽香菸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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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27, 2月前 , 18F
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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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0, 2月前 , 19F
畢竟是搞宗教的 知道思想箝制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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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1, 2月前 , 20F
要防護喔 先禁止宗教團體成員有未成年 門口放警語查身分證阿
02/22 19:31, 20F

02/22 19:32, 2月前 , 21F
傷害到他們自己人的事,怎麽可能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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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2, 2月前 , 22F
確實 案例那麼多怎麼就不滑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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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2, 2月前 , 23F
未成年因為信教被侵犯那麼多實例 不規範禁止信教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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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3, 2月前 , 24F
人家連憲法都沒在鳥了怎麼會在意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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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4, 2月前 , 25F
從一開始某一方就很直接要給你套上枷鎖 這位還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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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4, 2月前 , 26F
態度那麼硬要怎麼好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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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4, 2月前 , 27F
真的 菸酒小孩用是小孩的錯 虛擬兒色卻是圖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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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35, 2月前 , 28F
不少律師 立委都跳出來質疑某長還是硬到底的卻不講
02/22 19:35, 28F

02/22 19:38, 2月前 , 29F
你跟跳針仔討論事情會很累的
02/22 19:38, 29F

02/22 19:41, 2月前 , 30F
之前還有不少聲音是 被套枷鎖不要反應那麼大 順從
02/22 19:41, 30F

02/22 19:41, 2月前 , 31F
一點就不會被套得那麼緊 即使被套還是能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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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42, 2月前 , 32F
看交通法規就知道了,台灣法律不用辯論的贏,只要有權
02/22 19:42, 32F

02/22 19:42, 2月前 , 33F
想亂搞就亂搞
02/22 19:42, 33F

02/22 19:42, 2月前 , 34F
Win化大革命 你各位好好享受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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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9:44, 2月前 , 35F
現實就是台灣也加入加州行列 1200以下不得檢舉
02/22 19:44, 35F

02/22 19:45, 2月前 , 36F
就用民主國家的身分搞獨裁國家那套 有夠可悲
02/22 19:45, 36F

02/22 19:49, 2月前 , 37F
這些iWIN仔有夠可悲
02/22 19:49, 37F

02/22 19:52, 2月前 , 38F
我覺得添加18禁沒問題,不過宗教書籍也必須要要添加才可
02/22 19:52, 38F

02/22 19:52, 2月前 , 39F
以。
02/22 19:52, 39F

02/22 20:31, 2月前 , 40F
分級與兒少性剝削是不同議題,不用理會那些分不出來的人
02/22 20:31, 40F

02/22 20:32, 2月前 , 41F
真的很可悲
02/22 20:32, 41F

02/22 20:42, 2月前 , 42F
現在要延伸討論分級制度的標準嗎?
02/22 20:42, 42F

02/22 20:43, 2月前 , 43F
iWin仔真的可悲 搬去對岸住不好嗎
02/22 20:43, 43F

02/22 20:47, 2月前 , 44F
聖經導致真實兒少受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先把聖經設成18禁
02/22 20:47, 44F

02/22 20:47, 2月前 , 45F
02/22 20:47, 45F

02/23 02:14, 2月前 , 46F
不用辯啊,直接通過,全員七年
02/23 02:14,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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