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遊戲殺人無所謂但強姦絕對不行?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豆巴克)時間6年前 (2018/01/22 12:45), 6年前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9/31 (看更多)
這個問題很有趣,反覆思考幾種可能性後, 在這裡提出我目前認為最有說服力的想法。 總共有兩個要點: 1、性侵行為並不符合以往一般故事中的行為正派,而殺人則有討論空間。 2、現今氾濫殺人行為內容的文創產物是原先正派殺人的延伸。 首先第一點, 純論殺人行為確實不好應該是沒有疑義的, 但是許多的文創經典(包含宗教經典)告訴我們, 做為懲戒惡人或成就大義的手段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例如: 大野狼可以被塞進滿腹石頭後推進水裡淹死(七隻小羊) 上帝的天使可以殺死奴役上帝子民的埃及人(馬太福音) 面對強盜也可以用熱油把他們燙死(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 由此可見,只要有了正確的名目, 殺人行為在文創作品是可以被普羅大眾所接受的。 但是性侵呢? 當然還是有以性侵行為當作懲罰惡人的作品(就某些H-GAME吧) 但是在大眾的觀念中這絕對不會被歸屬為正派行為。 你要說一個英雄式的正派故事最終是以惡人被強姦做為結局, 我是沒聽過啦, 有這個故事的版友可以上來分享一下讓大家開開眼界。 那麼接著第二點就很簡單了, 前列第一點所說文創作品中被大眾所接受的殺人必須要有正當目的性, 那麼當我們捨棄目的性這個條件, 直接歸結出文創作品中大眾是接受殺人行為的。 雖然是一個忽略前提斷章取義的結論,但卻常見於人類社會中, 當然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說是一種思想演進, 因此有正當目的性的殺人與隨意玩樂性的殺人, 這兩者在虛構故事中就被同化成同樣可被接受的觀念。 但是性侵嘛, 沒有任何機會以一個正當的名義去行使, 自然也就很難走入現代文創中的模糊空間, 以致現在還是站穩在一個人類道德堅守的範圍內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6596357.A.476.html

01/22 12:47, 6年前 , 1F
殺人為樂的可沒人原諒哦
01/22 12:47, 1F
你說的沒有錯,但現實就是現今許多作品(尤其是遊戲) 還是會踩著這個模糊空間去創作, 設計者不會跟你說這些遊戲目的是為了讓你享受自由殺人的樂趣, 但還是會特別設計遊戲中人物的各種死法。

01/22 12:50, 6年前 , 2F
上帝:殺生為救生
01/22 12:50, 2F

01/22 12:50, 6年前 , 3F
Hgame還是很多 只不過自己承認愛hgame幾乎沒有
01/22 12:50, 3F

01/22 13:01, 6年前 , 4F
但是原原PO只想討論殺人為樂的情況 也就是犯罪下
01/22 13:01, 4F

01/22 13:02, 6年前 , 5F
所以你拿有合理殺人的這件事來反駁 本身就文不對題
01/22 13:02, 5F
抱歉可能我講的太爛沒讓你聽懂...

01/22 13:03, 6年前 , 6F
士可殺不可辱沒聽過嗎?
01/22 13:03, 6F

01/22 13:07, 6年前 , 7F
台灣阿誠.....海倫馬 被輪姦還得愛滋
01/22 13:07, 7F
好猛,真的開眼界了。 台灣編劇心臟這麼大顆 話說這個沒有被撻伐嘛XDD

01/22 13:17, 6年前 , 8F
你刪我推文?
01/22 13:17, 8F

01/22 13:17, 6年前 , 9F
啊 沒事我看錯
01/22 13:17, 9F
※ 編輯: Selkirs (36.231.11.57), 01/22/2018 13:21:04

01/22 13:25, 6年前 , 10F
當時三立的王牌編劇是香港人 八點檔每部口重到連演員都
01/22 13:25, 10F

01/22 13:25, 6年前 , 11F
出來罵 後來換編劇換人就變的收斂多了
01/22 13:25, 11F

01/22 13:37, 6年前 , 12F
玉米塞....w
01/22 13:37, 12F

01/22 15:02, 6年前 , 13F
推!
01/22 15:02,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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