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

看板CFantasy作者 (瘋法師)時間5年前 (2020/05/09 16:26),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9/22 (看更多)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保護保護的法律幹嘛? 制定一堆複雜的契約法幹嘛? 只要立法規定, : : 契約自由,以及人人都要遵守契約約定條款就好了。 : : 不但對智慧財產沒有概念,對契約法也沒有概念就在胡扯 : 只要契約合乎相關法令,你可以不簽,但是不能自願簽署之後又反悔 簡單來說,其它人想跟你說的是... 這些契約法、智慧財產權....都包含著一個原初的精神,那就是Doux Commerce,有人譯為 合善商業或善意商業。照定義來看就是什麼商業應使人文明化......之類的。 但簡單來說就是商業的結果應該是正和遊戲,也就是最終應該是各方都有利。 當然你可以和我扯一堆什麼漏洞或手段可以扭曲什麼的,但那是立法者要去搞定的事。在 這說的是原初的精神。 而你一直雞同鴨講的回應著:契約簽了就要遵守。 但大家想跟你說的是這契約有問題呀!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契約中甲方得到最大好處,而乙方的好處極少,只有50%的「淨收益」分 成外,還要負擔所有可能發生的負面問題。 所以在你用台灣法律來討論時,就跟你說過了這種甲方極有利的合約在台灣很有可能被法 庭判為不成立。 就這麼簡單而已。 又或著用最簡單一句話就是:這個合約太霸道了,吃人不吐骨頭。 -- 「......歡迎大家光臨天象館。」 「這裡有著無論何時都決不會消失的,美麗的無窮光輝。 「滿天的星星們在等待著大家的到來。」 ── 星野夢美 ﹝星之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32.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589012809.A.1B3.html

05/09 16:40, 5年前 , 1F
台灣民法第72條還有競業條款都有前例
05/09 16:40, 1F

05/09 16:41, 5年前 , 2F
起點那種新約 在台灣誰看都不合理 鬧大起點吃虧
05/09 16:41, 2F

05/09 16:42, 5年前 , 3F
不過這事情是中國嘛 鬧不鬧大都是作者吃虧...
05/09 16:42, 3F

05/09 16:43, 5年前 , 4F
他就一直在拗以台灣法律來看是合法的
05/09 16:43, 4F

05/09 16:43, 5年前 , 5F
但那合約內容怎看都很容易被判不成立呀
05/09 16:43, 5F

05/09 16:44, 5年前 , 6F
當然中國有中國的玩法 我們也不太懂中國怎玩
05/09 16:44, 6F

05/09 16:44, 5年前 , 7F
不過有趣的是也有中國法律專家出來罵這合約有問題
05/09 16:44, 7F

05/09 16:50, 5年前 , 8F
在台灣要合法那就要有正式員工合約勞健保
05/09 16:50, 8F

05/09 16:51, 5年前 , 9F
這樣才能主張這創作都是公司的
05/09 16:51, 9F

05/09 17:34, 5年前 , 10F
中國玩法就是黨說該贏的贏阿
05/09 17:34, 10F

05/09 19:52, 5年前 , 11F
那個中國法律專家應該過幾禮拜就會被消失了
05/09 19:52, 11F

05/09 20:16, 5年前 , 12F
出生就要簽一條終生奴工契約 不簽就... 應該合理?
05/09 20:16, 12F

05/09 20:16, 5年前 , 13F
在台灣就高機率被判不成立了,合理個屁(一秒說明)
05/09 20:16, 13F

05/09 20:16, 5年前 , 14F
*以後
05/09 20:16, 14F

05/09 21:25, 5年前 , 15F
在台灣這個約根本不可能成立,除非是黑道,高利貸違
05/09 21:25, 15F

05/09 21:25, 5年前 , 16F
法照樣收錢
05/09 21:25,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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