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作者 (ilikemiku)時間6月前 (2023/11/02 11:45), 6月前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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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看板上討論的這麼high~~我還以為青葉真司已經被判無罪了呢~~~ : 這個案子其實滿簡單的。特別是在日本 : 1、兇手是誰? 全世界都知道是青葉作的,他也不否認,也有完整的影像證據。 : 2、作了什麼: 同上 : 法官會不會判無罪? : 以這個案子的牽連範圍之廣,注目之大,那可能性低於0啦 : 然後板上討論的好像他已經被無罪釋放一樣。 : 那你說辯護方為何主張當事人無識別能力? : 廢話,難不成要辯護方說「我也不知道怎麼辯護了就判他死刑吧」 : 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問題 : 換句話說,當這個案子人證物證俱全,辯護方唯一能作的就是說 : 「啊他精神有問題」的弱弱走個過場而已。 : 誰也知道被告不可能被判無罪好嗎,法官這樣判就輪到他家被燒了 台灣判決奇怪的多,好像沒聽說真有人被燒? : ※ 引述《sqe123456z (我愛喬喬=U=)》之銘言: : : 解釋一下為什麼世界主流法學都會認為不應該讓精神障礙之人有責任能力 : : 先理清一個大前提 : : 假設一個罪犯要被判刑 : : 除非是被判死刑,或終生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 : 否則不論是判多久的有期徒刑,該罪犯遲早都要回歸社會對吧? : : 再來討論刑罰的意義,主要有2種目的 : : 一、處罰 : : 讓罪犯付出代價的同時,也警示人民犯罪的下場 : : 二、矯正 : : 因為罪犯遲早都要再度回歸社會,所以監獄的初衷也包含教育罪犯 : : 期望罪犯出獄後能好好做人,不要一走出監獄大門又立刻犯罪危害社會 : : 在理解上述內容以後,再來討論為何主流法學認為精神障礙者,不應該具備責任能力 : : 因為精神障礙者犯罪當下對自己的行為沒辦法認知 : : 就算用嚴厲的刑罰處罰他(除非死刑),他還是無法改正,出獄後仍會再犯 : 是的。刑法的目的並沒有包含以下兩點 : 1、還家屬公道 X : 2、讓大眾開心 X : 民眾總是有一個幻想,今天被告被判死刑了就是還家屬公道 : 沒被判死刑就是家屬欲哭無淚 怎麼,沒遇過家屬這樣說嗎? 犯人死刑後回去拜拜說已經還你公道了,請你安息。 怎麼能說這個是幻想? 精神上的撫慰不是撫慰嗎? : 現實是,無論被告被判如何,受害者就是回不來了。 : 就算被告死一百次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 : 所以,一般主流法學認為 : : 精神障礙者的犯罪,就像是嬰兒哭鬧一樣 : : 嬰兒一直哭鬧,你拿鞭子一直抽打嬰兒,要求嬰兒別哭,有用嗎? : : 精神障礙者也是同理,他們發病當下跟嬰兒一樣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 : 所以比起拿鞭子抽打逼他們改過(處以刑罰),不如送去醫院讓他把病治好 : : 1.把精神障礙者關進監獄,幾年後出獄照樣發病,再度犯罪 : : 2.把精神障礙者送去醫院,治療幾年後不再發病,不再犯罪 : : 顯然2.是比1.好的選項吧? : : 但是主流法學思想與普羅大眾的思想現今有著巨大的分歧 : : 這是因為 : : (1). 人民對於精神障礙者犯罪,只受到治療,而不受到處罰感到憤恨 : : 法學家的想法是,精神障礙者處罰了也沒用,比起去處罰他,只需要治療就能解決 : : 人民的想法卻是,人民才不在乎處罰精神障礙者是否有用,人民只看到有人犯罪卻沒為 : 此付 : : 出代價,只剩受害者承擔所有的損失 這很嚴重啊?人民看到這點有什麼問題? : : (2). 人民看不到2.的成效,只看到精神障礙者一直不停的犯罪 : 這是因為 : 人民明明不願意花時間了解法律體系跟規則 : 卻「自以為」比受過專業技能的法官還懂法律。 : 這就像(拉個ACG點) : 明明一張圖都沒畫過然後說某些作品畫的不好啦不專業啦工期不夠啦。 : 明明球棒都沒拿過就說某某打者不會打球之類的。 : 一般法律圈外的民眾認為法律應該要給人民公道公平正義 : 可是法律根本就不是那樣的東西。 最常聽到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看來不是呢, 法律是給了解的人去傷害別人, 被傷害的人不了解會被二次傷害的東西呢。 法律變成了工具,失去了本意,還有人以此高傲,悲慘啊 還是你要說法律追求的是和平,而不是正義? 沒畫圖的人還是看的出來做畫好不好啊 一定要畫的好才能說別人不好? 說難聽點,法律不會有不能處理的問題嗎? 法律的處理被質疑很正常啊,但基本沒人可以解釋的讓大部分人聽懂 我可以直接說,如果法律真的講邏輯,那把前提跟邏輯講出來能聽懂的一定不少,當然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 : : 我是對精神病的治療不了解 : : 只覺得現今對於精神病的治療顯然還是不夠完備 : : 不少精神病患吃了藥沒效,藥越吃越重,病也越來越重,根本沒好轉的跡象 : : 就算吃藥真的有效好了 : : 制度上也沒有對於不積極治療的精神病患處罰或強制治療的規定 : : 一堆精神病患就有病還不吃藥,或自行斷藥 : : 人民只看到一堆精神病不去看病,每天在社會上發病,等同一個爆炸前沒人會處理的未 : 爆彈 : : 我是覺得 : : 不管處罰精神病患是否有用,都應該還是要處罰,不能讓被害人獨自受害 : : 即使沒用,人心也應該要被平衡 : : 對於不積極治療的病患也應該要有強制手段 : : 但肯定有人道爭議,實務上也很難實現 : 如果對於精神病患的治療不完善 : 那就是整個社會體系,包括政府對於精神病患的處境默視與不在乎 人民很多確實只會想,不要影響到我,這樣 : 如果民眾重視,那執政者為了選票也會重視 : 如果執政者不重視,那原因是......嘿,反正「他們那些精神病患者跟我沒關係」 : 不管怎麼說,精神病患不是法院管的也不是法官管的。 : 法官就是依照立法委員立的法來套用法條審判,如果判精神病患有罪就是違法裁判。 其實,法官還真不全是照著法律判的,無誤。 : 難道說法官應該按照民眾的想法去決定一個案件的對錯或是刑度? 理論上no,實際上yes 案例太多一審被罵爆二審改重判的 : 那就不需要法官啦直接2100線上投票就好啦 國民法官:以後變成線上國民法官好了,就變成真 鍵盤法官,以現在發達的科技也不是不行。 然後被害者跟加害者都遮起來聲音用變聲器,比說話判決。 摒除所有可能的外表與性別歧視,都看證據就好。 大家覺得如何? 說穿了人民就想要心靈判官那種烏托邦啊 最好有單一數值判斷,係數太高就擊暈甚至擊斃, 然後有人犯罪不會有係數就又開始叫,日常循環。 -- 請支持隔離咬人的狗 別讓悲劇再發生 愛心警衛餵流浪狗2年 喝醉慘被12犬活活咬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618/947825.htm 其他狗傷人新聞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803/201803271918812.html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2967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3.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8896711.A.0FB.html

11/02 11:58, 6月前 , 1F
嘿嘿 現在國民法官都喊得比較重刑 那票法律人可是在
11/02 11:58, 1F

11/02 11:58, 6月前 , 2F
人民都暴民不懂只能由我們處理 降低國民法官惹
11/02 11:58, 2F

11/02 12:01, 6月前 , 3F
樓上,國民法官的這些條件也是法律人設的啊,他們肯拿出
11/02 12:01, 3F

11/02 12:01, 6月前 , 4F
部分權利讓大家參與是好事
11/02 12:01, 4F

11/02 12:03, 6月前 , 5F
關係人不是法的責任,當事人自行得到撫慰屬於自慰行為
11/02 12:03, 5F

11/02 12:14, 6月前 , 6F
國民法官的重判風格嚇死一堆酒駕詐欺犯,紛紛找理
11/02 12:14, 6F

11/02 12:14, 6月前 , 7F
由申請不要給國民法官審
11/02 12:14, 7F
能申請通過也是很神奇

11/02 12:15, 6月前 , 8F
國民法官在封測期間的判決偏向輕判,所以法律人大力推廣
11/02 12:15, 8F

11/02 12:16, 6月前 , 9F
誰知道實際上路找來的路人法官都下重判
11/02 12:16, 9F

11/02 12:17, 6月前 , 10F
現在犯人不要給國民法官審,法律人在靠腰偏向民粹
11/02 12:17, 10F
國民法官如果是要了解國民法官的判決輕重那封測本來就沒有意義, 因為現在才是平常國民感覺要判的輕重

11/02 12:26, 6月前 , 11F
那就只能怪為什麼封測時找測不準的國民法官來了.(咦?!)
11/02 12:26, 11F

11/02 12:26, 6月前 , 12F
結果實裝之後發現國民法官完全不是同溫層.
11/02 12:26, 12F
封測就走個流程吧 確認一下流程有沒有問題或弊端之類的 ※ 編輯: comp2468 (59.124.14.100 臺灣), 11/02/2023 12:33:42 對了關於有無罪與量刑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CJlandingpage/ 有無罪的部分除了二邊意見完全不一樣會無罪外是票票等值的 量刑上國民法官跟一般法官是票票等值的 所以假設一般法官量刑一致 那國民法官只要有二位同意就行 如果找不到才會量刑重 也就是找33%的人 如果連33%的人都找不到 那不就代表 國民基本不同意一般法官的量刑 當然在這裡是假設已經多次量刑的概率情況 這不就有國民法官存在的意義了嗎@@? 國民法官的存在就是為了改變而不是跟之前一樣啊 所以會覺得怎麼不一樣其實是很奇怪的情況 ※ 編輯: comp2468 (59.124.14.100 臺灣), 11/02/2023 1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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