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稅局對實際領出的款項是否視為贈與他人
※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請問
: 沒有不動產、如今只有動產的張三 因為已經輕微失智 開始遺忘家務
: 所以擔心自己情況日趨惡化的時候會來不及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
: 所以要儘早將絕對超過免稅額的動產(銀行存款)
: 完全100%轉移給比較孝順 跟自己同住的張小毛
: 而不想當作遺產 使得至少「特留分」的部份會留給對張三不聞不問
: (但也還不至於說「不孝」) 只想等張三過世後分遺產的張大毛
: 張三若是採取銀行轉帳給張小毛,那麼證據明顯 國稅局那邊會課贈與稅
: 有人說 張三不要用轉帳到張小毛帳戶的方法
: 張三應該採取把自己的存款領出來的方法 「實際」交給張小毛
: 而且張小毛也不要將這些實際領到的金錢存進張小毛的銀行帳戶..
: 請問 國稅局方面:
: 1.對於張小毛(若是想存進自己帳戶)「不明原因」「多出的鉅額入帳」
: 會要張小毛解釋原因 不然就當作是有人贈與給張小毛 而課贈與稅嗎?
: 2.若張小毛就將鉅款放在家中藏好 並未存入銀行帳戶 那麼國稅局會在另一方面 在張三
: 若幾年內去世
: 去查核張三銀行帳戶的生前鉅額提領的交易紀錄 而要跟張三同住的張小毛說明
: 不然照樣課贈與稅嗎?比如說 張小毛後來就沒有繼續從自己帳戶領款的紀錄
: 那麼生活費哪裡來?是不是藉由張三的贈與來過活云云...
: 不曉得國稅局的實務做法慣例會是?因此請教一下...
現在所得是往前追七年
如果你是不經過金融機構 而是放在家裡 永遠沒有辦法過七年
例如把錢放在保險箱20年 20年後拿來投資股票 房地產 名車
財產馬上爆增被查稅 因為放在家裡永遠不會超過7年
絕對會被追稅...
如果有父子關係 用每年的220萬贈與稅慢慢轉過去
沒有父子關係 像是祖孫 用保險 收付保險金請不要用轉帳...
避免高額投保跟密集投保 最好分年期分散掉風險
--
學長:在我英雄年少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為我失去生命.....她意志堅定地說:你再纏
著我,我就去死....在我負笈外地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等我到下輩子.....她溫柔婉
約地說:你想成為我男朋友,等下輩子吧....在我窮困潦倒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與我
共赴黃泉.... 她眼眶泛紅地說: 你再不還我錢,我就與你同歸於盡....
學弟:這......學長...你大概是搞錯了甚麼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456741294.A.72D.html
※ 編輯: g9591410 (36.230.1.3), 02/29/2016 18:21:58
推
02/29 19:12, , 1F
02/29 19:12, 1F
→
02/29 20:00, , 2F
02/29 20:00, 2F
→
02/29 21:03, , 3F
02/29 21:03, 3F
→
02/29 21:04, , 4F
02/29 21:04, 4F
→
02/29 21:44, , 5F
02/29 21:44, 5F
→
02/29 21:45, , 6F
02/29 21:45, 6F
→
02/29 23:34, , 7F
02/29 23:34, 7F
→
02/29 23:35, , 8F
02/29 23:35, 8F
→
03/01 02:57, , 9F
03/01 02:57, 9F
→
03/01 02:57, , 10F
03/01 02:57, 10F
→
03/02 21:05, , 11F
03/02 21:05,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