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何「合理使用」ACG內容?

看板C_Chat作者 (Ian Liu)時間5年前 (2020/07/26 18:21), 5年前編輯推噓4(516)
留言12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如題,著作權法規定之「合理使用」如何應用在ACG領域之研究與個人創作,一直處於 灰色地帶。究竟從哪裡開始,利用原作內容才算是侵權行為? 《著作權法‧第65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 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 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1.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2. 著作之性質。 3.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4.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以上,請教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9.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95758884.A.501.html

07/26 18:22, 5年前 , 1F
打手槍
07/26 18:22, 1F

07/26 18:22, 5年前 , 2F
這就是可以攻防的地方啊==
07/26 18:22, 2F

07/26 18:23, 5年前 , 3F
有法律研究區吧
07/26 18:23, 3F

07/26 18:23, 5年前 , 4F
這老早之前就吵過了 爬個文好嗎
07/26 18:23, 4F

07/26 18:24, 5年前 , 5F
拿來尻
07/26 18:24, 5F

07/26 18:26, 5年前 , 6F
這個連政府都在帶頭不良示範了,還真的沒啥可以討論的
07/26 18:26, 6F

07/26 18:27, 5年前 , 7F
現實情形:版權方沒告你就是合理
07/26 18:27, 7F

07/26 18:27, 5年前 , 8F
這個要爬判例吧 我不會
07/26 18:27, 8F

07/26 18:27, 5年前 , 9F
一堆政令宣導都直接拿作品角色下去也沒授權
07/26 18:27, 9F

07/26 18:27, 5年前 , 10F
就抓準跨國控告麻煩這點吃豆腐
07/26 18:27, 10F

07/26 18:30, 5年前 , 11F
#1RttZOM0 (C_Chat) 之前板上在吵的時候寫的 給你參考
07/26 18:30, 11F
謝謝

07/26 19:10, 5年前 , 12F
具體個案 具體判斷 要看誰錢比較多的贏
07/26 19:10, 12F
※ 編輯: Schila (114.43.179.179 臺灣), 07/26/2020 19:12:48
文章代碼(AID): #1V7LaaK1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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