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何日漫不流行畫師和作者分工啊?

看板C_Chat作者 (良牙)時間4年前 (2020/05/04 01:42), 4年前編輯推噓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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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我知道日漫也是有畫師和作者分工的情況 : 但這也是少數,大多數作品還是單一作者 : 所以有些漫畫畫作一流,但內容很明顯可以看出漫畫家沒多少涵養 : 為何日本漫畫沒像美漫發展畫師和作者分工的情況? 也不是這麼說吧,差別是在於美漫的作者都是出版社的員工啊。 美漫的情形就是高度工業化的結構。 就類似「作家電影」和「工業電影」的不同罷了。 當然這個所謂日漫、美漫的不同也只是個大概的泛稱, 實際上美漫也有兩大公司以外,不屬於出版社的員工的作者; 而若要說公司制、團隊創作的話,日本也有三麗鷗。 你有聽過強調 Hello Kitty 的作者是誰嗎?沒有。因為那是員工。 日本的出版社與作者的關係,是對等的,類似業者與自營商的關係。 而美國的出版社與作者的關係,是有上下關係,類似雇主與員工的關係。 美漫(以兩大公司而言),因為作者是公司的員工, 所以員工在工作範圍裡面的成果,著作權仍然屬於公司, 要把作品拿去敵對公司,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日漫的情形卻不是如此。日本出版社只僱用編輯,並沒僱用漫畫家。 而且日本的情形,漫畫助手的薪水基本上也是漫畫家給的而不是出版社。 日本漫畫家與出版社簽訂的是大約數年的「獨占出版契約書」, 而這個契約,若雙方沒有反對,會自動更新一年。 反過來說,若漫畫家聲明「停止更新」,則出版社將會沒有任何權利。 以赤松健的說法而言,這個「獨占出版契約書」年限,業界大約是三年。 這三年之間,出版社擁有相關的權利,而最初的三年期限過了之後, 因為作者並不是出版社的員工,所以並沒有把著作權讓渡給公司。 以漫畫這個作品而言,並不像音樂,有「展演」或「演奏者」的相關權利, 因此日本的漫畫家是在各類型的「著作者」之中算是最強的。 (「最強」這兩個字是赤松健自己有提到的用詞) 出版社在最初的三年之後,基本上會失去一切的出版相關權利。 所以日本的出版社那麼強調 media mix 或許也是這個因素吧。 畢竟如果有音樂創作、或改編真人版, 漫畫家要在三年期限過後收回,頂多也只收回「漫畫本體」而已, 有導演、有編劇的真人版,就有「展演」或「播放」的相關權, 這樣總不可能讓漫畫家全部拿走帶到敵對公司。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57.236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88502872.A.887.html : 推 ClawRage: 手塚單幹變神引起的風氣吧 05/03 18:48 : → ga839429: 型式在根本上就不一樣 美漫是整個團隊 而且是短期刊物 05/03 18:49 : 推 melzard: 事實上現在也有原作和畫家分工的體系啊,只是沒變主流而 05/03 18:50 : → melzard: 已吧 05/03 18:50 : → melzard: 我猜是成本問題讓日本比較愛這種壓榨的模式 05/03 18:50 : 推 dragon803: 美漫那種會有個缺點,因為編劇也不同的關係 05/03 18:55 : → dragon803: 所以會出現不小心吃書的情況,例如這個事件可能跟前一 05/03 18:55 : → dragon803: 個事件有關係,但因為兩個事件的編劇不同,所以出問題 05/03 18:55 : → ga839429: 也不是拆帳的問題 美漫是公司制度 有底薪的 公司賺多少 05/03 18:56 : → ga839429: 大家分 日漫就作者個憑本事 05/03 18:56 : → ga839429: 出版社只給你連載的錢 單行本你自己加油 05/03 18:56 : → dragon803: 至於風格不同就看人的接受程度,因為有的時候差距會很 05/03 18:56 : → dragon803: 大沒錯 05/03 18:56 : → ga839429: 所以很少聽到美漫作者像尾田那樣有錢到靠北的 05/03 18:58 : → dragon803: 不過美漫有些作畫風格不太適合一直長期讓單一個人畫, 05/03 18:58 : → dragon803: 所以其實換人作畫部分我覺得還好 05/03 18:58 : → ga839429: 除非史丹那種已經轉營運的 05/03 18:58 : 推 haoboo: 就不同的工作型態也沒一定要學的理由啊,產值也沒比較高 05/03 18:59 : → dragon803: 舉例來說我也很想看天國降臨的那種畫風長期連載,但那 05/03 18:59 : → dragon803: 種要畫成長期連載,作者會先掛掉XD 05/03 18:59 : → ga839429: 日本的模式是比較高壓和血汗啦 也很不穩定 好處是作品 05/03 19:00 : → ga839429: 就是你一個人的 05/03 19:00 : → dragon803: 另外其實美漫跟日漫一個很不一樣的方式,是他們預告下 05/03 19:01 : → dragon803: 一個大事件幾月發售的時候,企劃在那時候就已經開始構 05/03 19:01 : → dragon803: 思完整然後交給作者以及下面分工了,加上是月刊 05/03 19:01 : → dragon803: 週刊常常會需要維持作品的精緻度+構思劇情這些複雜的 05/03 19:02 : → dragon803: 事情堆在短時間內要做完,我會覺得蠻辛苦的 05/03 19:02 : 推 melzard: 作品不是你一個人的,是你和出版社的 05/03 19:02 : → melzard: 而且大多時候你也不能再對你作品幹嘛 05/03 19:03 : → melzard: 授權給誰,出不出遊戲,周邊合作基本上你的話語權極低 05/03 19:03 : → melzard: 上面一個不爽要斬你就斬你 05/03 19:04 不是喔,日本漫畫的確是屬於漫畫家的, 並不是屬於「漫畫家與出版社」喔,是單屬於漫畫家。 這的確是一般人以及業者人都常常會誤解的盲點。 因為日本的法律是不承認「出版社擁有著作鄰接權」。 日本的漫畫作者,比較像是自營商, 除了最初的三年,出版社有「獨占出版」的權利, 只要三年一過,漫畫家有意中止的話, 相關權利會完整回到漫畫家的身上。 若是錄音的話,日本唱片公司是有「著作鄰接權」的, 但是日本的出版社確定是沒有。 所以偶爾也會發生一般版漫畫和文庫版漫畫的出版社不同的情況。 而且這還是在「漫畫業」的情況,據說在日本文字業的話, 還有不喜歡簽「獨占出版」的情形, 相較於漫畫業界絕大部分都有簽獨占, 有些文字書籍是在前三年就可以簽給多家出版社。 這在 Marvel/DC 這種公司雇員制是不可能出現的情形。 不過赤松健在說到業界一般是簽獨占三年的時候, 也有漫畫家回應赤松說,他個人以前有作品和出版社簽過八年的……。 所以赤松講的三年,大約是他所認為的業界一般值, 實際上也有綁更長或更短的。 若說遊戲或周邊這些,通常還是出版社比較能談到, 這是一定的。但是這裡是指「作者要出版『漫畫本身』」而言, 日本的出版社,以赤松健的說法而言, 出版社在「漫畫本身」這一點上很難違背作者的意願。 頂多就是下次新作不讓你出之類的, 但是舊作,日本出版社無法阻止漫畫作者把舊作拿去其他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62.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88527764.A.F80.html ※ 編輯: dotZu (1.169.162.153 臺灣), 05/04/2020 01:46:00 ※ 編輯: dotZu (1.169.162.153 臺灣), 05/04/2020 01:50:12 ※ 編輯: dotZu (1.169.162.153 臺灣), 05/04/2020 01:51:29 ※ 編輯: dotZu (1.169.162.153 臺灣), 05/04/2020 01:53:23

05/04 01:52, 4年前 , 1F
解釋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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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04, 4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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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那出版社就沒有什麼手段可以盡力留住漫畫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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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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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續約,這不是之前吵很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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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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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4:03, 4年前 , 7F
05/04 04:03, 7F

05/04 06:05, 4年前 , 8F
推 想要留更長就是再簽合約啊 拿錢拿利益出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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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約動人情,講好每年擠出幾篇其他時間可以去玩遊戲XD
05/04 06:50, 9F

05/04 11:52, 4年前 , 10F
所以知道富奸為何能想休刊就休刊了吧?
05/04 11:52, 10F

05/04 17:44, 4年前 , 11F
所以就只是同一種產物,但產業鏈不同這樣對吧?
05/04 17:44, 11F
文章代碼(AID): #1UhmAK-0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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