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文化部砸1億輔導漫畫產業 彭傑:該振作
※ 引述《astrayzip 看板: C_Chat》之銘言:
: 是說政府
: 就沒辦法成立或投資公司讓他們自己經營嗎
: 像政府目前就有很多公營事業
: 或是由官方投資佔比甚大的民營企業
: 只要今天是以公司的名義存在
: 就不得不直接面對在市場生存的壓力
: 而公司拿補助的成效高低也能直接的用利潤來展現出來
: 並且以賺錢為的首要目的去經營
: 商業連載作品的人氣是赤裸裸的
: 不受歡迎就是不受歡迎賺不了錢
: 為了營利這個目標
: 公司勢必要想想方設法生出賺錢的作品應付上面的壓力
: 比起請各個評審來評估作品
: 這樣的方式能更有效率的探查市場到底需求的是怎樣的國產作品
: 這樣比起三天兩頭要漫畫家跑去跟評審說說進度如何開會檢討補助金是否繼續發
: 然後連買個wacom電繪板補助作畫可能都被打槍的補助
: 是否可能更有效率的提拔人才健全產業?
以市場機制的觀點,想有效率的提拔人才,與健全產業,
重要的是,解決錯誤就業(misemployment)與資本錯置(misallocation)問題。
什麼是錯誤就業?
就是適合的沒入行,去做其他的工作。
什麼是資本錯置?
就是資本沒被交到可以發揮最高價值者所運用。
怎麼解決,激進市場主義提出的方案是 無條件基本收入 與 共同所有權自評稅制。
無條件基本收入確保所有想嘗試的人,都有機會嘗試,
避免有人才提拔上的漏網之魚,
但缺點就是有人會嫌浪費錢,
所以我們採用審查與補助的形式,但審查本身就是規避市場介入的力量,
就算市場想淘汰這類產品,只要作品符合審查者的偏好,就能取得補助。
共同所有權自評稅制,則確保資本能遲早能被轉移到適合的人手上,
這由幾個機制構成,自訂價格,繳這價格X%稅金,所有出得起這價格的人都能買下,
假設價格訂100,X%是10%,那表示每年能賺10元,就能持有這IP,
要是有人可以賺更多,可以出100以上的價格買下,定價者可以自行調整價格,
看是200.300還是更多,但這表示自己要有相印的獲利能力,才不至於賠錢。
可以避免常見佔著IP作免洗遊戲,然後賺不了錢,又不能給有能力的做的狀況,
或著像是會做寫劇情的不一定會弄出好人設,會弄人設可能沒好劇情,
但傳統制度容易雙方都高估自己的產品價值,而無法取得正確的估值,
藉由共同所有權自評稅制,具有的拍賣性質,
可以準確的藉由市場機制估價,以促成合作。
當然為了鼓勵創作,可以確保前N年,創作者如未賣掉可以不用繳稅,
過了N年,如果還是擺著高價,卻沒有相應的產值,就只能降低售價減輕負擔,
當然最低可以調到0元,不論如何這避免了獨佔問題,
像是專利蟑螂這類,便宜買下後荒廢不用或是低度利用的情況,只為了等著更高的價格。
而共同所有權自評稅制,則能轉移成無條件基本收入,兩者可以互相搭配,
但根本的問題就是激進,他排除一些特權,以用來強化資本配置效率。
於是我們寧可維持既有輔助制度,維持可能只是資源浪費的狀況,
也不願嘗試無條件基本收入,確保人才流動,促成產業發展。
或著其實我們根本上不相信市場機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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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85.15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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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xcmoney (111.246.85.157 臺灣), 08/31/2020 2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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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有附帶前N年免稅來鼓勵創作,可以自定高價,但不用繳稅,確保能高價賣出。
如果賣出後,價值能進一步增加,只能自認當時低估價值,
或者承認到了大公司手上經過投資產生了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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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部分就是獨佔問題的一部分,COSTDOWN其實只會導致資產貶值,
好好經營才能促成增值,而現有制度則是保障獨佔,無法交給適合的人,
因此此制度下,只會買現成跟COSTDOWN的企業,其資產會持續貶值,
遲早會轉移到有能力的新創公司。
除非這些公司寧可賠錢也要持有這些IP,
但除非有其他財源,否則理論上遲早會賠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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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是這制度本身的爭議性,因為它消滅了部分既有特權,
真的有興趣,可以看看「激進市場」,第一章基本上就是介紹這制度,
與探討各種潛在爭議與配套方案。
※ 編輯: zxcmoney (114.26.165.119 臺灣), 09/01/2020 09: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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