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說衍伸性話題或引用資料之勘誤

看板CFantasy作者 (鍵盤台大生)時間10月前 (2025/02/28 13:39), 10月前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6/15 (看更多)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joejoe14758 (啾啾)》之銘言: 原文恕刪 先跟版友們對於佔用面板一事說聲道歉, 本文是針對s大的回文與該底下留言的u大進行回覆。 由於我所想要的撰寫的正文太長,為了方便閱讀, 就額外多開一篇討論。 -------以下正文-------- 我可沒說你們意圖鬧板,我只是說你們挑刺心態。 兩者的意義不同應該不用多解釋吧, 怎麼這麼喜歡帽子越扣越大啊? 我才納悶你們到底是要不要討論。 至於為什麼說你們挑刺心態, 一直講說文化就是政治,挑隱諷暗喻的畸形案例, 掏出小熊維尼大戰包子幫故事當例子, 硬選這個政治隱喻濃厚到爆的例案, 扯說:「這種例子該不該被版規禁?」 偷偷對於該作者之發文心態採不可知論不講。 我看就算真有這文,且其內文多偏激,標題多臭, 都會被你們護航說喔他可能只是想來討論小說內容。 啊不然怎麼會提這例子, 就是想要偷渡這例子足夠「爭議」嘛,有討論空間嘛 按中國用語來說這就是拉偏架的還裝中立。 我還是重問一句,過往案例發這東西就是會被水桶。 請問你是不是有對過往判決有意見? 你是不是支持這種文出現在板上? 表明你的立場大家比較好說話啦 什麼論述都不說, 一直吵什麼解釋不夠清楚、版友有疑問。 啊到底是從哪邊開始解釋才開心? 從字源一筆一劃開始講嗎? 對我來說原原po的禁止政治文, 就已經是一個基本足夠的定義規範了。 你說你有疑問,o大也試圖跳出來再解釋更細, 結果你還是繼續挑刺啊, 版規怎麼應用、文字怎麼解讀, 本來就不可能100%說明完全,或是全列出來給你看, 這點應該不用人解釋? 明希豪森三難困境、Agrippa's trilemma應該都有學過吧? 都已經退到你們講到「通則」,也就是原則上以什麼方針行動了 還要繼續扣,到底是想要人回答到什麼程度。 啊你們要扣定義,完全可以無止盡的一直摳, 別人要怎麼自證到你滿意? 要不要先講一下自己的「政治」定義標準? 然後在講一下講到什麼樣的定義的完成度你會開心、 怎麼樣的版規你會接受? 逼著原po、逼著o大跳入自證陷阱。 你自己也要先掏出一個足夠有完整度的定義吧? 自己什麼立場都不敢講, 就站在無敵輿論高地上一直逼著別人講定義, 罵你幾句、說你們挑刺, 又扣人帽子說喔不給討論板規、西台灣言論。 啊全文跟留言通篇一點建設性意見都沒有, 講的話是很有討論價值是不是。 我不覺得說你們來挑刺的有任何不對欸。 原原po討論說要禁政治文 -> 被無限上崗, 扯說什麼都是政治,以後要不要發文格式也限一限 底下版友提出對於「政治文」定義的說法 -> 逼迫你跳入自證陷阱,反正提出新說法就繼續扯這定義有疑慮 基本上就是版規不能被任何版友有任何疑慮的心態, 否則這個版規就是有問題,就是自由心證版規 如果你們真想這樣護航,拒絕任何可能約束發文自由的版規, 拜託, 直接說不想要有版規,不想被任何東西管就好。 這樣比較好討論。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9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00.176.101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740721191.A.449.html ※ 編輯: k8816103 (103.100.176.101 香港), 02/28/2025 13:46:12 ※ 編輯: k8816103 (103.100.176.101 香港), 02/28/2025 13:49:17

02/28 13:47, 10月前 , 1F
笑了也沒什麼自證不自證的 ptt各大板管這種通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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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3:47, 10月前 , 2F
是一個模糊化版規直接判亂板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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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3:50, 10月前 , 3F
各大版的版規都只能寫到這樣啊 我是真不知道他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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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3:50, 10月前 , 4F
底想要多有力多全面的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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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8816103 (103.100.176.101 香港), 02/28/2025 14:32:42

02/28 14:55, 10月前 , 5F
真的有網文寫維尼大戰包子幫的話也不是不能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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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4:55, 10月前 , 6F
畢竟是討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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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4:55, 10月前 , 7F
但是討論的內文以及後面的回文能不能緊扣住小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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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4:55, 10月前 , 8F
個主題就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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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4:55, 10月前 , 9F
比較常見的是回文回著回著就忘了討論小說都在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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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4:55, 10月前 , 10F
國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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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真的出現這種書,且能理性平穩的討論當然ok啊 但這種極端案例就根本不適用於創建版規跟法律的討論, 就好比刑法準備設立殺人犯法的條例, 然後突然有人舉出兩人受困荒島,其中一人快掛了 ,不把他殺了兩個人都會掛的經典案例。 然後大聲疾呼說, 喔殺人犯法這個法律本來就是錯的,應該要直接廢除。 這種極端案例蓋過絕大多數日常刑事訴訟的要求一點都不合理吧。

02/28 15:39, 10月前 , 11F
又來 又把我打成不想被管最好沒有版規那一群
02/28 15:39, 11F
如果你不是信上面那套小熊維尼極端例子來反駁版規不能設, 下面一系列論證也並非描述你的話。 我跟你道歉。 但也因此,本文描述的對象就不指涉你,而只有s大。 ※ 編輯: k8816103 (103.100.176.101 香港), 02/28/2025 21:00:41 ※ 編輯: k8816103 (103.100.176.101 香港), 02/28/2025 2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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