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球員資格/系所合報之爭議
致主辦單位:
我是台大中文女排的隊長
聽到敝校領隊所傳達的一領會議的決議以後
我們對「有系無所」或「有所無系」的系所只能單獨報名這一點有些想法
當然
主辦單位想必是希望能夠讓球員的身分清楚,避免有鑽漏洞之人所以才下此決定
這點大家都能認同
但是想請問
像「台文所」、「華文所」,此類由中文系分出去的相關科系
雖然名稱不為「中文」二字,卻與中文高度相關
並且是屬於人數較少、稍微弱勢的系所
而我們的訴求其實就是讓弱勢系所能夠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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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主要有以下兩點:
1.以球會友為目的,而非排除異己:
像「台文所」、「華文所」,此類由中文系分出去的相關科系
雖然名稱不為「中文」二字,卻與中文高度相關
並且是屬於人數較少、稍微弱勢的系
例如以台大華文所來說
華文所是個剛成立兩年的系所
一屆的新生不到十個
但裡面也有想打球的同學
難道硬要叫他們組一個球隊嗎?
況且以往也沒有限制台文所、華文所不能與中文系一起合報的例子。
2.把心力放在真正的問題上,而非限制中文系大專盃賽的涵容度:
如果主辦單位把限制定到這麼嚴格
是否就喪失了以球會友的精神
與其如此嚴格的限制只有以「中文」為名的系所才能報名
不如在確認球員身分的時候就嚴格一點
讓那些真正不符合資格的人不能上場
就不用有這麼多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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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們的一些意見
希望主辦單位能再考慮一下,也徵求大家的意見
我們真的不希望因為這樣的限制剝奪某些球員參與大中盃的機會
所以希望有共同想法或是其他意見的人
能夠在下面推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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